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童伶,女,52岁,黑龙江省大庆采油工厂工人。2003年10月被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在劳教所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刘童伶被恶人长期毒打,电棍击打,强迫灌食、脱衣冷冻。2003年11月被折磨死在地下室的铁椅子上,死时没穿裤子、袜子。此事是由戒毒所恶警李全明、刘祝杰策划并实施的。
哈尔滨戒毒所,现称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是为强制洗脑法轮功学员临时组建的一个省直属劳教所,自称为“转化基地”。2002年11月12日,当时任所长的陈桂清明确表示,无论用任何方式,任何手段都得让她们转化,“转也得转、不转也得转”。
恶警对坚定的大法学员,不允许他们睡觉,强制洗脑,一直到深夜11─12点,早晨4点钟再连续强制洗脑,最长的达三个月之久。有的大法学员不配合,就被弄到两边是货架只容一个人行走的库房里,双手被吊铐在货架上九天九夜。还有的学员不背所规、队纪,被多次罚站,扣在暖气片上,双手后背铐在暖气铁管上,腿蹲不能蹲,站不能站起来,头、胳膊没有活动空间,不长时间就会失去知觉。
恶警们把所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逐一拉到地下室酷刑迫害:扣铁椅子、扒掉外衣坐水盆冻、布袋塞嘴后用黄胶带封死、电棍电击、等等。在这种迫害下,有的学员出现双腿瘫痪,有的出现脸部手脚麻木,有的眼睛视力低下,有的牙齿脱落,有的脚部溃烂,形成很深的坑……;鸡西市大法弟子姜荣珍在2002年11月份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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