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它们为了封锁消息,掩盖罪行,把这次强制转化地点转移到教养院新建的一栋楼内(此楼没有大法弟子)
主要采用的邪恶的手段是1,长时间吊铐,不让睡觉。2,一合眼就拳脚相加。3,邪悟人员帮教,包括女队的邪悟者。4,电棍电击。5,恐吓加期。6,对绝食抵制转化的大法弟子灌酒。
在人员上他们進行了精心的安排,在管教方面从八大队选派管教,大队长郭鹏,教导员姜重九(音)和2个中队长罗晓晨、盛瑞,从机关和其它大队抽调几名干警。到四防挑选7个因滋事被劳教的人员李月、于叶枫、潘云龙等。这些管教和四防搬到新楼长住。
在2003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强制转化。每一批强制转化3名大法弟子,15天为一个周期,共做了三批,9名大法弟子。其中第三批第3名大法弟子在新楼待了28天。他们先用欺骗手段把大法弟子骗到新楼后,单独关在三个不同的房间,把大法弟子吊铐在两张床之间,手与身体呈十字状坐在小椅子上,头上戴拳击帽,昼夜都不准睡觉。2个轮流看管的四防人员一看到大法弟子眼睛合上就拳脚相加。管教人员频繁巡视,若发现大法弟子睡觉就给四防加期,在这种情况下四防人员丝毫不敢懈怠,一发现大法弟子睡觉就下毒手。院长郝文帅、副院长张子良、经检办主任姚尚岗经常到新楼查看转化情况,有时亲自参与迫害,在他们暗中授意指使下,迫害的情况极为严重。
其中对大法学员陈胜虎的迫害经过如下:去的第一天,双手吊铐在两床之间坐在小椅子上,不准睡觉。第二天开始,女队邪悟的来帮教,帮到第七天,陈胜虎提出一个问题邪悟者回答不了,就不帮了。第三天,恶警们开始加大迫害陈胜虎的力度,由坐着吊铐,转为斜着站立吊铐。站着吊铐了三天,陈胜虎脚肿得很厉害,连脚外侧骨头都看不见了 。这期间,经检办姚主任经常来谈话。陈胜虎质问他:“我没有违反院规院纪为什么采取这样的手段折磨大法弟子”?他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看到陈胜虎的脚肿得很粗,都发乌发黑了,姚主任说:“你的脚再有24小时不活动,就得坏死报废了。”恶人明知这样迫害的严重后果,却不给陈胜虎松开活动。铐到第八天,邪恶之徒又加重了迫害。教导员姜重九打了这位学员一顿后,说回去充电棍再来教训,并且安排了四防李月,于叶枫来做工作,看还不转化,李月就叫他吊铐着蹶着,并拳脚相加。在第九天的时候,大队开会研究继续对他的迫害;并且要给他做笔录,加期三个月。
大法学员石月利绝食4天抵制迫害,第五天教导员姜重九、管教大队郭鹏指使四防于叶枫等,对大法学员强行灌酒,灌的是一斤一瓶的红星二锅头,大约灌了七八两。
另外,在2003年10月27日,林维珠、赵传海、瞿飞三人给大队写信大致内容是: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被抓是非法的,要求恢复大法名誉,释放所有被关押大法弟子,拒绝劳动,公开炼功。之后邪恶之徒把三人送去严管,整天躺在只有几根铁条的床上,没有床板和褥子。她们两手铐在床两侧,两脚悬空吊铐在床头。这种状况,三人中持续最短的也在半个月左右。后来改为白天吊铐在两床之间坐在马扎子上,晚上只让睡4个小时。长期不让洗脸,换衣服,刮胡子,理发,脸上的灰很厚,头发,胡子老长。
2月10日第三批大法学员被骗到新楼進行强制转化。为了不让从八大队到新楼的过程中被人看到大法学员林维珠遭受迫害后的“野人”形象,在2月10日前几天给他刮了胡子,理了发,洗澡。在15天周期里,他们采用了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间吊铐,毒打等邪恶手段都没能达到目地,又开始第二个15天周期的强制转化。在这期间,恶警采用更为卑鄙下流手段,大队长刘忠科多次去新楼叫嚣:“无论用什么办法,也要让他转化。”在他的言论影响下四防用打火机烤林维珠的手,把手铐完全卡死,手脚肿得很厉害颜色发乌发黑,按下去不是一个坑而是一个洞。四防潘云龙用拖鞋把林维珠打得满脸是血。这期间,无论怎么被迫害,林维珠始终心态祥和,面带微笑,四防私下里都佩服他。在被问到转不转化时,他说“横竖都是死,只要不死,就坚修大法。”恶警们认为这样的折磨,摧残人是根本承受不了的,最多只能顶几天,而林维珠却能坦然面对他们理解不了,一度打算送他去精神病院。由于林维珠修得好,金刚不动,恶人始终没能达到目地。大连教养干警换岗调整等表面原因,在2004年3月9日停止了这次强制转化。所有的管教,四防和第三批3名大法学员从新楼搬回到八大队。林维珠因为没有转化,故仍被严管至今。但可以睡觉了。在这次干警调整中,郭鹏、姜重九因为在强制转化中表现突出,郭鹏由管教大队长提升为院长助理,姜重九由教导员工提升为八大队大队长
