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物资装备总公司会计师陈静波被绑架经过

【明慧网2004年5月31日】陈静波,女,黑龙江省大庆市物资装备总公司让胡路仓储服务公司会计师。曾于2002年4月被非法判劳动教养二年,送到黑龙江省戒毒劳教中心(即哈尔滨戒毒所),因体检不合格保外就医。她的单位一直不允许她恢复工作,后又几次逼迫她写保证,均遭拒绝。

2004年5月8日她被允许上班,可第二天(5月9日)上午就被物资装备总公司610负责人张玉明和几名经警当着十几位职工的面连扯带拽将她抬出办公楼,她不配合,手被经警抓破,恶徒强行把她绑架到红卫星洗脑班。她不停地讲真象,其间水米未進,还休克二次。之后大庆石油管理局一姓苏(音)的科长以不配合教育为由,决定将她绑架到让胡路区独立屯拘留所十五天,还威胁要继续关押她。

物资装备总公司已先后将几位本单位的大法弟子绑架到红卫星洗脑班進行迫害。望海外同修发正念清除迫害,并以各种形式向有关责任人讲清真象。

主要责任人:
大庆石油管理局610办公室   苏(音)科长
物资;装备总公司书记     刘殿民
物资装备总公司经保大队、610主任  程金
直接责任人:物资装备总公司610办  张玉明
物资装备总公司让胡路仓储服务公司书记 李军
物资装备总公司让胡路仓储服务公司经理 刘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