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柱峰,茂名市人,2002年12月,即十六大后,在二分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谓“攻坚基地”被电棒电歪脖子,一只手被拖脱臼致残,长期在医院留医。劳教所怕他回去告其恶行,超期不放人。有消息传,劳教所想给他8万元经济补偿,要他保证不告发,没有得逞。
林凤池,肇庆市人,2002年12被二分所恶警周泽华指使四、五名值班劳教人员毒打,拳打脚踢一个多小时。其中一名劳教人员向其他同修问道:他(林凤池)犯了什么大罪,怎么要对他打得这么惨呢?同修问他有没有打?他说:打了,不打不行。另外,大队长兼书记张青美毫无人性的指使恶人将林凤池的口封上透明胶布,残忍的用滚烫的开水浇身,二十天不许睡觉,还向烫伤的伤口撒上盐,烈日暴晒等。
陈伟明,湛江市人,2002年12月在二分所前额被踢破,一只脚面被恶警用皮鞋踩致露骨,住院4个多月,留下整个脚成黑色,两个伤疤清晰可见。
孙永章,汕尾市人,2003年1月在二分所被蒙头,遭用鞋打头,左眼打致充血红肿,左耳失聪一个多月,不准大小便,屎、尿拉在裤子里;12月,场所挂出检察院监督劳教所执法情况公告牌和投诉信箱,孙永章写了检举信揭露恶警陈瑞雄[副大队长,5月份调到法制所(洗脑班)二大队任大队长],张武军(因此事后调走),温志光在年初对他迫害的恶行。检举信被搜走,作所谓的“罪证”和借口,将孙永章调走进行恐吓审查和延期三个月。期后,专管大队的投诉箱安排一名值班劳教人员专职看管。
王斌,江门市人,2002年12月,在二分所被用手铐吊在篮球架整整一个通宵,血染衣裳。
丁吴来,汕头市人,2002年12月在二分所被用牙签刺手指头。
曾流明,惠州市人,在非法拘押的三年半时间里,被大队长张青美踢致口吐鲜血,受到恶警毒打、电击、禁闭、长期不准睡觉、长期单独关押等种种精神和肉体摧残。
赖珍贤,云浮市人,2004年2月在二分所长期被蹲小号,遭多支电棍电击,双脚不能走路,要由两名值班架着走,长时间不准上厕所,长时间不准睡觉等。
黄东和,梅州市人,遭受迫害,20多天不准睡觉,导致精神极度虚弱,大小便失禁。
孙洁丰,揭阳市人,二度被劳教,被迫站立7天7夜,不准睡觉。
高宏伟,黑龙江人,在广东省珠海市被非法抓捕,劳教所不准其睡觉一周多,期间反复日夜播放其妻子电话悲伤录音。
魏晓劲,山西人,到南海西樵发真象资料时被抓,在南海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年后被送三水劳教三年,被关禁闭,遭多支电棍电击。
谢纯锋,汕头市人,二次被非法劳教,在三水劳教所被关禁闭,遭多支电棍电击。在当地曾被送精神病院,强迫打毒针。
许立志,汕尾市人,第一个被关禁闭而未遭电击的。此以后三水所在禁闭室中对大法弟子的电击上有了一定程度的减轻。此事与同修写投诉信揭露恶警滥用电棒有关。
李卓忠,梅州市人,曾被关禁闭,并被超期拘押。
许垂亮,汕头市人,二次被劳教,曾被关禁闭。在释放前正念正行,被取消半年减期和延期三个月。
所有被关到三水劳教所的大法学员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有致死、致残、致伤的。长时间不准睡觉的大法学员就我知道的还有:卓海坚,汕头市人,7天;林毛乱,茂名市人,14天。被禁闭的大法学员有:邓归,茂名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