2003年末52岁的大法弟子巩发玖(音)不配合邪恶,拒绝劳动,被送去严管遭到迫害。一开始他们让巩发玖躺在没有床板和褥子只有几根铁条的床上,双手铐在床两侧。13天后,巩发玖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被指使的四防把巩发玖的两臂伸开站立着吊铐在两床之间呈“十字架”状,整整一个下午,巩发玖的身体出现剧烈反应,不适,呕吐,腹部剧烈抽搐,并昏倒。在八大队大法弟子被迫害得昏过去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如:大法弟子孙时珍2003年农历初十至元宵节也是“十字架”状吊铐不让睡觉,昏迷时四防按人中穴直至醒过来继续迫害。大法弟子瞿飞2003年2月末3月初同样是“十字架”状吊铐不让睡觉,多名四防拳脚相加,昏迷过去心脏停止跳动,他们用门板抬到中心医院抢救,住院多日,费用让其自己承担。在巩发玖昏倒的情况下邪恶并没有停止迫害,在向队长汇报之后,四防只是把吊铐的高度降低可以坐在马扎子上,但是晚上不让睡觉,白天晚上始终是吊铐着坐在马扎子上,时间长达40天之久。只要一睡觉,就被看管的四防叫醒。后期为了進一步施加压力加重迫害,四防孙忠虎还经常用拳头,用脚踢打巩发玖的头部,并以打大法弟子来开心取乐。
根据掌握的情况来看,在严管的大法弟子戴几个手铐,怎么戴,能不能睡觉,睡多长时间等迫害方式的决定权在大队长一级的手里。所以当时的八大队大队长刘忠科,中队长罗小晨(二人现已调离八大队)等人应该对这次迫害负责。他们的目地是想让巩发玖认错,進而转化。由于大法的威力神奇,虽然40天没让巩发玖睡觉,巩发玖并没有感觉十分困倦。到了春节他们看达不到目地,才松开了一只手铐。2004年春节后巩发玖再次绝食抵制迫害。绝食持续一个月,恶警每天灌食一次。每次灌食前都要被四防李月,于靖康殴打 。有时他俩随意调理巩发玖。一人抓起他的一只脚,这时两手仍然吊铐在两床之间,身体悬空,大头朝下,然后把脚向地面扔,还有的时间他们把灌食后洒在地上的饭用条帚扫完后,用这把脏条帚在巩发玖的脸上扫来扫去。使几个月都不让洗脸理发刮胡子的巩发玖更加目不忍睹。
大法弟子刘喜勇63岁,2003年10月在严管时,四防洪生将其双手斜着吊铐在双层床――上床下床之间两手伸直痛苦难忍,一用力将一只手铐挣断报废。四防陈龙在刘喜勇喊大法好时,将其两颗牙打掉用,还脏布堵嘴。
大法弟子石月利在2002年5月也被邪恶用筷子撬掉一颗。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许多天惊地动的大事,而在大连最让人骇然的是发生在大连教养院里的这些正在被揭示出来的,还未被广为人知的一幕幕――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以前,大连教养院这里没有女子劳教人员,她们通常被送往有女子教养院的地方,离家偏远。现在,虽然她们的家属,朋友很庆幸自己的亲人没被送往异地条件艰苦的地方。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里的女子大队当初就是专门为迫害女子法轮功学员而设立的。他们的女儿,亲人却在这里被迫充当着的一个特殊的多为不光彩的角色。
一方面,教养院极力掩盖其丑闻,上电视造假宣传,把那些凶手,恶警美化成“善良关爱”“春风化雨”的典型!并以奖金,提升作利诱。真是丑态百出。另一方面,在新闻封锁,权法黑暗的掩蔽下,利用一些追求功利,黑心肠的坏人,使用见不得人的手段和恶行,为提高转化率,加重迫害这里的大法弟子,而许多普教人员却成了打人帮凶、从犯,沾上了残酷迫害无辜善良的罪恶。
男队大队长刘忠科、郭鹏在院里和610的组织下,外出学习研讨了一些邪恶经验回来后,从将近元旦开始,在换届之前,又進行一次丧尽人性的所谓“转化”。
