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用“牢中牢”、“狱中狱”等各种方式囚禁软禁大法弟子
禁闭室本是犯人反省的地方,几年来,这里成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重地,成为迫害大法弟子的“牢中牢”、“狱中狱”。
2005年,原二监区大法弟子冯海波,集训监区的胡爱云,原八监区的张艳芳、一监区的刘淑芬、陈伟君、王涛、于秀兰、七监区的巴里江等十名大法弟子被关進小号。小号阴冷,终日不见天日,是监狱的牢中牢、狱中狱。
2006年,原八监区的贾淑英,张艳芳,原五监区的王玉芝及集训队的孔凡营、胡爱云、季洪波、王淑荣(在小号过的年)等人先后被关進小号。
二、利用犯人单独包夹软禁大法弟子
包夹是利用一个或多个犯人(除睡觉外)监控一个大法弟子,甚至上厕所、吃饭、洗漱都跟着,不许大法弟子之间来往。他们把他们认为不服从管理的大法弟子关在隔离区软禁,一个房间只有一个大法弟子,叫几个犯人(一般都是职务犯)同时监管,更加没有自由,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每天还得忍受这几个犯人的侮辱谩骂,稍有反抗就给加带械具。里玉书(病号监区)于秀兰(从病号转到教改)及集训队多名大法弟子胡爱云、孔凡营、严金平都被包夹隔离过,有的甚至被隔离一年多。
2006年4月,恶警针对大法弟子成立了巩固基地,攻坚大队两个监区强行转化大法弟子。在这之前,在九监区集训队,病号监区就没有隔离区。原九监区的大法弟子王颖、董丽敏在九监区被隔离一年,4月又转到所谓“巩固基地”,她们坚持修炼。几天后,王颖分到原五监区,董丽敏分到一监区。
4月中旬,七监区田桂英、五监区程佩英、一监区左云霞、王艳波等多名大法弟子被送到餐厅四楼软禁,强行转化進行精神虐待。
2006年以前对大法弟子强行转化时采用的方式:①利用给高分报卷减刑奖励诱惑,指使纵容职务犯及所谓包夹犯人打骂大法弟子。张淑哲(原九监区、2005年出监)在九监区受尽肉体摧残。②不许睡觉罚坐板凳。迫害严重期间,集训队、病号、打包监区的一些大法弟子被折磨到午夜12点。吴玉兰是60多岁的老人,病号监区曾折磨她到凌晨两、三点钟。③强迫看电视,听谤佛谤法的书。大法弟子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女子监狱专门抽调干警、职务犯成立“攻坚大队”软禁迫害左云霞、王艳波、程佩英。田桂英等大法弟子。她们被关在餐厅四楼,日夜被监控严管。
2006年1月,于颖等近10名职务犯被调到八监区打骂大法弟子,给数名大法弟子使用械具(将监管权交于犯人本身就违法,将手铐交于犯人使用更是违法)。
2006年2月,冷立新、杨玉雪、朱慧香三名职务犯辱骂一监区六楼西侧大法弟子长达一个月。被利用的犯人大多品质恶劣,她们随便抢大法弟子的笔和纸,打骂大法弟子是家常便饭。
狱长徐龙江、副狱长刘志强。职务犯人在女监不但没得到改造,而且还在被利用对大法弟子犯罪,她们本来已经利用职务之便给国家、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進到监狱不但不参加劳动改造,还利用来迫害大法弟子,使其罪上加罪。
三、千方百计造假,欺上瞒下
1、2005年6月末,11月初因迫害大法弟子上面来调查,一监区干警以扣分减刑威胁,犯人不敢说真话。肖林等人取伪证,有意掩盖迫害大法弟子张晶、宋人等人真相。2006年1月1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对执法工作中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实施后,女监仍然违法违纪,2006年2月监狱纪委开始对出监人员调查,许多犯人都应付不说实话。使调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而大法弟子反映的受肉体摧残、精神虐待等事都不了了之。
2、2006年1月监狱局局长杨文学来女监检查工作,监狱找人冒充法轮功人员参加座谈会。3月3日,省妇联女律师来女监,安排王素芹等人冒充法轮功学员参加座谈会,而监舍受尽摧残、虐待、凌辱的大法弟子不但没人过问,还一直处于被歧视监管的恶劣处境。
3、2006年4月24日监狱局来开座谈会,去参加的都是刑事犯,一直无法申诉想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的大法弟子被拒之千里。
在中共体系内部,他们的下级对上级都在不遗余力的欺骗、掩盖,中共面对国际社会谴责其活摘器官的兽行时,其欺骗手段就更无法想象。请调查真相委员会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来调查大法学员在这里遭受迫害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