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玮,男,36岁,大学学历,吉林省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健康,为人谦和,道德高尚,严格要求自己,不收礼品,工作和生活中处处为别人着想,文笔好,在单位、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和吉林省各县农村工作系统享有较好的口碑,单位处、室改革重组中,各处处长抢着要他。
陈静,女,38岁,大专文凭,吉林省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过去身体多病,学大法后,身心健康,工作兢兢业业,负责资料和退休老干部工作,她不辞辛苦,受到老干部和同事普遍好评。她所在的炼功点,老年人多,她负责拿录音机放音乐,教新学员动作,被称为辅导员。
1999年7月,江××公然违背宪法、利用××党和中国政府开始对信奉“真、善、忍”善良群体的非法镇压迫害。五年来,赫秀兰、王玮、陈静三人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省委610、省直机关610、长春市公安、国安、地方派出所、街道以及单位党组织的迫害,给他们的身心、工作、经济以及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一、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和劳动教养
1、王玮,三次被非法抓捕、一次软禁、三次劳教
2000年11月,王玮去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大法好”横幅,以表达自己的心愿,被天安门广场警察抓捕,先被非法关进北京一拘留所,后被吉林省警察非法押回长春市判劳动教养,关押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
2001年1月末,王玮从劳教所出来。单位领导想当机关“转化”大法弟子的典型,让王玮在全室大会上揭批大法,遭王玮拒绝,单位领导恼羞成怒,一方面欺骗王玮,说让其和主管领导下乡到榆树县搞调查,实际是软禁起来;另一方面派人找长春市局警察,编造谎言,将王玮又一次送到劳教所。
2003年3月,中央“两会”前,省委610张明久、省直机关610关靖强、郑文衡等人多次到我们单位给领导施压,逼我们三人写保证,并提出不写就强行送洗脑班转化。在这一恶行还没实施前,王玮当地派出所两名警察先到王玮家,将王玮及妻子、5岁的儿子胁迫到派出所。王玮为免于迫害找机会走脱。2003年3月26日(星期五)王玮回单位上班,29日(星期一)长春市公安局警察到单位将其非法抓捕,并判劳动教养两年。
2、陈静五次被抓,多次被抄家,一次拘留,一次劳教
在这次邪恶镇压中,陈静她成了不法人员迫害的重点,从开始就被长春市公安局列为主要迫害对象,多次遭警察、街道办事处传讯、登门骚扰、监控。
2001年7月,长春市国安特务到单位强行将陈静抓走,并非法抄家,拘留半个月。2002年10月,长春市公安局高朋等4名警察,到单位强行将陈静带走。2003年3月29日,长春市公安局警察将王玮抓走后,将陈静也非法抓捕,并判劳动教养一年半。
3、赫秀兰两次被抓,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大法弟子遭受非法镇压,并被剥夺了上访权利的情况下,赫秀兰于2000年12月15日,去天安门广场说句“法轮大法好”,被4名便衣和武装警察拧胳膊、薅衣服领子塞进警车,先被关进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地下室的铁笼子里,后被关进北京市宣武区拘留所,一周后转送到河北省晋州拘留所拘留。
2003年3月29日,长春市公安局警察去单位是想把赫秀兰、王玮、陈静三人一起抓走的,但赫秀兰那天在外地办事。4月1日,长春市公安局派3名警察去外地将赫秀兰带回长春市,送到双阳区第三看守所,后非法判劳动教养一年半。
二、被警察威胁、体罚、侮辱人格、乃至酷刑折磨
赫秀兰在北京市宣武区拘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为了不连累单位领导和家人,没报姓名,寒冬夜晚,北京的天气也很冷,警察就把大约30多名大法弟子放到院子冻,强制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有的大法弟子在被警察提审时,遭警察扇耳光、薅头发、烟头烫、棒子打。大法弟子们后来被关进监室,睡硬板铺,什么都没有,晚上睡觉也开窗,18个大法弟子和衣一颠一倒挤在一个大铺上。
2003年4月1日,赫秀兰被长春市公安局警察蒙着眼睛带到长春市幸福乡境内(长春市高速公路出口处一加油站向右下土道大约一公里)的一个房子里,高朋等三、四个警察将她强行按在一个用钢筋制作的铁椅子上,用铁铐把两手铐在两侧的扶手上,腹前用一根钢筋固定住。高朋和一个胖警察先后威胁赫秀兰:要收拾她,并表示要拿出一个月的时间,专门折腾她所有的亲属。
在双阳第三看守所,赫秀兰被警察和监室里的犯人非法搜身,强迫每天长时间坐板,尾骨处都坐破了,疼痛难忍。赫秀兰从“三看”出来时,体重由原来的64公斤下降到44公斤,整个人都脱相了。
陈静遭长春市国安人员吊扣、殴打,铁铐都勒进肉里,漏了骨头,很长时间伤痕才好。遭长春市公安局高朋等谩骂、殴打,四肢被抻直后紧紧的铐在铁椅子上,铁铐嵌到肉里,然后被警察扇耳光,脸被打肿了,鼻子、嘴都流血,后来被折磨的心跳加快,气短,生命垂危,警察才将其送医院抢救。三、四个月后,陈静胳膊还不能提较重的东西,手脚上的伤痕还清楚可见。
王玮是三人中受刑最重的。3月29日,他被高朋、王日明等扒掉外衣,解下皮带,铐在铁椅子上固定住,然后警察用皮带抽、打脑袋、扇耳光,向后掰胳膊等,一连折磨了六、七个小时。