2003年11月28日,队长罗晓晨将大法弟子巩发玖强行严管。罗晓晨平时对大法弟子专横、苛刻、欺诈无信,扬言其有权将大法学员每次加期五天,并送严管。而且多人曾受其害。巩发玖52岁,瓦房店人。初到大队时遭王殿明殴打 ,王殿明虽受大队唆使和怂恿,并自称代表“政府”意思,但他违法伤人,行为恶劣,最终在大法学员巩发玖坚持下不得不当众检讨,并答应承担部分医疗检查费用100元,作为警戒,罗晓晨为此负责。11月中旬开始,巩发玖身体不适,医院要转诊,罗晓晨却恼火并一再拖延。终于以巩发玖没钱和不能坚持劳动为由,将巩发玖塞進一个小屋,几个四防和队长上来将他摁倒在铁床上双手铐住,不许动弹,开始了严厉的严管。因为《院务公开》中对队长和干警有明确规定:严管不超过7天;戴刑具者不得超过10天;禁止无故加期,严管,上刑及殴打 他人。巩发玖认为罗晓晨和大队的行为已违反《教养法》中对执法干警的相关规定,所以从12月12日开始绝食。并声明罗晓晨应为其错误行为负责任。刘大队长進来,指责巩发玖,并拿出“院规院纪”来念。巩发玖要求念《院务公开》部分,刘转身走了。三天后的下午,两四防突然将巩发玖铐着吊起来,开始新的折磨。一下午时间,因体力不支,巩发玖昏厥过去。等他苏醒过来,罗晓晨叫四防把他又吊起来,巩发玖出现呕吐,直至又昏过去,放下来再苏醒过来时,他们又一次把老人吊起来,巩发玖不住地呕吐,但吐不出东西,又昏了过去,直至醒来时抽搐为止。
一个老人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折磨?而且是在我们这样的所谓文明公开的社会,在我们当今的年代?就是因为他们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坚持做一个好人?!想到他们付出的每一分钟,都震撼着我的心灵,震撼着我的良知、本性。我们相信,邪不压正,不能让这样邪恶的迫害再持续下去了,让我们一齐来关注这里的一切。
接下来,他们把铐降下来,把巩发玖两手抻直铐在两边床架上,中间放个马扎,坐上不得动弹,又开始了整天24小时不让睡觉的折磨:一天,两天……五天、六天……十天……一打盹就拍一下,坚持不住时,有时一拳砸来,有时照腿上,脸上就是一脚。一般的人这时就会出现生命危险,甚至昏死过去。而它们却利用这种方法,增加弟子这时的身心压力,在这种超过身体极限的多重迫害下,直至昏迷或神智不清时逼迫学员承认它们所谓的转化。这不邪恶吗?!
罗又被调到“新楼”,用类似的手段,甚至更恶的招数,参与了对更多的大法弟子的严酷迫害:(详情另见报道)。
大法弟子瞿飞已被严管两月,双手铐住,双脚吊空,这时(在原四楼)又将他大十字型吊起,日夜不让睡觉,不让活动,不让休息,双腿双脚又肿又粗,目不忍睹。就在三月份,瞿飞便经历过一次被几个四防打得直至昏死过去,心脏停止跳动,他们找了块木板,抬到春柳医院抢救了数日。过后,大队却让瞿飞签字,向他父亲要钱作抢救和医疗费用!(瞿飞二十六七岁,父亲是个军长)此时,瞿飞再一次处于生死相关之际。在新楼,在二层几个隔离封闭的小屋里,很多大法弟子被一批批的架到那里,两个四防轮番守一个人,十字型铐在两床中间,不让睡觉,打手拳脚相加,有的吊起来,腿脚肿得可怕,有的满脸是血,有的为达它们的目地,被鼻饲灌白酒。一片邪恶和恐怖,更甚于法西斯的“集中营”,而行凶的主使者就是姜重九、郭鹏、罗晓晨,随后还有一帮四防做帮凶、打手,而且院长郝文帅亲临指导。然而,它们不敢对外透露,都是偷偷的干,秘而不宣。所以它们就一面欺骗着民众,一面以粉饰的嘴脸在人民面前邀功,在政府跟前请赏。
亲爱的读者,您和您的朋友可知这些实情和大法的真象?你们可曾认识与这里有关的人?而这边,巩发玖以他坚强的意志,一天一天的坚持下来了!持续了近40天无休的日日夜夜,900个小时在这过程中面对无理的伤害,无人性的表现,巩发玖以一个大法弟子修炼者的姿态,心怀真善忍,正念对待这一切,而且每天变得愈加清醒。
就象当有人指出他参与殴打石月利(55岁,大连马栏人)时,他辩道:“我这么大干部,我会打人吗?假的!”其实是,当时(2002年6月)有景殿科,刘忠科,宋恒岳把石月利弄到小屋,用被蒙头,一齐乱打,光刘忠科就亲手抽打40鞭子。后来被折磨得直到现在腿还肿得一摁一个深坑。你难道不知道吗?难道这就不是犯罪了吗?现在给你个调迁就可逃脱罪责了吗?有人给你点奖赏就能保你平安无事,心安理得吗?
