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故被绑架
1999年11月初,我和丈夫在家被红旗派出所片警王大伟和几个干警强行拉上警车,送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每人被勒索200元钱才被放回。同年11月27日我又被武装部干警强行带到红旗派出所,被所长戈方敏送入第二看守所,直到2000年5月9日因我绝食生命危在旦夕才被无条件释放(由红旗派出所所长戈方敏亲自接回)。
2、只因说真话惨遭迫害
2000年5月6月末,我和我丈夫带着5岁的女儿去北京信访办说句真话,又被强行押送回来。我丈夫被红旗所所长戈方敏、王福增(现已调到市公安局工作)打了,除了拳脚相加还用电棍,我当时因绝食已5天幸免挨打,把我女儿吓得哭个不停。我当时和派出所干警讲道理:我们去北京是合法的,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所长及干警根本不听,强行往警车上拉,我不上并用生命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我没有罪。”干警使劲揪我的头发,把我抛向车内。我昏昏沉沉被强制送到第二看守所,看守所的周管教见此情景不想收我,派出所干警就强迫我丈夫按手印,负责我的生命安全,他们迫害我却让我丈夫负责我的生命安全,这和地痞无赖有什么区别?
在这种无理的对待下,我们用绝食来抗议,看守所所长任忠良破口大骂我近一个小时,都是低级下流的话,简直不堪入耳,比流氓还流氓。在我绝食的第17天在我弟弟和红旗镇书记的担保下,把我送回家。
我回家就吃饭了,在家呆的第四天,红旗所戈所长、王所长又强行把我劫持到二看所,不几天就被送到佳木斯劳教所劳教一年。由于高压下没能承受住,昧着良心说和做了一些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干的事,被提前七个月释放,回到家里我一直活在悔恨自责当中,觉得背叛师父、背叛大法不配当大法弟子。但不管形势怎么变化,大法的法理已经深深在我内心深处扎了根。几年的真修实践中我们受益无穷,放下“大法”就等于放弃我的生命一样。于是又从新学法炼功,倍感珍贵,倍加珍惜。
3、被迫害得家破夫散
2002年1月份,同修丛战春来看我丈夫,他和我丈夫是2000年被抓进看守所时认识的,当时,我丈夫去同学家了,同学叫姜春东,刚出院不久在医院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病,想学大法。我丈夫就把《转法轮》给他送去了,有时和他一起学法,并鼓励他。姜春东学进去了,而且病情逐渐好转。于是我把丛战春送到姜春东家去,他们交谈起来,丛战春是中医大夫,就谈起了中医。大约有半个小时,红旗所的片警王大伟和几个干警就进屋了,说我们集会,要带人。后来我们大家和他们说明情况,他们有的停了手。有一个干警主张抄家,姜春东不让了:“你们凭什么翻啊?这是我家啊,你们这不是执法犯法吗?跟抢匪有什么区别?”可他们不容说话强行开始抄家。
他们找到了一本《转法轮》,就打手机让派出所所长戈方敏带着一群打手(据说是巡警大队的人),把我丈夫、丛战春、庞士兴(家住附近的同修)都给打了。我丈夫他们不上车,跟所长讲道理。此时村长孙加发治保主任董云山也在场,戈所长不听,一声令下:“带走!”巡警大队的人就把他们三个人抬上车,还要带我,把六岁的女儿吓得哇哇大哭,嘴里还说:“警察叔叔不打好人,我爸妈都是好人,不能带走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罪恶滔天!”村长和治保主任不让他们带我,姜春东家的左邻右舍都在看着警察的这种恶行。有的在偷偷骂他们,但敢怒不敢言。就这样我丈夫他们被带走了,押在第二看守所。
家里只剩下六十多岁的婆母,年仅六岁的孩子。面对这一老一小,我有些承受不住了。生活来源怎么办?三间大砖瓦房就我们三个人,我丈夫不在家仿佛失去了顶梁柱一样。晚上有点什么动静,我就担心,怕吓着孩子和老人。婆母总是偷偷的流泪,我怕婆母上火,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但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在我丈夫被抓走的第二个月里,晚上近十点,孩子已熟睡,我和婆母都翻来覆去睡不着,只听一声巨响,一块砖头从婆母的后窗射进来,差点砸在婆母的头上,碎玻璃片都落到了被子上。我想冲出去看,婆母让我抱紧孩子不动,婆母把我稳住后,说去厨房看看,谁料到她老人家刚出去,就被坏人打倒在地,差点被掐死。我拿着铁锹冲了出去,坏人已逃走,我把婆母扶回屋里,面对眼前的一切,泪流不止。
