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考取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病理生理学博士。因从小一直生活在北方,到地处亚热带广州后身体很不适应,体质下降。因此开始寻求更有效的气功功法,于97年11月在第一军医大学接触到法轮大法,读到《转法轮》,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自己多年在气功锻炼中疑惑的问题得到了解答,明白了气功就是修炼,还有高层次的理在里边,也明白了为什么要做好人,如何才能做个好人的道理;自己对人生有了重新的认识,从此开始走上修炼大法之路。每天坚持到炼功点炼功,认真看书学法,很短时间内体质明显改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首先看一看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尽量以平和的心态对待不如意之事,心情舒畅,其乐融融。我能够顺利完成繁重的博士学业,如期毕业,可以说也受益于修炼法轮大法。
1999年7月博士毕业回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原“农牧大学”)。
* 军需大学不法人员逼迫复员,并威胁新的工作单位
不久,从1999年7月20日起,江氏邪恶集团开始了全面镇压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学员,利用现代化媒体散布谎言,栽赃陷害,恶毒攻击、诽谤法轮大法极其创始人,把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学员“妖魔化”、“愚昧化”。江氏集团玩弄其在政治运动中的一贯伎俩来挑动不明真象的人们仇恨和歧视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学员。军需大学也紧跟其后开始迫害法轮大法。为逼迫我放弃修炼,专门针对我召开了一次教研室党支部会议,系政委和学校保卫处处长董国山参与,企图迫我放弃修炼大法。随后,动物医学系政委及支部书记(张西臣)多次找我谈话,在学校放假期间也不放弃,频繁找到家中谈话,要收缴法轮大法书籍,威胁如不上缴就要抄家,如不放弃就要开除工作等等,给我和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我们没办法经常要躲出去。
看到我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军需大学政委奉国权又找我谈话,随后于99年9月17日对我24小时监控,让我离开家到另一所房间居住,每天派学校的一名干部24小时陪住,晚上加派2名学生,轮流值夜班。吃饭也不许回家,要在看我的那名干部的陪同下到学校的餐厅去吃饭,回家拿生活用品也有人陪同。全学校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并传到我妻子工作的公司,使我们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進一步加重了对我们的精神损害,使亲戚朋友也为我们担心。
在我被软禁期间,经常有人来找我谈话,威逼利诱。最后决定开除我的党籍,复员离开学校。我被非法拘禁3个多月,在让我保证在离开学校之前不上访,并由教研室作保的情况下,于99年12月21日才让我回家住,等候处理结果。结果我被迫于2000年8月复员,拿到一笔复员费,自谋职业。我主动要求退党,结果却给我开除党籍的处分。
