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胡雨珍以及一起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和家属
被告:温江区和盛镇武装部部长,「六一零」头目胡冬祥,男,约四十八岁,家住和盛镇六大队
温江区公安局警察冷俊清,男,约四十岁
警察王景善,男,东北口音,约三十多岁,二零零三年后已调离派出所
警察李代春,男,约三十多岁,现任派出所警察,电话028-89130846
警察罗永林,男,约三十多岁,现已调离派出所
陈松青,男,约四十岁,派出所警察,
和盛镇政府副书记黄洪石,男,约四十岁左右
和盛镇副镇长张健,男,约四十岁左右
张喜龙、汤力波和姚兆成,男,约四十岁左右,和盛镇政府人员,二零零零年时充当打手
李宏元,男,约四十岁左右,和盛镇政府人员
苏桂英、杨碧群,女,约四十岁,和盛镇政府人员
余秀云,女,五十岁左右,手机:028-13882134736,和盛镇政府人员
刘红,女,三十七岁左右,和盛镇政府人员
王怀成,男,四十岁左右,和盛镇玉成村村长(现已撤离)
陈青华,女,三十八岁左右,和盛镇玉成村下村干部,
张小芳,女,原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中队队长
李琪,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八中队队长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以及侵害了原告的住宅权,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并触犯了《刑法》等。
控告事项:
1、责令被告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弟子停止迫害,解除劳教、劳改,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弟子。
2、对原告赔偿抄家、罚款,抢拿财物及五年多受迫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退还所有被非法抄走的大法书籍和物品。
3、对原告及家属公开道歉。
4、追究与被告勾结一起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弟子的政府官员乡村干部及恶徒相应法律责任。
事实及理由:
(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胡雨珍)我家住四川省温江县。我从小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人,婚后家庭事务的繁琐,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使我的性情更加暴躁,经常动不动就对着丈夫大发雷霆。
* 有幸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七年三月份,我有幸得大法,按着师父所说所讲的法“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使我的身心得到了巨大的变化,我变成了一个温和善良,体贴他人的好主妇。我的一家沉浸在春天般的幸福之中,父母、兄弟、哥嫂、邻居和睦相处。大法给我与家人带来了无限的美好,八岁多的儿子也变得很乖。
* 为大法申冤、依法上访 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按着个人意志,对法轮功掀起了非法而残酷的镇压,诽谤、迫害,我与所有法轮功学员从此失去了信仰自由,炼功的权利。
二零零零年元月三日,我按着宪法赋予公民的上访权利,踏上了北京上访之路,在成都被家属挡回,恶人举报了我与另两个功友。当天下午六点左右,乡政府人员李宏元,派出所干警罗永林,我们村村长王怀成,搜走了我们三位的身份证,当时就把我们三位抓到派出所。当晚在派出所还给我们戴上手铐拍了县城新闻,然后把我们扔进两间又脏又臭的黑屋里冻一晚,第二天上午把我与王永凤送去县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后又把我与王永凤转县看守所关押,在里面还当劳工刮铜线,吃的是老黄白菜,老园根萝卜,还有渣子、泥沙等。在看守所被关押三十天,回家后,恶人同样没有放过我们,并三番五次上门(由王怀成带头)威胁、干扰,恶人包括胡冬祥、陈青华、苏桂英、杨碧群、张喜龙等。 我在看守所,拘留所被关押期间,胡冬祥和一帮恶人还勒索了我丈夫一千五百元,说是对我的罚款,不给的话,恐吓说把我送去劳教。为了我,丈夫在我弟弟那儿借了六百元凑起给了恶人。
