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一直都有关于安全问题的文章,师父讲法中也一直告诫我们:“在邪恶的因素没有完全肃清之前,大家还不能掉以轻心,还要更加努力的彻底清除这些迫害正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因素。”(《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李霞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在一次小法会上,功友直接就指出她不要象领导的样子,到处去指导工作。当时我所在的地区,她是频频去开法会,甚至有时一周一次或两次法会,在一些法会上有的功友大谈特谈,“我们就是旧势力,我们所代表的体系的生命有百分之二十是旧势力。”有的功友指出这一认识不在法上,由于大部分功友在法上尚不够成熟,李霞也认为这是对的,很多人也都默认了这种理论。有的功友指出这样的法会正如师父的法讲的,“讲的都是他自己,甚至给大法的那一句话下定义或解释大法,身体向学员们散发着黑色的业力和执著的物质”(《猛击一掌》),在此请允许我再引用师父这篇经文里的一段法:“我在《转法轮》里已经明确不准这样干,你们为什么不想一想,特别是负责接待和邀请干这些事的负责人,你们很可能给大法弟子造成一定的无形的伤害,是不配再做大法弟子的负责人的。不听我的话,不能按着大法要求做的能是我的弟子吗?这不是在和大法对着干吗?这不是破坏是什么?弟子们呀!你们不能总是我指出这些事时你们才认识到,其实法中都有,为什么就不多看书呢?我建议人人都放下心来看十遍我写的你们叫经文的《精進要旨》,心不静学法是没有用的,静下心来学。”
李霞是迫害之后才开始修炼的,李霞散盘着腿还翘得很高,她还经常谈一些她天目看到的东西,曾不负责任的说某个功友身上有不好的东西,对于本来处于魔难的功友更是雪上加霜。让我们重温师父在《再论衡量标准》里的法“最近有的辅导站用所谓开天目的人看学员的修炼情况,其实这些人看到的都是假象。我早就讲过衡量人的标准就看弟子的心性,而且我绝不会叫任何没开悟、没圆满的人看清我弟子的真实修炼情况。那些能看到的人是在很低层次上看到的给他那一层次显现的而已,再高的他就看不到。如果负责人利用其人看学员,其人就会起显示心,而且其人魔性的一面也会起干扰破坏作用,看到的就会随心而化。”“还有的人张口就讲这个有附体那个有附体,我告诉大家,就是讲这话的人自己有问题造成的。”
李霞召开的沈阳法会,当时我身边两个准备参加法会的功友,去的时候非常不顺利,但由于辨别不清是师父点化还是干扰就参加了。有一功友曾谈,在法会照相给师父拜年的时候,觉得不应该照,但碍于情面就跟着照了,当时仅有几个人没照走了,法会后她出现了病业的状态。修炼是严肃的,无论什么时候我们维护的是法,不是人的情面。师父法中曾讲,“修炼是个人的事,不是大帮哄啊,每个人的提高必须得是扎扎实实的”。(《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在李霞出事之前,我曾与一功友(法理清晰,曾放下生死,绝食50天闯出魔窟)找到跟李霞接触密切的功友Z(Z常跟李霞开车各处走),谈过一些安全隐患以及一些看似证实法的表现并不在法上,反而有的时候对别人是一种干扰。还有几个功友都与Z谈过,他们不在法上的表现,在出事之前还给Z写了一封信,Z当时被功友的善心打动了,但当时捧着他们的功友太多了,再加上他们自身一些膨胀的名利心和显示心,根本就无法接受别人的意见。一些理智的功友不再和他们接触了。看到沈阳地区这样大的漏洞,我曾写信给明慧网请求帮助,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除了常常帮助他们发正念,就没有什么办法了。看到这样的损失,真的令人太痛心了!
付出了这样惨痛的代价,我们应该清醒理智了,特别是当初把他们作为榜样、捧着他们的功友。扎扎实实学学法,不要再被邪恶钻空子,无意中做推波助澜的事。让我们重温师父的讲法,以此共勉。 “经过这么深痛的教训才明白过来!其实过去我都多次讲过,他们就是不重视修自己。修炼是没有榜样的,不能看着别人怎么修,也不能眼睛盯着别人。你好我就好,你不好我也算了,连点主见都没有,你说这样的学员我带着你怎么修?是你在修吗?思想上总是似是而非的,讲话也言不由衷。修炼是不能够看别人的,只能自己踏踏实实的修。怎么修?就是多学法,不能看别人。” (《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不要把常人那种等级观念带入大法,新老学员都要注意此问题。来学法的人不管学问多高、生意做得多大、官职多显赫、有什么特殊技能、存在什么功能,都必须实修。修炼是殊胜、严肃的,能不能放下你们那特殊的常人之心,对你们来说是一个很难过而又必须过的一大关。不管怎样,作为一个实修弟子就必须放下这一执著,因为你们绝不可能不去此心而圆满。” (《 放下常人心坚持实修》),“修炼与正法是严肃的,能不能珍惜这段时间,其实就是能不能对自己负责。这段时间不会长,却能锤炼出不同层次的伟大觉者、佛、道、神以至不同层次的主的威德,也能使一个放松自己的修炼者从已经非常高的层次毁于一旦。弟子们,精進吧!最伟大、最美好的一切都在你们证实大法的進程中产生。你们的誓约将成为你们将来的见证。”(《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语气不善的地方,请同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