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次绑架大法弟子胡冬霞
五十二岁的大法弟子胡冬霞,女,是湘潭锰矿的职工。因坚持信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胡冬霞多次遭到六一零邪恶之徒迫害。二零零一年长期关在三角坪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二个月。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十九日晚饭前,大法弟子胡东霞在家中再次被恶人绑架,家被抄,非法判劳教二年,二零零五在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关押期间,恶警唆使吸毒犯毒打她,致使她的左腿被打断、粉碎性骨折,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才保外就医。
胡东霞的腿至今仍未恢复,走路一拐一拐的。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七点多,胡冬霞准备乘车外出,还没有上车就被当地的雨湖区鹤岭派出所李正华等恶警非法抓捕,恶人并强行从她身上抢下她家的房门钥匙,同时又招来公安十多人,在当时胡家里无一人的情况下,强行开门进屋抄家,将她非法关押在湘潭看守所。
这是胡冬霞第三次被绑架,遭非法关押已经二个多月了。家属多次送衣物并要求接见,恶警就是不同意见人,说什么要等判了再说。对这样一个被他们迫害成残疾的人,湘潭鹤岭派出所还借口非法抓捕、关押进行迫害,真是天理不容!
二、大法弟子凌加被开除公职 判刑三年
大法弟子凌加,是湘潭锰矿子弟中学的教师,七二零出来讲真相讲法轮大法好,被湘潭市雨湖区云塘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好职工被湘潭锰矿开除公职。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凌加在湖南湘潭市培英学校上课给学生讲真相,被湘潭市云塘派出所、市、区国安局、六一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判刑三年另六个月。现在仍然非法关押在郴州监狱迫害。
三、大法弟子曾固开除工职 被迫害流离失所
大法弟子曾固,男,三十三岁,湖南湘潭市锰矿的会计。二零零零年六月,上北京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非法关押在金塘湾拘留所一个月。并被开除公职。罚款一万圆——从父母的退休工资中扣除。后来散发真相资料被恶徒得知而被抄家,他被迫出走流离失所,到外地一亲戚家。
二零零一年湘潭锰矿六一零、鹤岭派出所恶徒穷追不舍,又将大法弟子曾固从外地抓回,非法判劳教一年。
《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人身自由。信仰“真、善、忍”是合法的,那些随便抄家、私闯民宅,搜身的执法人员,不是在执法违法吗?请求国际人权立案调查,追查严惩恶人。同时追回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湖南湘潭猛矿、湘潭市鹤岭公安分局、鹤岭派出所参与迫害者部份电话,湘潭区号(0732)邮编411202
湘潭猛矿集团有限公司恶党书记 杨菊华 电话 办公室 7619078 7619321
湘潭市鹤岭公安分局分局长熊正凡 7619160(办)手机 13607326858
7619288(宅)
湘潭市鹤岭公安分局 副局长 肖伟仕 办公室 7619123 7618209(宅)
湘潭市鹤派出所所长 程利科 办公室 7619007 7813169(宅)
湘潭鹤岭派出所教导员 李正华 办公室 7619007 7618176(宅)
湘潭市响水派出610专干警察 侯不凡 7813661(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