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竭力掩盖魏星艳一案 四重庆大法弟子遭非法重判

【明慧网2005年1月29日】因揭露重庆大学研究生女大法弟子魏星艳在沙坪区白鹤林看守所被恶警强暴一事,大法弟子何明礼,马世芳,尧荣宣,魏晓均于2004年9月7日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决,几位大法弟子不服上诉。2004年11月15日,重庆市中级法院非法审理了4名大法弟子的上诉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何明礼(男,41岁)有期徒刑13年,马世芳(女,56岁)、尧荣宣(男,40岁)和魏晓明(女,42岁)各有期徒刑7年。强加于几位大法弟子的莫须有的罪名是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其中主要是因涉及了2003年5月被揭露出来震惊中外的重庆大学研究生女大法弟子魏星艳被恶警强奸事件。法院认为事件是编造的。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和重庆中级法院对待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恶警强奸魏星艳这恶性事件中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竭力掩盖,必将承担其历史罪责!

明慧网报道,自重庆大学魏星艳被恶警非法强暴事件被曝光以来,重庆不法人员对此进行疯狂报复,破坏几个资料点,绑架数十名大法弟子。

不法人员以“重庆大学无魏星艳其人”的造假借口,自2004年2月以来对参与曝光恶警恶行的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并非法判以重刑。如大法弟子陈庶民、卢正奇、袁秋雁、黎坚、殷艳等均因此遭非法判刑。

望重庆及海内外正义之士关注此事,向当地民众揭露迫害事实,曝光江氏集团的丑恶嘴脸、执法犯法者的流氓行径;使人们了解大法真象,救度世人。

背景资料:

魏星艳,28岁,重庆大学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的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于2003年5月11日被捕,在沙坪坝区610办公室受到连续审讯。2003年5月13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一警察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魏星艳。自此,魏星艳在看守所绝食抗议,后下落不明。魏星艳案在网上曝光后,610组织已经将魏星艳在重庆大学的所有档案和专业封锁。610组织正式通知重庆大学统一口径:“对外一律不承认有魏星艳这个学生,不承认有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或高压输变电专业)”,并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