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写信申诉被判刑七年 内蒙古张兆华至今被关小号折磨

【明慧网2004年4月26日】张兆华,男,53岁,家住内蒙古牙克石市伊图里河镇。他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并向国家领导人写信申诉自己遭迫害真象,后张兆华被非法判刑七年。从2004年2月18日至今,张兆华一直在北安监狱四大队一中队蹲小号。恶警将他吊起来,每天只给二两饭吃。

张兆华原在海拉尔铁路分局伊图里河办事处安全科工作,科级干部。因张兆华修炼法轮功,2000年11月2日,被海拉尔铁路分局公安处强行处以刑事拘留两个月。

2001年2月21日,因与法轮功学员传阅资料而被非法抓捕,刑事拘留两个多月后劳教二年,关押到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期间,遭到非人的迫害,蹲铁笼子等。因他给国家领导人写上访信反映真实情况,于2001年10月21日,富裕劳教所动用了数名警察与刑具,对张兆华进行殴打。张兆华的腿被打得不能走路,眼睛打破一个大口子,肿胀看不见东西很长时间。

接着张兆华被转押到富裕县看守所,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关押近五个月左右,大约于2002年2月25日、2002年3月8日,在富裕法庭进行非法审判,判刑七年。大约2002年5月份,张兆华被送到北安监狱,在北安监狱被三番五次迫害,蹲小号,夏天给穿棉衣服,不让妻子去看望。

请海内外正义之士通过各种渠道,呼吁监狱警察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兆华。

北安监狱四大队一中队电话:0456-6428629 0456-6428554,管教:李志
邮政编码1896224 通讯地址:北安市805信箱 四大队一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