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月早四点半──六点,我和10多个互相不认识的大法弟子在老站广场炼功,突然过来几个公安把我们都带到老站派出所。因太早了,警察都还没到单位,有几个大法弟子就和片警说,回家给家人和孩子做了饭就回来,片警说不行,你们跑了不回来怎么办。过了很长时间,片警说,你们保证能回来那就快点。我们这些没走的在派出所帮助打扫卫生。回家的大法弟子陆续回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都来上班了,他们将我们归哪个派出所管的分到哪个派出所带回。各派出所就将我们以“扰乱社会秩序”拘留十五天送到长流。所有人都知道老站广场早晨晨练的人很多,而且早四点--六点之间,很多人还都在睡梦中,怎么能扰乱到社会秩序?炼法轮功的人都按照书中写的“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事先考虑别人,为别人着想,先他后我,把心摆正,宁愿自己遭罪也不给别人找麻烦。
我被警察骗到团结办事处后被罚款,后被关在团结办事处20多天。记得当时2000年7、8月份,团结派出所来人到我家,问我去不去北京,我说不一定,他对我说有点事到团结办事处,问完就回来。我说行,他说等一会儿,我再去找那几个一块,他把我们几人拉到团结办事处。我看到有很多的大法弟子已在那里了,这时他说不能让你们回家,我们才知道上当了。20多天后,团结办事处说交200元钱就让回家,交的就回去了。剩我们几人在一起一想,我们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得到了好身体,我们没有错,为什么要给他们钱,我们谁也不交。现在这样的好人却被罚款、被迫害、被判刑。
2002年8月中旬,我在旅店上班。中午旅客都休息了,我也没事了,就在我所在的休息室里一个人看书。这时進来两男两女四人,说要找一个人,看到我后,他们就给老站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来人把我(连同书)拽到老站派出所,我才知道那几个人是便衣。派出所里的人问我话,我不说,有一个警察就踢我一脚,骂我。后来他们把我关到一个房间的铁笼子里,把我两手分开,像大字分别铐在墙上,让我站一宿。有个警察说,头几天有一个大法弟子从二楼窗户跳出去,腿摔坏了,我说不可能,如果出现这个问题保证是你们打他了,他说他没打,我说你没打不等于别人没打,就象刚才那个警察踢我,他说是。
那天是周六,他们从一点左右一直把我铐到第二天早上,晚饭也不让我吃。第二天,来人上班了,他们就把我送到长流看守所。有一天号里的犯人汇报,李新春(女管教)来上班就针对另一个大法弟子去了,骂她说,你再给我炼一个,你再炼一下?那个大法弟子就抬起手,李就打她,边打边骂。我就去拉她,说不许打,李就来打我,把我头发打散了,身上抓破了。后来她就把我俩拽到走廊里打,累得她直喘,我俩就抱在一起不分开。李就叫来几个男犯人,让他们拿个大号脚镣,说要给我戴上,我不配合他们,告诉他们迫害好人会遭报应,不要听电视上说的,那都是骗人的,他们给我戴也戴不上。李说再换一个小号的,他们就几个人按着我,给我戴上了。李让他们抬铁凳子出来,抬到中门去,让他们把我架过去铐在上面。中门有几个管教对李说,我看你打不了她,把你累够呛!李反说我打她,我说我们炼功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怎么能打你呢?再说谁一看也不信,你那么胖,我这么瘦,她说你再说我就把你嘴用胶布封上。她们把我铐在外边一宿。第二天,李管教问我还炼不炼,我不吱声,她叫人把手铐打开,将我领到一个屋中,我就跟她说,法轮大法好,向她洪法。她不让我说话,还骂我。后来她问我炼不炼,我说炼。她没将我的脚镣取下,我走几步脚脖子、脚后跟就起泡了,泡马上破了,让铁链一磨钻心的疼。过了两天,他们把我送到长春劳教两年。送到后,体检时,她们说这里是劳动教养所,她手残疾不能挣钱,拒收。