2000年4月我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在长春力尔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学部任职。2000年10月,军需大学组织部打听到我就职的公司,派了2个人到该公司,通知他们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并威胁说要公司负什么责任,因此,我不得不自动离职,失去了工作。
2000年11月26日我去北京上访,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上写“法轮大法好”,被广场公安分局抓捕,审问时未说出姓名、地址,当天被送至北京密云县拘留所继续打骂拷问未果,关押7天释放。回到居住地不久,听说当地居民委员会已得知我去北京上访的事,可能要对我不利,因此,我不得不于2001年2月14日离开居住地,流离失所,到广州租房住。
因国内大学和科学研究等大单位几乎都为国有,都有人事部门管人事安排调动及个人档案,因我的档案已被记录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而复员离开原单位,因此已经没有可能在上述单位任职。我在广州多次参加招聘会,那些非国有中小企业不要求看应聘者个人档案,但招收的专业人员几乎都不要求高学历者,而且都有年龄限制,因此我求职毫无优势可言;所以在广州将近一年一直找不到工作。
* 在广州白云区被610入室绑架,绑匪当场制造假证据
2002年2月8日23点左右,我在广州白云区永泰村租住的房屋内准备就寝,听到有人敲门,开门后跟随房主夫妇進来4、5名成年男性,着便装,自称当地公安(事后得知那些人是广州白云区610的),说是春节前查房,却不出示任何证件,進房间后即乱翻东西,看到我房中有法轮大法的书和资料,立即把我抓住,并大肆搜查。其中一人对另一人说:回去补办一个搜查证。看到我有电脑和打印机,立即打电话叫来一个懂电脑的人,开机查看,没发现有关法轮大法的内容,就把一张有法轮大法资料的光盘放入,并连上打印机,要我操作,他们拍照、摄像。
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就自行打开光盘,并把法轮大法的书和资料摆在电脑旁边進行拍照。折腾了几个小时,把电脑、打印机、录音机、身份证、学位证、银行存折等装入袋中带走,在一张纸上,随便写了几项抄走的东西,要我签名,因为没有让我详细看要拿走的东西,我没有签。把搜到的2700元现金给我,说是不会拿我的钱,但我另外有6千多元现金却说没看到。随后把我绑起来,带到永泰村派出所关押,凌晨(2月9日)经过简单的审问,又给我戴上手铐,用警车带到广州白云区分局继续审问。因为我不按照他们的要求说出在广州和其他法轮大法学员联系的情况,他们就不让我睡觉,轮番审讯,每次2个人,直到2月11日上午,把我押送到广州白云区看守所。
2月12日是春节,春节后没过几天,他们又开始到看守所提审,几次提审未果。三月初某天傍晚,他们又把我叫到审问室,随后把饮水机也搬進去,说他们已经摆好了阵势,跟我耗下去,看我能挺几天。从此他们安排了8个人,分成4班,每班2人,连续审问,让我或坐或站,但不让睡觉。其中一个姓叶的还邪恶的说,我们不搞刑讯逼供,你是搞医的,应该知道人多少天不睡觉就会达到极限。我问他:不让人睡觉算不算刑讯逼供?他不回答。
几天下来,我的双脚就肿起来了。其中有2个人特别邪恶,审问期间讽刺挖苦,侮辱人格,一看到我要闭眼就大声喊叫,让我站起来,其中一人还往我脸上吐瓜子皮,往头上浇水,曾咬牙切齿的一拳打在我左脸腮部,一脚踢在我的左大腿上,当时把我踢倒在地,还说并不想打我,我根本就不经打。还把法轮大法创始人的名字写在纸上,把纸放在座位上让我坐,我不坐,他就让我一直站着。就这样一直到第7天的下午也没有问出他们要得到的东西,他们只好放弃,把我送回监室,继续关押。
* 被劳教所“严管”迫害
