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九点多钟,我正在屋里坐着,开启空调休息,突然空调停了,照明也停了。这时走到前门,看门上方的电闸全部正常,就认为停电了。其实是分局的恶警故意把走廊里的电闸拉下来了,待我出门时抓捕未遂。
三十日上午九点多钟,正在开启小风扇学法,突然又停电了。这时,我到前门开门看走廊里的电闸时,刚出门迈出一步,从右侧出来一便衣警察何某把我的左手按住,随着又来一个便衣警察刘斌把我的右手按住,推到屋里,一边一个恶警按住强行戴手铐背铐着。这时,我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没有犯法,你们这样对待七十二岁的老人,一定是有罪的!”两个恶警根本不听,恶警刘斌两手拳头捏的紧紧的,咬牙切齿的在我眼前比划几下,威胁我。
坐在沙发上,因为两手背铐着的,背不能靠沙发,直立坐着约两小时之后,我要解小便时站起来,恶警何某恶狠狠的说:你干啥?我说:我要解小便,这是我的自由。恶警何某说:“从现在起没有你的自由了。”这时,把左手铐解了,恶警拉着左手铐到厕所。我在沙发上坐着时,穿着短袖汗衬,右前方四百毫米直径座的风扇吹来,左前方中央空调风吹来,几个钟头实在承受不住时,穿长袖衣时,才把右手铐解开。
之后恶警对我非法抄家。刘斌、何某从上午九点多钟打手机,喊来国保支队华勇等二十多个警察,有穿警服的,也有穿便衣的。有的来了,一会又走了,又来几个,前门一直是开着的。开始抄家,从上午十点钟,参加人数十余人,一直到下午五时。抄走的物品有:楼上客厅:师父法像,真善忍,法轮佛法,《论语》等四个大镜框。全部大法书籍等。设备耗材等:笔记本电脑一台,无线上网卡一套,210打印机一台,三星激光一体机一台,惠普打印机一台,DVD刻录机一台,塑封机一台,录音机一台,A4裁纸刀一台,大订书机二个,移动硬盘一个,U盘三个,mp4二个,mp3二个,手机二部,(一恶警约60岁,长白脸,1米7几的个子,他说把手机拿走,你们可以使用),A4纸39包,各种颜色的墨水数瓶,耗材等。已刻好的光盘40多张,白光盘5、600张,《九评》已做好的没送出去的,216页的小册子l6本,其它资料等。和这无关的如“万年历”(内容较详细)也拿走了。恶警用长时间抄家,他们认为这种情况,家里应该存有大量现金。从楼上楼下所有箱子柜子里的东西,一件件的翻。甚至在凉台上挂的塑料口袋里装的破布也取下来看了看。每屋子翻遍了也没找到现金。至今没见到抄家的清单。
下午五时,恶警刘斌、何某等四名恶警按住强行把我两手铐住,推进电梯下楼,警车停在小区公路上,又强行把我推上警车。车行驶途中时,一警察接到电话说:先到分局。恶警何某说,先把他送到看守所,我们把饭吃了来,但还是先到了分局。在分局,恶警刘斌、何某等提审时,做了笔录,我保持沉默没说话,恶警自编一份材料,要我签字,我没签字。之后,国保支队华勇来了,因笔记本电脑加密码,他们也打不开,华勇说,邓阳生你这一条龙生产,干脆来给我们当教练好了。
当天晚上十一点多钟把我送到看守所迫害,在办公室办理登记时,恶警刘斌、何某等四、五个人凶狠狠的,把我推到靠墙的铁管处站立,几个人一齐上来按住,强行靠铁管如一字形双手铐住。这时,我在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们不能这样对待七十二岁的老人,一定有罪的!恶警根本不听。站立约二十多分钟后,我脑袋痛的很厉害。这时一警察搬来板凳叫我坐,因两手如一字形铐在铁管上,我说坐不下去。恶警说;你只能侧身坐下,只能坐下半边身子。办理刑拘登记后,恶警何某要我在上面签字,我说你们是非法绑架关押,你们是有罪的。恶警说:你不签字,我们一样的关押你。之后强行把我送进111舍,已经是晚上十二点钟,这一天只有中午在家吃一个小月饼。
十月一日下午两点多钟,两名武警来到111舍,把我劫持到值班室,几个人按住,强行把两手铐住,推到审讯室里,有两名警察,年轻的警察打开电脑,他自我介绍说:在2002年重庆小泉园事件是我来提审你的。然后开始提问:我一直沉默不语。这时警察自编了一个笔录,读给我听。要我签字,看我没说话,最后警察记录:他不签字,一直低头不语。接着把一份向检察院的起诉书,读了一遍,有哪些权利,可以请辩护律师,但要经过他们同意等。这时我喊出声音来说,头痛的很厉害。警察也说:你外地打工的女儿说,你以前有过高血压,求我们照顾一下你。就这样结束了审讯。
十月二日上午九点多钟来了一位女医师,在值班室给检查血压,一检查高血压230、又复检一次还是高血压230.我回到舍房躺着,这里的头和几个岁数大的人都说,你这么大岁数不能上山去,去了你就回不来了。早上起床时他们要我不起床,一直躺在板上。不一会儿来警察说;要来人打降血压针,吃降血压药。我回绝他们说,我炼功后已经十三年没打针,没吃药,通过炼功一直保持血压正常。警察还问舍房的头,他来吃饭没有?头说:进来后没吃一口饭,连水也没喝一口。到下午两点多钟,来两名武警把我扶到办公室。分局的警察见血压这么高,给在外地打工的女儿联系,因她们工作忙,不能及时回来,就委托一位同学的丈夫,他将我接送回家的。当时警察何某把已准备好的表要我签字,我没签。警察何某怕承担责任,在附近找来三位年轻女性群众签字,警察何某向她们交待说;你们在上面签字,不负什么责任,只是证实一下我们把人放了就行。在看守所出来时,还我的物件中,有几十元钱没有了,皮带也换成一条烂皮带。这时接我的年轻人,要去找警察要回来,我劝他不去了。
十月二日回家后,便衣警察随时跟着的。在外地打工的三个女儿已商定好了,十月十七日接我到外地同她们一起居住,便于照顾。分局的警察刘斌、何某威胁她们说;你父亲是属于监管分子,不能随便走动,必要时经过和我们联系,同意后才能离开重庆。但她们知道共产党整人厉害,株连九族,连家人孩子也不放过,只好放弃这种想法。
十月十三日九时我出门打公用电话时;刚开门,便衣在门外等着,同我进电梯下楼。到电话亭打电话时,他在亭前站着。等我打过电话离开时,便衣警察随即进电话亭查打电话号码。从十三日起,每天早上六时起至晚上八、九点钟在我家门外守着,有时是两人,有时按门铃骚扰,一直到二十日晚上七时才停止,共八天没出门。现在只要出小区门岗,就看到保安在打电话通知,就能看到便衣警察在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