还有,2003年“十一”,十几个人把刘喜永(63岁,金州区石河人)又推又扭,众目睽睽之下塞到小屋里,又砸又打又灌食。刘喜永被反扭着铐得难受,一下把铐子拧断了,而刘忠科却用脏布往刘喜永嘴里堵,将门牙摁掉两颗!
再者,2003年3月份同时,大法弟子孙时珍(50多岁,大连湾渔业公司人)被打得几次昏死过去,不省人事,四防掐人中弄醒后,再接着打……在被蒙住头猛烈打击时,门牙也被打掉一颗。因伤害惨重,孙时珍被保外就医。参与的四防有李小平,孙风良等多人。不知道刘大队长你的记事簿和“功劳簿”上可记得详细、真实?您的家人,您的亲朋儿女知道你都干了这些事吗?在此也忠告那些参与其中的人,干部或警察,不要把迫害当成专职,不要把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当作战绩或笑谈!虽然有邪恶之首的操纵,但是自己的不理智,趋利忘义,会使那幻想的功劳簿成为恶行表现可悲的记载。
三月三日,巩发玖开始绝食,否定它们的错误对待和非法迫害。在绝食中,它们又调来于靖康、李月两个打手,并野蛮灌食,李月刚在新楼的迫害中充当打手,却不知是错,不知其邪恶。在这个角落不知害了多少不知真象,或知道一些真象却摆脱不了胁迫的人,使这里的四防增加了太大的过错,其实已是犯罪。
李月,二十一二岁,革镇堡棋盘人;于靖康,20多岁,曾经少管,中山区三八广场及民生街住。他们在每天中午吃饭时来巩发玖这里,若巩发玖坚持不吃饭,就毒打他,再灌食。它们给巩发玖头上戴个帽子,动起手来更不顾忌,猛砸一通,打得老人头晕脑裂,头皮象撕开一样,打得身上腿上痛得难以忍受。有时打得头晕,肚里东西吐得满脸,有时用扫帚在脸上扫,却几个月不让洗脸洗手;有时突然踢翻凳子,抓起巩发玖两腿,再仰面丢到地上,而巩发玖的两手却在后面铐着。开始时,巩发玖每次都有些打怵,但他心一横,抱定一念,任他们折腾,死活随便了,后来心里也平静了。如此一个月后,每次想起师父的话,都感受到慈悲的力量和佛法的威严。队长上来找巩发玖,承认巩发玖没有错,加期不成立,体检费大队解决,送回班里。
在那里,还有许多大法弟子在遭受迫害,让我们大家一齐努力来制止邪恶,发自心底彻底铲除那里的残余邪恶。
附:刘忠科:加餐部主任。(科长) 姜重九:八大队正大队长
罗晓晨:四大队
孙教:新来教导员
宋恒岳:动力科
贺 :生产大队长
郭鹏:院部(院长助理)
王也伟:管教大队长
景殿科:新收五大队
李茂江:中队长(以上是新升任男队队长)
吴文来、韩卫、杨队长、袁玉都是新来队长。
郝文帅:院长
住处未查。
当时有关四防有:房译文、王文章、陈龙、吕广文、孙作虎(旅顺人)、洪升(辽宁省瓦房店市人)、郑华(大连市开发区人)、王连波(大连庄河人)还有徐国庆(大连市开发区人)、崔新雨(凌水人)迟延东(普市)李月(甘井区棋盘)等等,每人各异表现也不同。
注:这是一份从教养院传递出来的手稿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8/48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