二零零零年农历三月中旬,胡冬祥一伙拿走了我家电视机,并威胁我以后还要抄我家。村长王怀成隔几天又带领乡政府人员胡冬祥、王景善一伙到我家及附近大法弟子家進行骚扰、恐吓:谁再炼法轮功就罚款三百元至上千元,还要抓去关押,并强迫写保证。我不写又把我抓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滴水未喝过,强饿两天还要给他们打扫卫生、扯草。四月初王怀成又把我通知到乡政府進行为期十天的洗脑、晒太阳,并读诽谤法轮功的报纸给我们听,当日非法关押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由胡冬祥、杨碧群负责,王景善监视。
二零零零年六月六日,我与姜丽蓉、童玉华踏上了北京上访之路。我们于六月八日早晨十点左右,终于来到了北京天安门金水桥,打出了黄底红字“法轮大法”横幅,有一米多长。然后被恶警们夺去横幅,连拖带拉,把我们抓上警车。警车上已坐着几位被抓的功友,恶警狠狠的踢了一位不知名的男功友几脚。随后把我们拖到天安门附近的警察分局。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县驻北京专管法轮功学员上访的一位县警:冷俊清(音)把我们接走。冷俊清把我们带到他的住处(高级、豪华旅店)用电话通知我们乡政府及派出所来遣返我们。接着冷俊清又叫来一辆出租车准备把我们三位送到四川驻京办事处,我不同意坐车,我说我们步行,这样拖来拖去没办法,冷俊清才同意我的要求。路过人民大会堂,我见前面一辆高级小车缓缓开进大会堂停车处,路的两侧站着岗哨,一米远一个人。大会堂的对面路旁站的是中央干部们,大会堂的边上站的是警察。刚走到那里,一位干部就叫我们停住,等会儿过。这时我才明白那几辆小车里的人来历不同寻常,我便跑到大会堂大门正对面丢下包,开始炼功。当我两手举起炼抱轮有一分钟,便被一个警察狠狠捏着我的两手拉下来,一直未放。一个胖子老干部走来问我从哪儿来的,我没有告诉他,这位干部没有向我发火,后来警察叫来一辆警车,我便被警察又带到另一个分局。在分局里,那位胖子老干部又来问我劝我,我告诉他:“我来是证实大法好的,如果不还给大法清白,我是不会回去的。”他听我说完,没有说什么便出去了。一会儿冷俊清和几个分局警察叫我上一辆出租车跟冷俊清走,我不上,那几个分局警察便用手拽我,我说:“你们凭什么这样?”一个警察说:“现在对你们法轮功就是这样。”说完便反扭我双手扣上肩,再一脚把我踢趴在地上,狠踢几脚扔上车。在车上冷俊清说:“我对你够轻了,没有像他们那样打你。”来到驻京办,一个黑黑皮肤的横眉男子,见我胸前戴的法轮功徽章,便恶狠狠的打我一耳光,然后一把抓着徽章扔到垃圾里。
第二天六月九日,乡政府恶人姚兆成和派出所罗永林,上午就来遣返我们。他们俩走到就给我们戴上手铐。在火车上不给水、饭与我们吃喝,还把我们铐在卧铺架上。到成都下火车后,乡政府派来一辆车子,他们把我们叫到车上,边走边打,打手姚兆成嘴里还不停地说:你们炼法轮功,还要上北京,打死你们等等恶语。他凶相毕露,咬牙咧齿,把我打得鼻青眼黑的,直至打到温江县城,见我鼻子鲜血直流才罢休。随后把我们三位送到县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六月二十六日被放回家。
六月二十八日,乡政府人员恶人:张喜龙、汤力波(音)陈青华从田里又把我拳打脚踢推上车抓到乡政府。张喜龙把我叫到礼堂后面又暴打我一顿,汤力波用(脚上穿的)皮鞋底狠命的来回打我的脸和头,当时我只感觉我的头两边来回转,像没根似的。汤嘴里还说:“你反对江泽民,我打死你!”还叫我跪瓦渣和小石头。当天被抓去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乡政府恶人们的各种精神和肉体迫害。