2004年12月8日下午一点左右,有几名警察到我家,在没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進行搜查,把我的大法书等抢走,不让我穿外衣,只穿线衣和毛背心,就把我强行拉到团结派出所。在那儿,将我双手铐在暖气管上,進来一个穿灰色运动服矮胖平头的人,我就告诉他,你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你天天念能给你带来吉祥福报,谁信谁念谁受益,并告诉他江泽民在海外多个国家被告上法庭。他说,是吗?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江泽民给我钱,叫我抓法轮功。我说你可千万别去做这种事,为了眼前的这点利益去做坏事,老人都知道有句话,欺负老实人有罪,老天有眼是公平的,人做好事给你记一笔,做坏事给你记一笔,谁也逃不过老天的眼。
后来他们把我带到另外一个有台球案子的房间里,把我双手分开,分别铐在暖气管上。过一会儿,警号是510107的警员叫我签字,我不签,气得他打了我几个嘴巴子,出去后回来时手中拿根电棍。一会儿又進来几个人,他们问我什么我也不说,那个穿灰色运动服的人拿起电棍往我的胳膊上、腿、脖子上、后背、嘴上电,在我的嘴上来回电,一边电还一边说,你刚才不是挺能说的吗?你现在怎么不说了?你说。使劲电我的嘴,有一个人说,别电嘴,还得说话呢,他就来回电我的脖子前后、后背、胳膊、腿,上下来回电。他把电棍放下后,把书翻到有师父照片那页,放在地上,他们让我踩,我不踩,他们就强行把我双脚搬起后硬往下按让我踩,我往别处使劲,就不踩。我说,你们不要这样做,对你们不好!他们不听还使劲按,我大声说,你们没听说吗?有恶警和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都遭报应了,你们怎么还这么做呢?气得那个大个子拿起电棍在我脖子上、身上,上下来回电,一边电一边说谁遭报应了,谁遭报应了,一边电一边骂。他还说,把书放在她腿中间让她夹着,我不夹,他们就把书放在我头上让我顶,还说,你可不能让书掉下来,他们就拿电棍在我身上上下电,书掉下来,他们就哈哈大笑,一直到他们吃晚饭。过一会儿,警号为510107的警员(后来我知道他叫张国南)来看我,他问我话,我不说,他就拿电棍电我的右手、胳膊、腿,他看我还是不说,他就问我,你说法轮大法好不好,我说,好!他说,你说怎么个好法,我告诉他修大法不仅祛病健身,还可人心向善,道德回升。
这时進来一个人,说所长叫他,过了好一会儿,他回来,坐那儿写了半天,他就又拿起电棍走到我身边问我话。我不说,他就电我,问我,你和不和你们那个法轮功组织决裂,你改不改。我说法轮功没有组织,我炼法轮功修“真、善、忍”做好人,你还让我往哪改。后来我说你不用问了,我师父告诉我们做事要为别人着想,我不会叫你们迫害别人的,这样对你们也不好,气得他拿电棍在我身上来回电,电的我脖子破了,身上起了泡,毛背心都电糊了。他看我不说,就写字,我说你写的我都不签字。过了很长时间,他写完了,叫我签字,我说,我没有犯罪,我什么字都不签,气得他打我好几个嘴巴子,又拿起电棍电我的左手(残,只剩两根手指还是半残),电的我左手起泡,又电我的左胳膊、左腿、耳朵、脖子前后,电完左边又电右边,上下来回电。后来有人把他叫走了,他一边走一边说,我今晚不睡觉就折腾你,你今晚不死明天我就把你送走。
这时進来一个姓周的来看我,过一会儿又来个女警,问他,周哥你说上边下的10个犯人的名额还差几个呢,现在法轮功是凑够数了吧!姓周的说,够了,昨晚就够了,你说咱所长那几天脸拉老长,这几天还有点笑模样了。后来他们拉我到东昌公安分局,他们让我签字,我说我就在家里他们就把我抓来,我没犯罪,我不签。他们又把我领到别屋,我看墙上的表是差5分9点,分局那个值班的人说,明天来补办个手续。公安局也没出示任何法律手续,他们就把我直接拉到长流看守所。在路上我还向他们洪法,气得张国南说,你再说把你拉到一个地方打你一顿再走。
信仰法轮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无论什么人,什么集体,制定若干法律制度,都在宪法的行使范围内。所以我信仰法轮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哪一个国家不希望坏人越少越好,好人越多越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