2002年4月11日上午8点多,我被叫出监室,与另一人铐在一起,塞给我一张劳教通知书,上写我因扰乱社会治安,劳教2年,地点是广州市(花都)第一劳教所,没有履行任何签字手续。看另一个人的劳教原因却明确写着: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抢手机一部,什么品牌,新旧程度,价值多少,机主是某某,证人某某。我曾就此事问过某公安:我怎么扰乱社会治安了?我正准备睡觉,就被非法闯入,抄家,抓人,是谁在扰乱社会治安?看来他们自己也觉得因炼法轮大法就被劳教实在是不合道理,而不敢白纸黑字留下证据。那天被送去广州第一劳教所的有40人,其中38人来自戒毒所,就我一人是法轮大法修炼者,一说名字都知道,很快就被送到迫害法轮大法的专管队(二大队)。当天晚上就有已洗脑的帮凶及管教陈富民,还有一个姓卢的找我谈话。
到二大队后,处于“严管期”,其他劳教人员出工后,我只能在房间中坐在小塑料凳上,去厕所要和走廊上值班的劳教人员讲。劳教所警察随时来,或安排洗脑的帮凶来找我谈话,平时不能与其他人讲话。记得当时和我同样处于严管期的有申伟、张健、吴强等法轮大法修炼者。
大队长周建宏对我讲:我们不强迫你转化,我们有的是办法,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每月加你的期,加到劳教的最长期限3年,再把你送到“法制学校”(实为法西斯洗脑集中营),如果还不转化,马上再送回到劳教所,如此往复。
2002年5月初,“严管”迫害将近一个月,看到没人能说服我,周建宏提议,同管教毕德军,副所长周洋波等把我和另一名法轮大法学员铐上,开车押送到深圳关押法轮大法学员的劳教所,让那里高学历的洗脑帮凶跟我谈。在车上他们还跟我讲:“你转化了很快就会出去,出去偷着炼谁管你呀?”4、5天后无功而返,不久劳教所就把我送到八大队做苦工去了。
* 在生产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艺品的工厂做苦工
到八大队后,他们安排了2个人夹控我,一个叫黎绍柱,广东人,因吸毒被劳教,另一个叫黄善锋,广西人,盗窃。睡觉和到工厂做工时,他们俩一边一个,平时确保一个人在我身边,上厕所也不例外。只允许和他们讲话,不能和其他劳教人员讲。早晨6点起床、洗脸、吃饭,7点开工直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开工,夏天最热时推迟到1点半,5点收工,晚上6点开工,10点半收工,开工期间中间只有5分钟休息、上厕所。
工厂主要生产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艺品,有定额,完不成要被训斥、加班、甚至打骂、扣分,分扣多了就要加期。规定工厂的管教队长有权最多每个月给劳教人员加期10天。我因为在每月的思想汇报中,不按照他们要求的写,每月都被加期,短则8天,长则12天。同时被关押在八大队的法轮大法学员王铿、陆海云也是被这样对待。
长年吃陈米饭,早餐咸菜,午、晚餐水煮冬瓜,偶尔换成南瓜。每周有2、3次所谓加菜,换成豆腐、猪血或用一点儿肉炒的青菜。全年总共只有7天可以不出工(春节、元旦、十·一、五·一)。长时间繁重的做苦工加上营养不良,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阴囊剧烈刺痒,一层层脱皮,皮脱掉后露出鲜红的创面,一碰疼得钻心,影响到睡眠。有人尝试用药,根本不起作用,这样持续一个夏季。
2002年9月初,我口腔严重溃疡,咽喉痛,胃产气,几个小时就不得不以呕吐的方式往出排,吃饭困难,米饭吃到胃中,能明显感到象沙砾样的摩擦刺痛。吴管教假惺惺的领我去医务所,医生说没别的办法,只能给开酵母片,我说:我是搞医的,知道怎么回事,酵母片怎么能起作用?让我休息、炼功就会好,吴管教却不同意,只让我吃所谓的病号饭(清水煮面条)。医务所人体秤显示,我的体重下降到40公斤。自我感觉走路发飘,腿发软,持续20多天,就这样还让我照常出工。事后,夹控我的人说:那一段时间看你的脸色好吓人,我们都担心你会突然死掉。
* 恶警到北京学习残忍转化手段,奖励邪恶犯人流氓迫害