第二天上午把我们全部放回。午后三点多,胡冬祥与派出所恶警王景善领一帮恶徒(政府的李宏元、汤力波、姚兆成、刘红、杨碧群、陈青华等共二十余名),大规模的抄家。他们先把姜丽蓉家抄的乱七八糟,抢的空荡荡,把人一起抓走后,对童玉华又进行威胁,胡冬祥说:“童玉华你拿两千元就不抄你家,不然姜丽蓉就是你的榜样。”童玉华被逼无奈,同意了恶人的要求,才免遭毁灭性的抄家。随后胡冬祥恶人把那帮恶徒带到我家,对我说:“胡雨珍,你说一声不炼法轮功,我们就不抄你的家。”我义正词严的告诉那帮恶人:“法轮功好,真善忍我是坚修到底的!”胡冬祥叫李宏元与上级打电话:“该怎么办,胡雨珍家来了好多村民,她还要说炼,抄不抄她家?”只听手机里传来一声“砸”,顿时我的家被恶人们一扫而空,到处都是玻璃碎片,锅碗碎片。围观的人中有的哭出声来,有的含着眼泪,有的说:“真是一帮土匪,不要人活了。”我的婆婆和丈夫的弟弟打着我叫我给恶人低头。我对着恶人大声说:“法轮功我是炼到底了,你们要为今天的所作所为负全部责任,善恶有报,你们迫害好人,不会有好结果的。”
我丈夫叫我快走,去躲一躲,我被逼无奈,含着泪离开了破碎的家。当我刚走到院子前面的那条大路时,被恶人们追赶上,派出所王景善说:把她叫到我车上来,拖到政府去打。于是,杨碧群把我拉上车,关到政府里,政府里面的恶人:张健、姚兆成、张喜龙、黄洪石等七个,轮番的用电线丝(七根,两尺多长)打我,从头到脚乱抽,姚还用穿着皮鞋的脚狠劲的踢我前胸,以及踩我脚趾头。他们嘴里还说;“上级有密令,对法轮功份子不讲法律,打死你把你拖出政府大门,丢到外边就是了,现在是江泽民的天下,你们告都告不准。”第二天他们才叫我丈夫接我回家。
回家后丈夫见我全身都是伤痕,并且还成青紫色,满腔愤怒的问我:这是谁给你打的,这个人没有兄弟姐妹,妻儿老小吗?他们怎么这么狠心?说出是谁,我要找他算账。丈夫不是修炼大法的,我怕他不理智,至今未告诉他是谁打的我。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我向县长、公安局长、中级人民法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连发了四封起诉书,内容是起诉乡政府及派出所人员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违法抄家,以及为法轮功讨回公道的证言。当时我在信上告诉了他们我的姓名及住址。过后派出所王景善三番五次的对我进行调查、威逼,他们没达到目地。
* 人间地狱 - 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因我两次上访,一次为法轮功写申诉书,而被非法劳教一年。派出所人员罗永林、冯志勇当天就把我送往成都宁夏街四大监转运站。在里面,我又写了一份申诉书,请我们监室的李干警转交给省政府,十二月十三日便被送往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劳教所五中队是入所队,我被关进五队二楼。五队的干警叫女犯们体罚我与其他功友,每天早晨六点半便起床扒壁头,两手高举不准动,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左右,才允许睡觉。有一次我悄悄把两手放下被女犯看见,他们就左右开弓打我耳光,用脚踢,直至他们发泄够。听女犯说七中队全部是炼法轮功的,我要求到七中队去,干警说:“你必须写‘悔过书’才允许你过去,这是规定。”我为了把我在成都转运站抄的师父的后期新经文,给七中队的功友们带过去鼓励他们,违心的写了一份假“悔过书”(这是我修炼中的污点),于是我被转送到七中队,大约是十二月十六日左右。
七中队果真全部是炼法轮功的,进大门同样经过脱光衣服搜身(搜经文)。我把经文藏着,没被搜走。后来七队的干警叫来两位转化(当时我还不懂什么叫转化)的人看管我,我很高兴,我便开始告诉他们师父后期讲法。哪知他们俩叫我住嘴,不许我说,我问她俩:“我们都是修炼人,为什么你们也不许我说?”她们说:“来到这里就是这样,这是规定。”我莫名其妙,她们怎么会变成这样?等会儿她们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本转化书叫我看,我随手拿过翻看,我越看越难过,越伤感,里面全是对大法的诬蔑、诽谤,还签名,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不顾她俩的阻拦,到处找别的功友谈,谁知坚定的功友全部被包夹(看管),根本就没说话的机会。我的包夹苟敏给干警说我不听她的话、乱跑。李干警把我叫过去训了一顿,说下次再不听,就对我不客气。我感觉我好象到了地狱一样,连吃喝拉屎、谈话的自由全部被剥夺。我内心很痛苦,一点都不想再呆下去了。