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妻子心态很正,高声疾呼,要求他们立即退出室内,并严正指出这是非法入侵公民私宅。但他们置若罔闻。我立刻打110报警,我妻子也冲出室外向小区报警,并大声疾呼,有流氓闯入民宅。他们无奈,只有立刻退出,在保安面前说自己是公安(武汉市东西湖公安分局国安科),阻止保安干预。正好碰上社区曹书记,与曹一起再次回到我家住宅。随后小区派出所阎所长及户籍也赶到。
我们向他们说明了这伙人私闯民宅的情况,并强烈要求他们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在我们强大的正念下,特别是妻子的正念正行对邪恶极大的威慑,这帮特务被迫退出,在门外伺机,我们立刻将房门倒锁。当时只有居委会的主任、书记还在室内。
这时很多大法弟子得知消息,纷纷打电话,鼓励我们要正念正行铲除邪恶迫害,特别是澳大利亚的弟子也打电话,并对居委会的书记讲真象,还有一些海外媒体也对这次事件進行了现场采访,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
在相隔了四个小时之后,特务再次冲入室内,这次他们带来了搜查令,而且是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为首,动用了十几台车,几十人,将我家抄了个底朝天,抄走了我们所有的大法书籍,还席卷了我家的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办公耗材、MP3,连还没有断开电源的VCD都被抄走(未打收条)。
当时的邪恶,大有铺天盖地之势,气势汹汹,得意洋洋,这下抓了个大的现行的,还招来小区领导来参观“看看这就是你们小区的法轮功分子”,气焰嚣张不可一世,并用六个大汉将我绑架出去。我大声疾呼:“邪恶抓好人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随后将我绑架至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关押。
一、 “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命令和指示”
进入看守所要过枪兵岗,按照惯例要打报告词。我知道自己是好人不是罪犯,坚决不打报告,恶警就逼我,我就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邪恶无可奈何,对枪兵说:“他是法轮功,都这样,让他進去吧。”
進了大厅他们办关押手续,二所警察就要求我象囚犯一样蹲下。我坚决不蹲。他们就上来两个人来强制逼迫,我立刻放声大呼“法轮大法好!”他们立刻被震住了,就随我的便,不管了。我在强大的正念下,在随后的关押期间所有的進出监室,点名蹲起,干劳役活,甚至口供、笔录,我一概拒绝。我的一念就是,我是大法弟子,是宇宙大法造就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不是罪犯,这不是我呆的地方,也不应该受这个地方的规矩约束。师父在《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中告诉我们:“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我从法理中明白了,作为一个修炼人,环境是靠自己的正念正行开创的。
刚一進监室,监号的管事就对我说:“这里刚关过一个大法弟子,你们是信仰,我们不干涉,你们怎样跟警察斗,我们也不管,但监号的规矩要遵守。”我知道以前的大法弟子,已经开创了一个环境。以后的环境就要靠我自己了。于是从第二天开始我照样炼功,学法、发正念,同时绝食、绝水抗议他们邪恶的迫害。
二、“静思几多执著事 了却人心恶自败”
师父在洪吟(二)《别哀》中写道:“身卧牢笼别伤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静思几多执著事 了却人心恶自败”。
这是我第二次進看守所。第一次是99年10月那是邪恶刚刚开始镇压的时候,我到北京上访,被他们关在这里八个月,被判了三年刑。当时由于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如何做尚不清楚,带着人心,盼望正法早日结束。而这次都不同了,我知道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一切都是为了救度众生。
我们是正悟宇宙真理觉悟了的人,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的人,现在虽身卧牢笼,然而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于是我一有空就抓紧时间发正念,清除自己空间场中的变异观念、不好的思想念头,特别是旧宇宙为私、为我的本性,只想改变别人,不想改变自己的私心,更有在做人中骨子里形成的人的理,这些都要清除干净。
下午第一次从鼻插管灌食,当在插灌的过程中,立刻出现呕吐难忍、流血等症状。当时脑子里就冒出一个念头:“这每天灌食遭这个罪,何时是个头,何必要吃这个苦,反正也出不去了,下次不灌食了”。当时我立刻警觉起来,这就是私心在发挥作用。灌食完后,在与管教民警的交谈中正念越来越强,意识到要彻底铲除自己空间场中的这些私念,心一横,我的生命都是大法造就的,大法给予的,为了大法可以付出一切,这个灌食的痛苦算什么,并向管教的民警表示,只要不离开二所一天就绝不吃不喝,必须无条件还我自由,还我清白。
有了正念,在随后的灌食中再也没有什么不适的反应和感觉。那几天反复背诵师父的经文《再认识》《警言》《真修》《博大》,越来越反思到自己在过去做大法的事时夹杂着许许多多的人心,比如,干事心、显示心、贪大求功、甚至麻木不仁,这次被迫害就是一次极大的教训,而最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你们在纯净心态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圣的。”(《再认识》)反反复复的背诵师父的法使我越来越明,也对照出了自己一直隐蔽很深的执著:那就是不能在法上认识法,用人心来做正法的事,只能被邪恶来利用,也达不到证实法的作用。
以上是在被迫害时的认识,不对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