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与豆贩子合作,如曾经有合同2000吨豆子,分批交货。豆子品种有黑豆、小绿豆、花豆等,多出口美国。
每袋豆子100斤,有时120斤、160斤不等。扛豆子是苦累活,每袋0.8元。生产环境恶劣,卫生差,劳动超时。坚定的大法弟子更是倍受摧残,常常被罚超产,不让睡觉等。2003年时还曾有55岁或以上的老人被迫扛豆子,没有一点人道可讲。恶警利用吸毒人员管豆子,给大法弟子多分,借活折磨人,很多学员因过度精神紧张和劳累被迫花钱输液。
二、长期与服装厂定合同,缝制衬衣,多出口日本。
一个队一次至少100件,每件4元,一次合同至少获利500元。2003年12月25~27日,恶警利欲熏心,不让学员睡觉,强制赶缝衬衣,从25日上午10:00左右,到晚11:00多;从26日早6点多,到27日早4:20;中间不让休息,两天给了2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有的学员手里拿着针线睡着了,有的学员手都缝僵住了。在此期间还有各种惩罚,如:针掉了找不到,不让睡觉;发现缝出小口子,赔偿100元钱等。此外还有一个专门的缝纫车间,其中不乏58岁、62岁的老人。
三、与中国大陆知名糕点公司“好利来”、“圣西林”等糕点厂,以及“王朝酒”厂签订糊纸盒。
薄纸1分/张,厚纸2分/张,一批就上万。长年累月,体力的超强透支,使得很多学员每日头脑麻木,昏沉恍惚。
四、其它非法强制劳动:缝制汽车靠垫、缝制出口美国皮鞋的鞋标、与个体户揽活缝布鞋、摘各种型号的钉子等,并高额定产奴役学员。
在干活期间,大法学员无时无刻不在强制与压抑的状态下承受着迫害。劳教所干警美其名曰为学员着想,却干着欺骗人的行为,身为国家公务员,人心涣散、形象恶劣、应付上级、伪善欺骗。
由于奴工产品成本低廉,在国际市场有吸引力,劳教所干部触犯本国法律和国际法律,進行贸易往来,这是知法犯法。他们靠强制劳动获得的利润金钱,一方面大兴土木,供给自身建劳教设施和大楼,一方面挥霍享用,相互之间产生矛盾利益冲突,完全不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标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1/51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