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老人因依法上访遭近四年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6月15日】我今年63岁了,原来身体不好,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心脏病等多种病,在98年经人介绍学法轮功,我的病在很短时间内完全好了。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事首先想别人,不欺、不骗、不占、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社会稳定,家庭和睦。我没学法轮功之前,我开商店,从不缴税反而骂人,被沟帮子工商局王一成骂过多次,在家给老头打仗。自从学了法轮功以后,全变了,我曾经二次自觉去了工商局交税,过去的在社会上和家庭的恶习全没有了,当一个贤妻良母。

我为了说句真心话,为法轮功讨个公道,在2000年4月15日去北京上访。可是到北京没等去上访,就被沟帮子公安局干警非法抓住了,当天晚送到北宁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了23天。当时还被勒索罚款共四仟伍佰元整,经公安局卢所长要二仟元整。回到沟帮子后还不让回家,在农机站楼上由沟开发区王洪江开票子,又被勒索了二仟元整,少一分都不行,都是由家里孩子办的。因孩子盼老人回家急切,没看收据,最近想起此事。打开收据后看上面数额是二佰一拾元整,北宁公安局也是这么开的,卢所长代表公安的形象,王洪江代表了区政府的形象,为什么明明交款是二仟元开票不符合,请问那一仟七百九十元钱哪里去了。这是××党干部应做的吗?

2000年12月15日,我想再一次去北京。我做为一名法轮大法弟子,想再一次为大法说句公道话,我们不参与政治,我们不反党,我们不反对政府,只是想让政府知道我在学大法中受益,当一个好人。就在12月15日,当我走到葫芦岛车站时被抓回,当天晚上10点到了拘留所。

我女儿想看我,卢所长的公子是拘留所的干警,他说得交380元钱伙食费,才能接见。当时女儿交了380元钱。我一早没吃饭,就被送到看守所去。我向他们要380元钱,他们说不退,是这样规定的。我有背包和衣服,价值一仟元的物品,当时不让带進狱号,它们说都有记号,放在柜子里。等我回来向他要时,那东西早就没了。

看守所更加邪恶,不让家人送被子,租他们被子每月60元,买牙膏5元一管;还让我们买单鞋,市场4--5元,他们合我每双15元。穿号服,每天要一元钱,

当天一个个被提审,问今后还学不学法轮功,我们都说大法好,一定修下去。恶警们就把我们36人集中到一间屋里,排上队。劳教所恶警就叫男老犯,都20多岁的小伙子打我们,用脚踢,笤帚打,打我们的脸。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姓王的是队长,把我们都打倒了。我说不要打人,恶徒们就向我打来,那个姓王的用大皮鞋头踢我手上,至今未恢复。

每天2顿饭,没菜,盐水;吃的是高粮米、7分熟,有砂子。有好多个早晨最冷,恶警让我们穿着单鞋出外走步,谁说大法好让跪着。我第一天说了,被恶徒惩跪了8个小时。另外,对男的大法弟子,恶警让犯人用大木头棒子重重的打。大法弟子们喊不要打人,他们就更加使劲打。我们都是无辜的人民,为了当好人受这样迫害

在2001年3月8日,我被劫持到马三家。那里更加邪恶,不上睡觉,住小号,坐铁椅子,前后窗户开对流冷风,拔头发,打眼睛,上铐子,罚站三天,12个点不让去厕所,不转化三顿窝头盐菜,下地劳动,栽树,扒玉米,拔草,拔稻田草。

我当时63岁了,腿痛,不能蹲着,整天在地里爬着干,一干就15天。我在马三家被非法关押了28个月,吃尽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