山东省昌邑市一位普通农妇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4月18日】我是山东省昌邑市的一个农村家庭妇女。以前,我体弱多病,加上孩子小,丈夫又忙于干活经常不回家吃饭,好强的我在每次丈夫回家时都与他吵架,有时一怄气就是一周甚至一月。有一次我撇下吃奶的孩子出走了,到了晚上因为母子连心,我又含泪回家。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不知道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多少痛苦不堪的种子,随着感情的破裂,丈夫在外面有了新欢,自然我也不甘心寂寞,往后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家庭走到了离婚的边缘。

1998年3月的一天,我有缘得了法轮大法,当时的我就象遇到了久别的亲人。每天早上和大伙一起炼功,晚上和大伙一起学法。一个月后,我的人生观改变了,明白了人为什么活在世,应该怎样做人,电视上袒胸露怀的画面不想看了,以前的脏话不想说了。没多久,丈夫的一些不好的病症都没有了,晚上也不出去玩了,每天至少抽两盒好烟的他在1999年12月的一天,彻底把烟戒掉了。我明白这是师父慈悲于他,无边佛法的威力他也明白,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

1999年10月23日晚上,我刚洗漱完,还没来得及穿袜子,被镇上的带到镇上的“学习班”(以迫害手段强迫大法学员放弃修炼的地方),三天后我被迫写了保证书,交2000元钱放人。

2000年4月的一天,我决定去北京上访。一个星期六,我找到北京信访局,一个门卫小伙子对我说:“看你像山东人,我也是山东人。象你们这样来上访的,我们已经抓到很多了,快回去吧,再说这里星期六不上班。”我说声谢谢就走了。我来到一个卖消防器材的公安门市店,要了一张纸和笔,把我炼法轮功以来的受益和来京上访的目的写了出来,决定星期一去国家信访局。到了晚上,因为身份证早被当地派出所要去了,走了几家旅馆都没有住下,来到一家中年男子的旅馆前,他问:“住旅馆吗?”我说:“是。”“有身份证吗?”我说:“没有,我是来上访的。”说着我把我带的法轮章叫他看。吃完晚饭他又对我说:“我真服了法轮功了,今天你给我带了运气,这家旅馆我才承包了4天,每天都没有几个人住,今天不到7点,20多间客房就满了,来人都没有房间住了。”我马上说:“把我住的这间让出来,我在什么地方住都行(因为他怕晚上有查夜的,叫我晚上不要开灯,如果有人来查,他就说这间没人住)。”他让我住他的办公室,他另找地方住,就这样又住上了三个人,我跟他说:“不是我给你带了运气,是法轮大法给你带来的,因为你是个好人。”

星期一我去了国家信访局,因为他们怕上访,就把国家信访局的牌子摘掉了。我于是去了中南海,也进不去,我就把我写好的信交给了一个象是小头目的人,我让他千万把它交给领导,叫他们在百忙之中看一看一个普通修炼妇女的心声。他看后,一个电话叫人把我拉到了一个地方。在这里,我看到一些人面兽心的家伙对每一个炼功人进行搜身,从头顶到脚心,从外衣到内衣,妇女连内裤也要脱下。搜到的钱,他们就用来大吃大喝,却没有人问一问被铐在一起的40多位法轮功修炼者的吃喝问题。更有甚者,他们对着一个妇女的脸打了很多个左右开弓的耳光,问她和谁一起来的,这个妇女始终没说,直到把她的脸打肿了,这些人又拽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撞的她头上出血,鼻子、脸上全是血才住手。这就是江氏流氓集团领导下的干警,真是禽兽不如,一伙土匪。

第二天,我丈夫用自己的车,加上书记村长还有一个土匪,从北京把我拉回,他们花去了2000元钱。回来后我被拘留15天,交300元生活费。在拘留所里,我们吃的是一天三个小馒头,早晚是大块咸菜,中午是一碗清水漂着几块青叶的菜汤。睡的是水泥地上一块破席子,头枕着吃饭碗和卫生纸,15天下来被派出所带去,不交10000元不放人。我手里有被勒索10000元的单据。

2000年10月的一天晚上,10点半,我又被610无故抓去,交了3000元钱才放人,没有单据。

我在这里郑重声明,以前我写的保证书和一切不符合法的标准的全部作废。用师父给我的第二次生命做好正法时期正法弟子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