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水云乡法轮功学员侯曼云于2007年9月被非法抓捕,现被关押在涞源县看守所。魏金魁、张方预谋将侯曼云非法判刑,将案件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到公安局。
可是恶警魏金魁、张方仍不死心不肯放过侯曼云,企图捏造证据以进一步迫害侯曼云。
2007年12月24日,他们把法轮功学员郭玉田(已于2005年被非法判刑)的妻子叫到国保大队,要她承认郭玉田家印制真相资料的复印机是侯曼云给买的,想以此为借口迫害侯曼云。郭妻否认此事,她说复印机是卖掉自家的玉米后买的,与侯曼云无关。即使如此,张方仍在写满字的所谓证词上让不认字的老太太按手印,纸上究竟是不是写的老太太所说的话老太太并不清楚,因为张方已有前科,为将后泉坊村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张方自己捏造所谓的证词,连看都不让李艳苹的丈夫看就强迫李艳苹的丈夫签字。(从法律上讲,这是违法行为,不过中共对待法轮功学员从未讲过法律,中共的法律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他们所谓的执法过程不过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场闹剧而已。)
对比一下民主国家与中共的警察执法的区别,不难发现,西方国家警察办案重证据,没有证据就必须将当事人无条件释放。中国的警察即使没有证据也要想方设法弄到让自己满意的所谓证据,用什么办法呢?一是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再一个办法就是象张方一样自己动手捏造证据。坏事丑事让他们做绝了。这就是中共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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