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某县大法女学员,因发资料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转捕,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恶人诱使她说出资料的来源,并扬言“只要你说出资料来源,我们就可以释放你”。由于她家里有五、六岁的小孩,也有对亲情的执著,加上丈夫苦苦的劝说,说什么:“如果你不说出资料来源,连我自己也要被抓。”于是她无奈的说出了另一名大法学员。可结果恶人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当她质问恶人为什么不放人时,恶人却无耻的回答“法律上从来都没有这条规定。”这时她明白自己受骗,而且意识到这样做的后果,觉得自己的行为不配“大法弟子”的称号。良心受到了谴责,精神遭受了刺激,出现了精神问题,现已被送入精神病院。
这是一个多么沉痛的教训,大法弟子啊,我们经历了多少,邪恶对大法弟子从来都没依过法律,更不会去讲什么信誉,我们为什么在劫难来时不用正念去看待问题,我们信师信法了吗?我们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啊,我们不用正念去证实法的威力,却依靠常人的手段,我们能不落入旧势力的圈套吗?
这是我们的有漏啊,我们去不掉对名利情的执著,就逃不出旧势力的掌控。我们跳不出“有私”,就注定要钻進旧势力的魔窟。我们口口声声否定旧势力,但是当我们的行为给了它们借口的时候,它们就执意要毁掉我们。修炼是严肃的,一念之错,毁之永远。请接受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