2002年10月份,八大队突然把楼底层的一间监室的门窗透光的地方都遮起来,听到其他劳教人员议论说可能要整人,随后陆海云就不见了。那间屋子也搞得神神秘秘,走廊上有劳教人员值班,其他人路过时不准停留,甚至不准向那个方向看。不久王铿也不见了。11月初的某天刚吃过早餐,他们告诉我说不用出工了,收拾东西换房间,结果把我也关入了那间黑屋子,夹控我的劳教人员也同时搬入。
监室里面密不透风,阴暗潮湿,昼夜点着灯,墙壁四周贴着诸如“转化是唯一的出路!”等标语,还有复印的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用红笔打上叉倒贴在墙上。场面阴森恐怖,仿佛一下子又退回到文化大革命时代。吃饭在房间中,上厕所要等到其他劳教人员出工后或收工后休息没有人的时候。他们拿来一大堆迫害、污蔑法轮大法的资料让我看,我不看,恶警就让夹控我的被劳教人员念。
5天后,又把我送回法轮大法专管队二大对,关入所谓“谈话室”内。谈话室是由一栋三层的小楼底层的大教室改装成的,用水泥墙分隔成了4、5间小房间,每个房间都安装了铁门,并在上面了装了猫眼(只能从外面看到里面),墙上的水泥还没有干,里面的布置和迫害手段和八大队的小黑屋类似,有过而无不及。当时被关在谈话室的法轮大法学员,我知道的还有陈瑞昌、林天赐等。
事后才得知,这个手法是2002年9-10月间劳教所专门派警察到北京学习来的,参加此次学习的警察据说有二大队管教大队长周建宏、副大队长何桂朝、管教毕德军、黎伟成,因此导致2002年10月形势急剧变化,劳教所所长周洋波,二队指导员李国明从各个劳教大队抽调了一批心狠手辣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吸毒惯犯或者是黑社会团伙成员,免去他们的一切劳动任务,再从奖分上给予鼓励(强行转化一人,减免二十天),让他们专职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直接行刑的邪恶之徒有王峰、崔玉才、蒋勇、夏建华等,陆续对那些长期未“转化”的法轮大法学员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暴力转化。
* 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他们说要带我去见心理医生,王峰、崔玉才直接把我带到了较偏僻的禁闭室,夏建华、蒋勇已等在那里。一進去他们就原形毕露,恶狠狠的说,现在看你还转不转化,不由分说的把我按倒在地,用数米长的布条(从军用棉被的被面上撕下的长布条)把两个手的手腕勒死,再把腋窝处用布条勒死,这样胳膊就不流血了,然后把双手反剪到背后,两支小臂并排朝上捆绑在一起,手几乎提到后脖颈处,用布条死死捆紧,感觉极其疼痛;腿也一样,两个脚脖子处分别用布条勒死,两个大腿的根部也分别用布条死死的勒死,两腿发胀,血液难以流通,然后象打坐盘腿一样一只脚和小腿先搬上来压到另一条腿的大腿上,用布条死死捆住,再把压在下面那条腿的小腿和脚搬上来压在盘好的那条腿上,打手用脚踩着我的腿,拉着绳子用力往上搬,盘的非常紧,两腿的膝盖几乎上下重叠,十分疼痛,最后用从腿上留出来的一段布条套住颈部,使头向腿部弯曲,把身体弯成低头弓腰驼背状,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抬不了头,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难。
这样被绑后极其的痛苦,因为血液不通发胀又麻木,有心力交瘁的感觉,呼吸又十分困难。半小时左右,两臂、两腿便处于冰凉状态,然后恶警又令他们解开布条,解开时更是令人十分痛苦,过一会儿再绑回去……。在动手绑的同时,崔玉才把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往我的肛门、阴部等处塞,并不断说出不堪入耳的话,使我的身心上受到极大的摧残。就是在这种酷刑折磨下,忍受不住被迫表面屈服而“转化”了。
* 管教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行恶