现在人道德败坏,落井下石,如果人人都学习大法,从内心向善,哪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事实是做好人被抓,坏人逍遥法外,真是黑白颠倒,赵高指鹿为马的重演。这一切都是错抓错判造成的。我报警了,红旗所的王所长(新上任的)带着几个干警到我家看完现场说道:“把玻璃碎片扫干净,把窗户堵上,晚上精神点,让村里巡逻的多走几遍。”简直都出人命的事,堂堂所长,在百姓心中都把他们看做保家卫国的依靠,说的那几句话,像开玩笑一样,根本没把百姓的生命安全当回事,我对王所长说:“把我丈夫放回来吧,这才能解决根本问题。他只为做一个好人,你们这样无期关押,难道良心不受到谴责吗?我今天是学大法了,如果不是这样,面对眼前的一切我也会被逼得活不下去了,你关一个人,却牵扯着我们三个人的命啊!三个人的生活靠我一个人在菜园子打工每天八元钱的收入撑着,晚上还得在惊恐中度过,我们能熬多久?你们能不能良心发现?好好想一想我们三个人该如何活下去?”王所长说那你找市局吧。
于是我找到了市局的张和平局长,说明情况后,他让我回去找派出所写一份证明材料交上去再说。他们就这样推来推去一直没有解决。后来我丈夫知道家里的情况,担心我们活不下去,就昧着良心按照他们的要求说了假话,签了字,被放回家。回家后他失声痛哭,背叛师父和大法简直象失去了生命一样痛苦。婆母见儿子回来了,露出了笑容,仿佛看到了光明,又有活下去的勇气。我俩除了保障生活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让世人明白真相中,只有揭穿谎言、假象人们才会有幸福的日子,否则会很危险的。
4、被实施灭绝人性的酷刑
2003年3月4日张和平局长带着近10辆警车把我绑架,交给了610专案组。同年4月,我丈夫也被劫持,610专案组的负责人把我腰部打伤,让我供出同修,不说就打,刑讯逼供,我问他们叫什么名字,他们不告诉,就说是610专案组的。当我被送到一看守所下警车时,是由看守所旁卖货的贾大爷把我背进号里的。在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下,我无法咽下一口饭,我绝食绝水12天,在我绝食的第六天,郭所长和我谈话,让我吃饭。我和他讲了很多真相。他走后,进来6、7个管教,给我背铐在椅上,把啤酒瓶底打掉,强行把啤酒瓶嘴插到我的嗓子处,然后往瓶里灌奶粉,奶粉从鼻孔窜出来了,几乎没灌进去。当时有一个管教的手被瓶子扎出血了,于是我被送回号里。当时参与的管教有郑教、于洋、孙义、于教、潘教、吴教(女管教是包女号的,在我最难受的时候她把我推倒在地,还踢了我几脚)。
在我绝食的第八天,他们又给我强行灌食,给我下的鼻胃管竟然是导尿管,从嘴插进去,从鼻子就出来了。因没有灌进去,他们就给我强行打点滴。双手双脚都铐在椅子上,然后红旗镇的书记带几个人把我送进医院强行打点滴,手脚铐在床上。市局杨科长带着七八个人来到医院恐吓我说:“于秀英这次你绝食死了都不会放你的。”于是市局让镇里出钱给我住院,红旗镇书记顶着压力给我拿了400元钱。市局又让镇里给我娘家打电话让我妈来,他们去我家没翻着电话号码本,就从电话里调,终于调出来了。给我母亲打电话说我快要死了,我母亲吓出病了,和我弟弟连夜从唐山赶到七台河。路上滴水未进,嗓子都哑了,市局负责人逼迫我母亲拿钱给我灌食,并恐吓说不拿钱灌食人就完了。这都是我预料中的事,是他们惯用的手段。我想到我小弟刚结婚,家里还欠外债根本没有钱。母亲面对恐吓又担心我,恐怕难以承受。这是我最担心的,在这无奈的思索中,我想到父亲的早逝,母亲所承受的一切,我不想让母亲再为我担心。市局及610负责人对母亲所说的一切都是撒谎和恐吓。我真担心母亲承受不住,所以在未见到母亲之前我答应吃饭了,可吃饭之后又被送回看守所。到看守所后我见到了母亲,她满嘴是泡,老泪纵横,婆母拉着我的手泣不成声,七岁的小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我的心都碎了,难道做好人就这么难吗?
