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恶警迫害大法学员的事实

【明慧网2005年2月23日】我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于1999年4月1日得法。之后不久,一场针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善良群众的史无前例的迫害便开始了。我们在大法中深深受益,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

2000年6月的一天凌晨,我和几位同修到原来的炼功点炼功,被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恶警非法抓捕。我和一位同修被送到永红分局,遭到永红分局政保大队队长石秀文、指导员郭维山的非法审讯。我问:“我们炼功做好人没有错,为什么抓我们?”对此他们根本不听,问我第二天还出不出来炼功,我坚定的告诉他们:还炼。这样,石秀文就把我出来炼功的事往上报,还不顾我劝阻,在我孩子参加中考的当天往我家打电话骚扰。

2000年9月末,我们四位同修去北京证实大法,在租房子时被房东举报,我们一共8名同修被非法抓捕,关在北京郊区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在水泥地上住了三天三夜,窗户上没有玻璃,秋天的夜晚寒气袭人。第四天,我们被转到当地驻北京办事处,我家被永红公安分局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和讲法录音带,永红公安分局非法勒索我所挂名的单位1500元钱,我家2300元钱。

2001年7月我因张贴真象资料被佳木斯佳东公安分局恶警非法抓捕,他们在我包里翻出一张写有同修电话号码的小纸条,小纸条被我拿过来吃了。恶警气急败坏的打了我十多个嘴巴子,把我打倒在地,起不来了。恶警队长恶狠狠的说:“不起来,打死你!”后来我又被转到看守所,又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师尊法像和讲法录音带。在看守所我绝食的第四天开始抽搐,吐的满嘴是血、不省人事。见此情景,同一个号里的刑事犯都被吓得尿裤子了,看守所的黄大夫却毫无人性的说:装的,死不了!就在这种情况下,我竟然被他们非法判了两年劳教。到劳教所后的第十天,我出现严重“病态”,劳教所不敢再留,永红公安分局不得不把我接回,还勒索我家人1800元钱,我家实在无钱可交,永红公安分局竟逼着我爱人在欠条上签字才算了事。

2002年4月中旬,友谊派出所3个警察、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一起到我家用来维持生计的小店非法搜查、抓人,非法抢走大法书籍、经文,两个随身听,还有我们仅有的5元钱。我被惊吓,躺在地上不能说话,其中一个警察说:“是装的,用钉子钉脚就能醒。”他们和所里联系时还说,等我稍好一点就把我抬走。见我没怎么好,就把我爱人非法带走,我在地上躺了两个半小时,直到我爱人回来恶警才走。我被迫流离失所,我家的小店没有了顾客,也难以为继,我们在精神上、经济上遭受很大损失。

我只是千千万万个被无辜迫害的法轮功群众中的普通一员,还有许许多多要做个好人的人在遭受更为残酷的迫害。在此,我想问问那些至今还在跟随江××邪恶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群众的人:你们就没有爱人、儿女、亲人吗?你们迫害别人的时候,想没想过迫害好人是有罪的?你们借口上指下派迫害好人,就没想过文化大革命的“三种人”的下场?没想过自己的未来怎么办?你们犯下的罪到时候你的上级会替你承担吗?这场迫害已是穷途末路了,岁月却还漫长,不要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干昧良心的事,害了自己,也会害了你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