一旦屈服后邪恶之徒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我做不好的事,骂法轮大法创始人,撕扯、烧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管教黎伟成这时出面進行拍照,然后连夜让我写“三书”。思想麻木,写不出来,就拿样本让我照抄。为“巩固”转化“成果”,他们继续让我住在“谈话室”一个多月,每天不停的抄写攻击法轮大法的文章,每晚要交一份思想汇报,从那时起,思想汇报一直写到解除劳教(2003年7月15日)。二大队指导员李国明,副大队长何桂朝,还有一个姓武的管教,轮番来進行说教。还要求写所谓“揭批书”,内容全是诬蔑法轮大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完,“揭批书”的篇幅不得少于六千字,内容绝对要“深刻”,否则打回来重写。在写完“揭批书”后,管教拿来印泥,要求写一张“声明”,内容大致是“本人所写的材料全部属实,同意发表。”签字,按指印,随后要求参加所谓“揭批会”,要在会上宣读,由他们录像,最后制作成VCD。
管教经常组织被“转化”法轮大法学员看“焦点访谈”等造谣、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看完后要写“感想”或由管教洪远朋“上课”,无非是造谣、污蔑法轮大法,几乎每天要用半天搞这种“活动”,其余时间出工。
他们通常会说法轮大法学员“转化”后精神焕发。对你“关心”有加,观察细致入微,如果看到有人神情沮丧,马上找你谈话,怀疑你是否“假转化”或留有“尾巴”,不行就让你再回“谈话室”或指派人渣们再干一次。为了表示对你健康的“关心”,早餐后必须做操、跑步或军训,管教一个个吃得肠肥脑满,运动一下没什么,而我们早餐只吃稀饭、咸菜,折腾完肚子就空了;炎热的夏季出一身汗,化纤的“校服”粘乎乎的贴在身上,非常不舒服。然后要求到教室去唱歌,主要是歌颂共产党,声音不大还不行。过年、过节要排练节目,把歌颂孔繁森的歌《公仆赞》改词,要歌颂什么“好干警”。所以,不知内情的从表面绝对看不出来迫害,其他劳教人员甚至眼红我们所受到的“优待”,不理解为什么法轮大法学员不愿“转化”。
那么到底什么是“转化”,其实质是什么呢?让我们彻底的分析一下。
* 强迫“转化”无异于逼良为娼
法轮大法最初吸引我的是书中讲清了为什么要做好人的道理。诚信、善良、豁达忍让是传统公认的人的美德,父母、学校的老师也是这样教育下一代,为什么要这样做好人?老人也讲过善恶有报的理,但学校和社会告诉你那是迷信。逐步长大、走向社会,发现做好人是很难很难的,好人常被骗、被别人占去应得的利益,甚至被认为是傻子。那么自己会生气,觉得心理不平衡,也想变的尖猾,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但我从小就是公认的老实人,人都有其善良的本性,学尖学猾,违背自己的本性,但又不甘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应得的利益得不到,也眼红别人占到便宜。虽然心理很矛盾,但还是不由自主的随着“潮流”下滑着,逐渐偏离好人的标准。直到读到《转法轮》,我才彻底明白了善恶有报是天理,人生的目地就是修炼,只有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才有美好的未来,而做坏事的人是在损德造业,德损没了,等待他的就是彻底的毁灭。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自己除了体质迅速增强外,道德情操也在逐步回升。其实如果人人都明白了这个理,即使不修炼,对整个社会也是有极大好处的,人会多一份干坏事要遭报的顾忌,“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就会少干坏事,或不干坏事。就如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中说的:“大家知道现在法律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可是有人为什么还干坏事?有法不依?就是因为你管不了他的心,看不见时,他还要做坏事。如果人人都向内心去修,那就截然不同了。”