有一个不知名的转化的人看出我的心思,便主动与我说话,她骗我说:“你只要写不炼功了,十多天后她们就会放你回家,我很快就要出去了。”我当时相信了她的话,便又违心的又写了一份不炼功的条子交给李干警。当七中队的干警们接到我的条子时,脸上露出了狡猾的阴笑。我看在眼里,感觉不妙。第二天在我与包夹下楼梯时,一位不知名的功友与我擦身而过时小声告诉我:“你被骗了”。包夹没听着,中午休息,我向包夹要了一支笔和一张纸,她问我写什么?我说写好了给你看。就这样,我写了一份严正声明“证实”,交给李队长,并严肃告诉她:“我不做骗你们的事,昨天写的那些都是骗你们的,很对不起,法轮大法是正法,转化的人说出的话全是骗人的,不要听她们的,她们是你们逼的。”后来我才知道那些转化的人不许我说师父讲的法,打小报告,告我与其他功友说话,甚至骗我写不炼功很快就会出去等,都是劳教所邪恶的手段,说是谁表现的“好”就给谁减刑,越“负责”越出去的快,转化一个减刑几天或十几天等。当时七中队有一百一十个法轮功学员左右,“转化率”已达百分之八九十,只有二十位左右没向邪恶低头。
* 坚决不向邪恶低头
大年三十夜,劳教所开庆祝会,劳教人员全部参加。法轮功学员王红霞上台跳舞,舞后她在台上炼功,下面有几个功友也开始炼功和高呼“法轮大法好”,她们当场就被值勤的干警毒打一顿拖走,我被包夹按着,当天没参与证法之事很后悔。
二零零一年三月,中央电视台来七队摄影录相,叫我们全部在电视机前看“天安门自焚”事件,摄影机就对着我们录象。我第一次站起来大声对着摄影机说;“那里面是栽赃、陷害,法轮大法是正法。”当时站起来有十四个功友左右。恶警说我们扰乱秩序,罚我们从早晨六点半到晚上十二点坐小板凳,保持军姿不准动,长达四个月。在这四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不向邪恶低头,不参加劳动,不看电视,不上课(恶警把这些作诱饵,如果我们同意就不体罚我们)。有什么组织团进来,我们就炼功,电视里有诽谤大法的声音,我们同样起来炼功,可是我们每一次的抵抗,都会遭到不同程度的体罚和毒打。
四月初八的晚上,电视里诽谤大法,我又站起来炼功,被铐上手铐,站在院坝里,淋着雨到凌晨二点才放上楼睡觉。有一次我又听见诽谤大法的电视声,便站起来炼功,被张队长用指甲狠狠的掐我手臂,当她松手时,被掐的那里成紫黑色,肉象要掉下似的。四个月的日晒雨淋,精神和肉体的摧残,使我人样变了个形,记得七月初的时候,那里的温度上升到四十一度左右,当时有好多人被热的头昏、拉吐,七队的张队长同样不顾我们的死活,烈日当头,军姿坐在三合土上,那滋味像上蒸笼一样。
八月八日我被转到八中队。八中队邪恶的恶警对我们迫害的方式不同,开始他们用伪善的方法,给我们以环境宽松的假相,引诱我们,让我们感觉他们善良;她们让包夹陪我打羽毛球,我不打;做体操,我不做;看电视,我不看。她们都不发火,也不体罚我。我意识到,这里不是我们呆的地方,这种伪善的对待不是我满足的要求,我的声音、身影,我的一切都不能再在这里,我要求立即释放我们,干警不理睬我。我便进一步的开始不报数,点名不答应,外出打水进出大门不报数。恶警李队长便原形毕露,伪善和笑脸不见了,恶狠狠的叫人拖我拽我,不准我洗澡,关禁闭。在我关禁闭的隔壁,有一个曾转化的人,不愿再继续诽谤大法和师父,有一天,她准备写一份严正声明,被别人看见叫来李队长。李队长叫人夺去她的笔和纸,不准她写,还拖她下去给她做转化工作,这功友哭着哀求李队长:“你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写吧。”李队长说:“不行,拖走。”后来这功友被关进医院,她已经大脑失控。李队长见此情况,把这功友的丈夫叫来,她丈夫背着她出了劳教所。王红霞是当时发生事故的见证人,我要求李队长让王红霞向全中队功友讲出事实真相,不料李队长就把王红霞转走,不让她说(王红霞是一位坚定的大法弟子,也是被关禁闭在隔壁),还说就我话多。
大约在十月份,恶警们调来二十个左右吸毒女犯,把我们十个不报数的功友押上三楼,进行严密关押,一人叫两个女犯昼夜看管,任何人不得接近,不准我们下楼。一个多月后,也就是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我县一位公安局与我乡政府人员:李志平、派出所一名干警,来到劳教所把我接回乡政府。当晚胡冬祥叫我丈夫与村长恶人王怀成到政府不知签了什么保证,才让我与他们一同回家。