三、被警察勒索钱财、被剥夺了上诉权
赫秀兰在北京宣武区拘留时,随身带的皮包、围巾、1200多元现金等均被拘留所警察扣留;家人到河北省晋州拘留所营救她时,被警察勒索2000元钱。从双阳第三看守所回家后,长春市警察王日明多次打电话找她丈夫,让交“所外执行保证金”2000元,说给收据,劳教解除后返还,但当她丈夫去交钱时,根本就不给收据,劳教解除了也没返还“保证金”。
王玮几次劳教,先后被警察勒索了两万多元。陈静被长春市国安勒索5000元,被长春市公安局勒索500元。
王玮在狱中接到劳教两年的非法判决书后,本人提出“行政复议”,写的“行政复议书”被监狱扣押。后来他又重写了一份,并把他受酷刑的经过写下来,他母亲拿着儿子亲自写的被酷刑折磨的材料、行政复议书和国家有关法律条文,四处奔走,为儿子讨回公道,但省、市有关部门不与受理。
赫秀兰从看守所回来后,找一律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被迫害冤案,但律师说,上边有精神,不让给法轮功辩护。
四、在单位受歧视,更有人助纣为虐
如果说没有接触大法弟子的人,由于受媒体的谎言欺骗,对大法有误解或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还可以理解,但长期和大法弟子朝夕相处的领导、同事,他们有的心里明明白白的知道大法是教人向善、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也亲眼所见大法弟子在单位的所为,不是像媒体宣传的那样,并且口口声声的表示:你们都是好人。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还昧着良心,落井下石,助纣为虐。
赫秀兰、王玮、陈静三人在单位被确定了所谓的专门“帮教”人员,而且曾被大会批,小会“帮”,以及到家里谈话,逼写“五书”(保证书、揭批书、决裂书等)。特别是一到年节或中央开大会,610不法人员就开始频频开会或直接到单位,要求写保证等,逼迫转化。
自从开始镇压法轮功后,三人工作就开始不被重用,也再没被晋级。与陈静一同进机关的同事已经晋级到主任科员,但陈静一直还是科员。与王玮一同进机关的,有的已晋为主任科员、副处长,王玮一直是副主任科员。赫秀兰被撤消副厅级后备资格,工作由负责人降为干事,后来又逼着提前退休。2003年底,单位公务员普遍长工资,不但没给他们长工资,还扣发了三人一年的大部分工资。现在还要开除陈静、王玮的公职。
几年来,赫秀兰、王玮、陈静三人多次被非法抓捕,有两次是警察到单位后,先和领导谈,在单位领导、党委以及一些同事的配合和帮助下,使非法抓捕得以进行。有的积极为610和警察通风报信,有的为警察带路、寻找,有的以查资料等各种方式牵制大法弟子,给警察抓捕提供方便,使警察的阴谋得逞。而“3-29”绑架案,则是省委610、长春市610、省直机关610与单位领导共同合谋的。“两会”前单位就想把三人强行送转化班,他们那天都没上班。后来单位领导告诉他们“两会”后上班。赫秀兰先上班,单位的党委干事就向省直机关610郑文衡打电话报告。郑文衡找赫秀兰说:没事了,告诉他们都上班吧。结果他们刚都上班,就发生了集体绑架。
五、迫害中,家人、亲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陈静生活坎坷,父亲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那时她只有两岁,母亲背着她被批斗、被辱骂,现在她和年迈的母亲相依为命,每月只有几百元的生活费,生活拮据。但陈静几次被抓、被打、被罚款,给她母女身心和经济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王玮上有90多岁的姥姥、60多岁的父母,下有几岁的孩子,他几次被抓、被劳教,给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他母亲知道儿子被酷刑折磨后,心如刀绞,泪流满面,她寄希望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一违法违纪行为,她四处奔波,但始终未果。“3-29”绑架案我当时在外地,单位把我的行踪告诉了警察,并派人派车协助警察赶到外地,他们为了找到我,把我丈夫的侄女骗到当地派出所,侄女不说,长春市一个姓潘的胖警察当众打了她。
赫秀兰被非法关押后,丈夫着急上火,得了心脏病,警察把她送医院体检,准备送劳教所劳教时,丈夫心脏病发作,当场晕倒,经抢救才脱离危险。女儿长期找不到妈妈,学业受到影响,当她知道母亲因说真话、做好人被关进监狱,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给她心里造成了极大的恐慌,每次打电话,家里没人接,她就四处打电话找妈妈。
法轮大法教人向善,修炼者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处处都做好人,家庭也都从此变的和睦。但从开始镇压后,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有的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赫秀兰、王玮、陈静三人及家庭所受的苦难,只是冰山一角。现在迫害还在进行,还有几万人被关在监狱或洗脑班,受到各种各样的折磨。
亲爱的同胞们,江××发动了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在中国媒体上所有对法轮功的宣传都是栽赃陷害,都是对民众的欺骗。现在,江××已在多个国家被起诉到法庭,希望同胞能认清这场迫害的真象,不被一时的权势欺骗所蒙蔽和利用。善恶终会有报时,这一天不会遥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