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修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洪吟》〈实修〉)恩师这首诗已发表多年,我也已熟背于心。但是真正做到实修,还有很大差距。在助师正法即将成功的今天,再次背诵这首诗的时候,从心中涌起一种更深刻的感悟。

我们的修炼是不脱离世俗在常人社会中修炼。这种特殊的修炼方式就决定了修炼人在人世间所面对的一切,都与自身修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修炼者能否时时、事事自觉的以修炼人的标准来衡量和对待这一切,在不同层次中修炼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感悟,做事情产生的效果也会不同。

作为在大法中修炼的人,我们的思想、行为都应符合修炼标准。但是,长期以来在常人社会中形成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时不时就会表现出来。如果我们不时刻提醒自己,事事用大法来衡量、修正自己的言行,忽略了这些方面的修炼,一旦产生不好的影响,代表的就不仅仅是我们自己,而是我们这个修炼整体的形像。

现举两例:

其一:我的一位朋友和我说了这样一件事。我们的一位同修到一个工作单位去找人办事,该单位要求肃静的工作环境,而我们这位同修平时说话音量较高,可能也不太清楚该单位的情况,所以当见到自己要找的人时就大声谈起话来,无意之中影响到周围的人,使当时在场的人对该同修产生了不好的印象。

其二:我喜欢吃水果,所以我每次去母亲家时我母亲都是事先为我准备一些水果,我也就习惯的吃起来,每次如此,已习以为常,所以并没有觉的有什么不对。可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的一位朋友和我谈起她丈夫时说:“我每次和他一起去她妈妈家时他都是拿起水果就吃,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就好象很久没吃水果似的,而且她妈妈是和她的弟弟、弟媳生活在一起,他也不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我听完后感到吃惊,这件事就好象在说我,而我平时却忽略了这方面的修炼,完全是常人的做法。那么,我的家人肯定也有和这位朋友相同的感受,我也会因此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都会从不同角度反映出我们自身隐藏很深的执著。事无巨细,细微之处见真性。点滴小事形成的执著如不及时去除,就会形成大的执著。“如果我们自己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行为,那你们的表现常人就会看到,他不能够象学法一样深入的去了解你,他就看你的表现。可能你的一句话,一个表现,就能使他得不了度,就能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印象。”(《二零零二年波士顿法会讲法》)

所以,学法炼功是修炼,实修更不可忽略。我们只有修好自己,才能更好的救度众生。比学比修,真正做到,方为实修。

层次有限,如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