而“转化”的开始就是让你从坏事做起,你不是要做好人吗?偏让你做不成;你想从社会种种不良、丑恶现象的大染缸中超脱出去,非得把你拽回来,同流合污。据说过去要加入强盗一伙,要交什么“投名状”,比如去杀一个人,断了你做良民之路,才能入伙。强迫人“转化”,无异于逼良为娼。
大家知道,即使按照中国的法律,刑讯逼供也是违法的,严重的要被判刑的;这一点恶警们很清楚,所以还有所顾忌,指使被劳教人员动手,自己躲在一边,以示清白。这种卑鄙的做法其实也是在害这些行刑者。先不讲隶属公安系统,不经审判就把人象监狱一样关押最长达3年之久的劳教制度合不合法,毕竟这些打手做了吸毒、偷抢等坏事,应该受到惩戒,给机会重新做人。而管教却让他们干这种坏事,而且还给以减期、不用做苦工等奖励,是在鼓励犯罪。这些人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所干之事,在法制健全时将要和教唆犯罪的管教一样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从修炼的角度讲,迫害大法及其修炼者,罪大无边,其下场也是很悲惨的。
由此可见,“转化”就是要你从一个想要做好人,追求自我完善、逐渐提高心性的修炼者变成和他们一样的坏人,所以动用酷刑,首先让你骂自己的师父。你不是要做好人吗,偏让你做不成,连儿童都知道骂人不好,况且骂的还是给了弟子莫大恩惠的师父。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弟子骂师父,无异于欺师灭祖,大逆不道。从此你就成为忘恩负义的小人,为人所不齿的叛徒,好人也就做不成了。这还不够,还要让你写这“书”、那“书”,照抄媒体造谣、诬陷、攻击法轮大法及创始人的恶毒词句。这样你就是在同流合污的参与造谣、诽谤,“真”也就做不到了,而且是在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在搞公开“揭批”并進行录像不久,他们又想出了一个邪恶招数。一开始还遮遮掩掩说什么写一个情况说明:你一开始跟谁学的功,还教过谁,跟谁有联系等,其实就是要给你再加上一个出卖同修的良心罪孽。他们的目地就是让你干的坏事书面化、音像化,让你出去后想再做好人也自感罪孽深重而无从、无颜做起。
这样你做的坏事越来越多,就离好人越来越远,让你良知丧尽,正念全无,成为无主见思想的行尸走肉,他们怎么说,你就怎么做。这样才算“转化”达到标准了,这就是所谓“转化”的本质。
被“转化”者,除了每天写思想汇报,几乎天天看攻击法轮大法的录像外,每周要進行一次总结,每月要進行一次考试,让你记住那些邪恶的谎言。每天都让你处于神经紧张状态,早晨一起床就惴惴不安的担心:今天又要被迫干什么坏事?这样整人还不过瘾,看你不顺眼,行动散漫,对他们毕恭毕敬做得不够,时不时的还给你来军训,其实就是巧立名目整人。
二大队指导员为首的管教们还叫嚣:要深挖思想根源,为什么那么多人不炼,而你们偏偏要修炼法轮大法;中国大多数人是无神论的,而你们为什么要相信有神存在?要写在思想汇报中。按照他们的“旨意”,挖来挖去,只能被迫承认自己思想幼稚,活了这么多年算白活,学历高不等于有社会经验,心理不健康。
大家知道,除了共产党国家外,各国信教的人都是多数,也就是说世界上多数人是有神论的。按照他们的说法,信神的人都是愚昧无知,是迷信,这简直就是在侮辱世界大多数人的智慧,可见是谁在反人类,是谁在违反宪法,干涉人的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大法的人社会各阶层都有,其中不乏社会经历丰富,历经坎坷的长者,他们难道也是思想幼稚,无社会经验而上当受骗?