* 与亲人一同正念制止邪恶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也就是我回家的第三天下午两点多钟,李志平(乡政府人员)又到我家把我劫持到乡政府关押十五天。关押期间,我娘家弟弟、弟媳、兄嫂他们到政府要求胡冬祥一伙放人。胡冬祥一伙却敲诈我弟弟拿五千元钱才放人。弟弟说:“给钱后你们就不准再抓我姐姐。”胡冬祥说:“不行,除非你叫她永远不炼法轮功”。弟弟便指着胡冬祥大声说:“你听着,钱我也不给,如果你不放人,还要把我姐姐转到其它地方关押,记住你家也有妻子、儿女,我叫你鸡犬不宁,以牙还牙,血债血还!”说完,弟弟他们便走了。胡冬祥听完弟弟愤怒的语言,跑来向我说:“你的弟弟不讲理,好凶。”其实是他迫害好人心虚、害怕。我理直气壮的告诉胡冬祥:“我要堂堂正正从乡政府大门走出去回家,决不会给你写任何保证,你们不悬崖勒马,悔过自新,最后只能给江泽民当殉葬品”。
十二月十三日,胡冬祥又叫我丈夫与村长王怀成,书记黄永富把我接回家,但还是叫他们三个又去签了一份所谓什么保证。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派出所李代春与另一名小伙子十点左右到村长恶人王怀成家躲藏到下午三点左右,李代春由村长王怀成带着闯進大法弟子王永肖、李群芳家,串上楼到处搜查,没什么收获,王怀成又把李代春带到我家,串進屋里到处乱翻,最终抄走了我学的大法书《转法轮》,并叫来一车乡政府人员示意绑架我和王永肖、李群芳。我见此情景在那车停下之前就离开了家,王怀成、李代春没得逞,又到王永肖、李群芳家,他俩在养的大黑狗面前乘机从后门跑出脱险。李代春一伙见人没了,便对着王永肖、李群芳的儿媳(身怀有孕五六个月)威胁说:下次再有人举报你妈他们,我们就不客气了,抓他们去关押等,而后气势汹汹回乡政府去了。九月三十日半夜两点多钟,乡政府人员余秀云,派出所干警宋某某,与几名不知名的恶人到我家,又进行干扰。
玉成村的村长王怀成与他妻子张大琴自从江氏迫害法轮功以来,结不法官员胡冬祥、王景善、李代春一伙,经常在王怀成家扎营,谋划不法行为迫害本村大法弟子。它们还经常在园子里到处诬陷、造谣栽赃法轮功及法轮功弟子。比如:张大琴诬陷雷红琼是练法轮功疯的,了解事实的世人正言说:“你不要乱说,雷红琼是在法轮功没传到我们这里前就疯了的,你怎么说她是炼法轮功疯的?再说法轮功也有要求,精神病人不能炼法轮功,危重病人也不能炼法轮功,人家有明文规定的,请你不要再瞎说了,我们都很清楚。”
只要别人揭穿她说的,她便气的瞪大眼。他们夫妻俩还经常监视本园子的法轮功修炼者,只要不见人影就问法轮功弟子的家属。二零零四年我到外地打工很少回家,即使回家都天黑了,一早又走了。王怀成、张大琴见不着我的人影,便向我婆婆打听。二零零四年五月份胡冬祥一伙又非法抓走法轮功弟子张青树,同月在和盛镇大街上大肆抢翻大法弟子的背包。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左右,一天上午十一时,余秀云带着派出所的陈松青、六一零的王波、王德元、王健元一伙到我打工的汽车修理厂恐吓,说什么不写保证就让我弟弟的修理厂保不住、大学不录取我的孩子、还要来找我等等。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十一点十分和九月六日十点零三分他们又来骚扰我两次。
二零零六年乡政府搞所谓的城乡一体化,生产队长苟仲辉说:胡雨珍没上户,搬迁时就不分她的那份钱。因为我没上到户口,六十元的独生子女费只发三十元。
然而我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在这几年的迫害中,我本着“真善忍”的原则,和平、理性的向民众讲述真相,从未有过过激的行为,没有埋怨、没有憎恨,包括迫害我的人,我同样经常告诉他们:作为一个生命,要懂得怎样去珍惜自己,珍惜别人,善恶都有果,善良会给自己给人类带来无限美好,恶行会给自己及子孙造恶果,劝他们做什么事都要良心对待,不要断送自己美好的未来。即使这样,它们至今还在做恶。
我以我本人被迫害的事实经历,呼吁世界善良的正义之士共同携起手来,为人间正义,为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天赐家园,彻底清除江泽民和中共邪党,它们是人类的罪人,污染后代的败类。
愿“真善忍”照亮世界,照亮人类,照亮天上、人间,扎根于每一个善良的人心中,一切将永恒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