善恶有报是天理,师父大法是最正的!这一切都是暂时的,亲人们所承受的也会得到福报的,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法正人间的那一天总会到来!母亲抱住我说:“不管将来怎么样,我们心里都明白,好好活着,无论怎么难,我们都会等着你们回来!”
我要加倍努力做好证实法的事情,面对审判机关强加的一切我都不承认,无论签字还是按手印、照相我全部拒绝。每次的拒绝都是用他们的打骂做交换。
2003年9月12日(是我绝食绝水的第五天)我们九个大法弟子被强行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七台河大法弟子于秀英被迫害情况统计
于秀英,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镇太和村,个体,经不完全调查和统计,于秀英至少5次被抓、被施暴13次。
第1次,1999年11月初,黑龙江省七台河一百附近老二看守所,脚踢(皮鞋),全身到处踢。
第2次,1999年12月到2000年1月期间,七台河市拘留所,皮带抽,传送机传送带(割成锯齿形)抽打在头部、面部;恶警张守义、郝所长。
第3次,2000年5月1日—9日,七台河市新二看守所(搬迁到北个附近)打嘴巴子,脚(皮鞋)踢,背铐、带鼻胃管20多个小时;恶人所长任忠良。
第4次,2000年7月中旬,七台河市新二看守所, 强行打点滴,灌食(插鼻胃管)手脚铐在床上,打 睡觉药;恶警红旗派出所民警,红旗医院大夫。
第5次,2003年3月4日,七台河市专案组所在地,打嘴巴子,用脚(皮鞋)猛踢,强行开飞机;恶人610专案负责人。
第6次,2003年3月11日,七台河市第一看守所,后背铐在椅子上,用脚往下踩手铐,用打掉底的啤酒瓶子插到嗓子处灌奶粉,奶粉从鼻孔窜出来;恶人孙义、 郑教、于洋、攀教等。
第7次,2003年3月16日,七台河市警官医院,强行打点滴,手脚强行铐在床上;恶人610专案组负责人。
第8次,2003年9月12日,哈女监集训队(老楼三楼监舍)关小号(二门附近),强行后背铐,拳脚相加,电棍电约3个小时后,强行送入小号。
背铐在地环上5天4夜,几乎不能睡觉,每天三顿稀玉米糊;恶警吕晶华、王晓丽、陶丹丹,犯人王海霞、于艳玲。
第9次:2003年12月,哈女监集训队(老楼三楼监舍),拳脚相加,揪头发往墙上撞,用膝盖垫泡几乎晕过去;恶警王晓丽,犯人曹振华、王凤英。
第10次:2004年3月9日—10日,哈女监新楼五楼监舍,先后背铐坐在地上,然后大背吊:两手后背铐,挂在二层铺最高处,脚尖点地,挂时得4、5个人把人抬起,挂完再放开;恶警崔红梅、夏凤英、周莹,犯人王圆圆、臧淑英。
第11次:2004年3月12日——3月20日,在哈女监被从五楼监舍拖到卫生所又拖回来,后背铐在地上拖,揪头发往嘴里塞袜子,贴封条用手掐腋窝处,大腿根内侧,用脚踢,被掐处都是紫点子,拖得身体多处硬块;恶警邓宇、孙健、周莹,犯人王伯涛、刘淑霞、韩剑英、邵红玲、郝伟、吴俊杰。
第12次:2004年5月14日—15日,哈女监新楼五楼监舍,按头往地板砖上磕,用拳头猛击面部,用劳改皮鞭勒脖子,强行后背铐站立39个小时,当时鼻孔窜血,差得勒死过去,舌头都伸出来了;恶警夏凤英、鲁敏,犯人臧淑英、满运月。
第13次:2004年12月21日——22日,哈女监新楼五楼监舍,按倒在地,强行后背铐,又强行坐在地上,双手后背吊铐近20个小时;恶警邓宇、鲁敏,犯人刘颖、王立颖、郝伟、满运月。
哈尔滨滨江地区检察院举报电话:0451-8235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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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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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四队队长:吴艳杰 陶书萍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孙平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书记:刘维民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王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