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有幸接触大法。当时只觉得动作优美,简单,同时觉得“真善忍”就是我一生所追求的,就这样走入了修炼的门。修炼一段时间,我惊奇的发现我所有的病都奇迹般的好了,骑自行车也不累了,还能搭一个人上坡。身体好了,又有了小孩,全家都高兴。后来我开了理发店,生意中我以大法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所以生意很好。
99年邪恶开始迫害大法,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很多的不幸。2000年正月,由于我要坚持炼法轮功,兴隆镇派出所强迫我每天去给他们和镇政府打扫卫生,冲洗车子,鸟笼子,给孩子喂奶也要请假。我不去,它们就用手铐把我铐去。我的理发店不得不关门,生活全靠功友支助。
2000年6月,我被国安警察骗到防暴大队毒打,连我怀中的婴儿都不放过。我们母女的脸被恶警打得留下了红红的指印,还逼我坐在被晒得滚烫的地上,臀部都烫掉了皮。
2000年7月20日,镇派出所、武装部以上边有令,要加强社会管理秩序为由,硬把吃奶的孩子与我分开,把我绑架到农技校,铐在树上。乳汁流湿了衣服和裤子,观看的人都流泪了。后来把我送到广汉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了15天。
2000年10月我向世人讲大法的真象时,被恶人举报,被抓,遭广汉市国安大队的姜天兴、李俊等人毒打,后送回兴隆镇。后又转广汉市拘留所关押并被非法劳教了一年半。
在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里,我由于拒绝接受邪恶灌输的“自杀”、“自焚”毒素,不看录像,在放映场所高喊“法正乾坤 邪恶全灭”被邪恶用手铐铐住,用布堵嘴,用电警棍打,打得我精神恍惚,目光呆滞。恶人还给我造谣说我自大,目中无人。
2002年5月我被放回家。8月份,为了生活,我来到广汉市广兴镇打工。又被恶警黄代敏、姜天兴和李俊等人毫无理由的绑架到广兴镇派出所,我又一次被打了一顿。我当时只知道说“法轮大法是正法”。笔录时,我不签字,撕了。姜天兴等几人又打我,我就喊师父的名字,恶警调头就走了,不打了。后来它们又用手铐铐上我,用袋子套住我的头,把我弄到车上,送到广汉市看守所。后来又被判两年半劳教,送进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我因拒绝“转化”,每天早上6点起床,不准洗脸就去面壁而站,这一站就站到晚上12点过,次日又站。后又被送严管室,坐军姿,不准睡,不准笑,不准说话。连抓痒都要给包夹人员打报告同意才行,否则挨打。
有一天有人来所检查,看见被严管的大法弟子全部站军姿,就问陪同的李奇队长为什么?队长说:她们自己要站的。我和功友说不是我们站的,是它们叫站的。当时就被包夹人员捂住嘴不让说,后又被包夹毒打了一顿。李奇队长问我是谁打的,我说杂案打的。李奇就说那就叫杂案再打。并迅速用早已准备好的封口胶把我的嘴封了几圈,接着我被抱铐在树上,几个吸毒的杂案犯围着我打,要我认错,不认错就脚不踩地,飞铐在树上。恶警李奇又指使吸毒犯李红、陈奇等人毒打我,致使我小便失禁,手腕吊烂,手拿不稳筷子,脚被吊肿,蹲不下。
在劳教所期间,我还受到吸毒犯的性骚扰:抓乳房,踢下身,被强行扒光衣服进行同性恋骚扰。这些吸毒犯之所以这样干,因所里承诺转化一个法轮功就减教3个月。
平时大法弟子不承认劳教,就不准上厕所。尿拉在裤子里也不准换洗,来例假也不准用纸,让你穿着脏裤子,湿裤子,任其臭气熏人。我们还被强迫奴工劳动,每天18小时甚至更长,完不成任务不准吃饭。有的大法弟子累得颈部软组织拉伤,脖子都伸不直,还要常常挨打。在劳教所里整大法弟子真是花样百出,数不胜数。
由于长期生活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之中,致使我丧失了部份记忆,反应迟钝,健忘,小便常常失禁。法轮大法把我变成了一个身心健康的好人;××党却把我摧残成了一个“半废人”。
两年半后,我回到家,邪恶还唆使、利用、强迫家人监视我,不准我与炼功人接触。邪恶还叫嚣打死炼法轮功的不犯法,不偿命;又说给家人办理残废证可领钱等引诱家人就犯,监视我。
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心,重德,做一个好人没有错;我炼功,身体受益那么大,邪恶诬陷大法,诽谤师父时,我说几句大实话“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没有错。邪恶害怕法轮功学员讲真话,我就要把它们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在这里我感谢支持和帮助过我们的社会各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