被强制“转化”后,我看了一本小说《大法官》,其中有一个案例,说一女子从小就有青梅竹马的男友,但很穷,父母说是为她的幸福着想,强迫她与一人品低下的富人结婚,遭到她拒绝,在她父母的协助下,那个富人就把她奸污了,她最终不得不痛苦的离开心爱的男友与那富人结婚……。那女子的悲惨遭遇,竟使我有感同身受的感觉,“民意”确实有被“强奸”的啊。
* 目睹恶警造成的一幕幕亲人反目的悲剧
不法人员甚至还利用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家人来参与他们逼迫“转化”的罪恶勾当。劳教所规定,各大队在每周固定的某天中午允许家人来探视,而且要集中在各大队院外劳教所的探视室進行。有的法轮大法学员的亲友甚至被邀请来,还可以進到大队院中。他们真的是出于好心吗?当然不是。往往法轮大法学员的亲友一来,他们就极力表现其伪善的一面,赶紧游说:这里对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怎么好,只要认个错,转化了,很快就可以出去,该学员却是如何如何顽固,其后果又是多么多么的严重,好像是自己赖在这里不想出去,绝口不提他们把人关在这里是否合法,更严密封锁他们对法轮大法学员的虐待消息。
这时家人明知道法轮大法学员没有错,劳教所不是人呆的地方,但劳教所是国家权力机关,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而且劳教所欺骗的指出所谓的“出路”。家人看到这种希望就一把抓住;出于亲情,想无论如何尽快结束这场苦难,因此不仅不去指责劳教所非法关押的无理,有的还对他们心存感激,或讨好他们,因此而落入恶警设的圈套,反而逼迫自家人,从而在恶警的挑唆下上演了一幕幕闹剧:哭闹、甚至下跪哀求者有之;暴跳如雷,大打出手者也有。恶警在背后偷着乐,表面却作出悲天悯人、无可奈何状,假惺惺的劝解。
这种闹剧往往在大庭广众下发生,因为要作戏给人看嘛。因此“不转化”就会背上“自私”、“绝情”、“不孝”等骂名。我在八大队就亲眼看到过这种情况。法轮大法学员王铿的父亲来看他,吴管教就在院内广场上召开全体劳教人员大会,说是让大家评评理,王铿的母亲在家因心疼儿子而心脏病加重,捎话来说:只要他一“转化”就会好。这时王铿要求站起来发言,在吴管教的挑唆下,“群情激奋”,几个值班的劳教人员上前卡着脖子把王铿按倒在地,而王铿的父亲却上前指责王铿。
大法学员王铿为抗议这种迫害,绝食抗议,却被铐在窗框上20多天。过后听到有人指责王铿不孝,我反问他:如果你的父母认为是为你好,给你找了一个你不喜欢的妻子,你不同意就以死来相威胁,你能出于孝心而违心顺从吗?他说:不能,因为这涉及我一生的幸福,而且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是违法的。我说:修炼人把修炼看得比婚姻要重得多,而且这事还涉及信仰自由及做好坏人的原则问题,所以不能服从父母的意愿,而且,如果父母明白了修炼是什么,一定会支持他的。我这样一讲他似乎明白了。
看到、听到一幕幕恶警亲手造成的亲人反目、夫妻成仇的悲剧,我只好自己忍受孤寂,在劳教期间没有给亲友打过一次电话,让他们就当我“失踪”好了,这就是被他们指责的我的“无情”。
只有人才会有衣食无缺却觉得活不下去的情况,这就是人和动物最大的不同。俗话讲:“人活脸,树活皮”,因为人是有尊严的。因承受不住酷刑完全丧失反抗能力,任其宰割,痛苦无奈的忍受着他们趾高气扬的胡言乱语,肆意的恶毒攻击、诽谤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违心的被迫做着同流合污的恶事,自轻自贱,人格、尊严丧失殆尽,活着不如一条狗,痛不欲生,这种精神折磨之残酷和无人性与肉体酷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邪恶们做的这些恶事,自以为得计,但他们忘记了一句古话:“千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曾经沧海难为水,明白了宇宙真理的人,决不会再被欺世谎言所蒙蔽,他们的那套歪理邪说根本就是荒唐可笑,苍白无力的。
我于1999年7月博士毕业回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工作,由于我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被迫于2000年8月复员,2000年4月我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军需大学组织部派人威胁说要公司负什么责任,我被迫自动离职。2002年2月8日23点左右,我在广州被绑架后,被送去广州第一劳教所,遭受各种酷刑折磨,曾经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抬不了头,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难,暴徒还把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往我的肛门、阴部等处塞,并不断说出不堪入耳的话。就是在这种酷刑折磨下,我忍受不住被迫表面屈服而“转化”了,给自己的修炼之路留下污点。
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之心不会改变,永远也不会变!在此严正声明,自己以前一切不利于师父及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杨贵远 2004年8月7日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30/51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