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九九九年七月向复旦大学校党委反映炼功去病真相,被校方关在一宾馆一个多星期。我于十月去北京上访,又向上访办写了一封信,但信还没递出我就被上海驻京办不法人员抓走,复旦大学早在我来北京的当天晚派两人乘飞机去“劫”我,在驻京办把我押至学校,关三个多月。
新年快到了,学校诱我可怜的父亲来劝我“胳膊拧不过大腿”,我被校方强行休学一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再次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讲真相便被恶警绑架,期间不愿报姓名地址,被大兴县看守所关一天,被青云路〔名字不一定准确〕迫害一天一宿,回到上海被关进看守所一个月;校方派出所又伙同便衣们骗来家长及湖北省阳新县的警察和地方镇长等,逼我“转化”签字;我的答案不合他意,被遣回家乡。我在回到家的第二天离家出走。我走投无路,家人伤心欲绝,我热爱的祖国已经变成了地狱。
我无奈之中跑到东北的沈阳打工,打工期间对好奇的人们讲讲我的来历,讲讲我的体会,又到大连、抚顺等地跑市场。后来我和一刘姓中年法轮功学员租一处房子。他刚从教养院出来,又进了一回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绝食二十多天濒临死亡才放出来。
不料刘在看望女儿时被邪警跟踪。我回来后,被抚顺公安局一处恶警绑架、关押,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一天三至五次毒打、上绳(上绳留下伤痕现在未散)。一个三十多岁女恶警编一篇“讯问记录”,逼我在一张只写炼不炼、会不会上网二个问题的纸上留名,我吞鞋钉抗议,它们说没事,并来一大肚胖子趁阴暗处猛击我腹腔。抚顺一所大夫见我伤痕满身不想收此“死人”,听所长后来透露:公安局长担保,死了不怕。
恶警给我打上脚镣、背铐,并派犯人边殴打边看管不准盘腿打坐。我在看守所灌食十三天后又换至另号房迫害,一个月后不堪凌辱,再次绝食绝水六天,被强行灌食,食道出血,他们让犯人灌浓盐水,辣椒面水等等,便淤血数日。并被戴上重镣,背铐,不准上厕所,不准洗脸刷牙,不给冬天衣服,数日后又诱骗我绝食,再绝食时又遭毒打,犯人被株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突然把我拉去判刑,审判不准律师到庭,不予辩护机会,对刑讯迫害置之不理,开庭不到几分钟,拿出早已打印好的判决书点名分发,我拒绝签字,他们说代替签字效果一样。我十日内上诉,无人受理。
二零零三年四月将我绑至沈阳第四监狱,由政府指派关系犯人迫害我〔关系犯人是家属找关系干条件活的犯人,犯人迫害我们有效果的话,会得特殊立功奖励〕。这是迫害死张志新的地方,现又迫害死法轮功学员。有干警说“这有什么奇怪?”
我坐着闭眼,被管事犯人汪广菘殴打,张震等犯人组织一轮又一轮的“教育”开会讲话,不背监规就强迫坐竹条板凳。我们被逼做奴工,捡冰棍棍。吃的食物被好使犯人瓜分一回后剩下的给我们,时常看到菜中有苍蝇、老鼠粪。
二零零三年,搬到沈阳于洪区与二监合并。家属存的钱被狱方挪用,找了数回后莫名其妙的返还。成本不到一元的超市卡换了三个,每个交十元,又另开张一超市,卡费带押金六十元,后来超市黄了,没有退押金而且家属存的钱也没了,无人问津。
二零零四年,我拒绝做奴工,被管事犯人辱骂;我绝食,被强行灌食,进食系统被损坏,吐个不止。数日后体力不支卧床。每天只能少量进食,卧床七十多天后,二监狱原十四监区干警赵继东,暗地逼犯人吴大明为首,张立新为协助,私设刑堂,办狱中狱,设学习班,把我架到一板上平躺,并利用其他人吃饭之机对我毒打,我喊不出来,被其他人发现才救了一条命。
为恢复身体,我晚上起来炼功,管事犯人魏国强、张震等前来推打,并奉命“专政”看管。我不服从,十四监区以影响秩序为由把我弄到橡胶六监区,派出两个关系犯人陈海涛(此人被橡胶六监区犯人称为“胎里坏”,此犯自称为干警的兄弟),另一犯人夏荣(此人以强奸自己女儿的罪名,被判十五年),此二犯日月监视看管我,逼我绝食,陈犯见我行动不便,趁机骗我卡钱买烟,干警以调查不清为由搪塞,不久陈犯,夏犯得到政府奖励减刑回家,狱方私设文字狱,多次从我处抢走手抄教人向善的好书,却歪曲邪教有害气功,至今,橡胶七监区还保管着一些被抢走的书,我也因此受干警的训斥、怒骂。
从二零零二年抚顺市顺城法院(审判长唐铁军)以“上网”为根据,非法判我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来,四年审诉没有音讯。我问政府和法院:我怎么邪,我的受害人是谁?对我的违法绑架、毒打、强行执行监狱改造依据何在?法律何在?均无人解释。
进入二零零七年以来,狱方以各种隐蔽的方式迫使我认罪,并强迫我做奴工、背监规、剪光头等等,甚至个别野蛮干警不允许我正常锻炼身体。另一方面却推脱说:监狱是执行机关,你们有没有罪,我们不管。他们在执行权力时代表政府;而在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时,他们就不代表公安干警,把责任踢给法院;而法院又推给检察院,检察院推给公安干警,反正他们是一环套一环地回避责任。
许多有正义感的干警与犯人在谴责这些迫害只是他们还不敢站出来大声说话。目前,只有少数盲目的糊涂虫跟着邪党的迫害政策。希望善良的人们帮帮这些糊涂虫。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1/9/93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