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大法弟子陈光辉被迫害致死的情况补充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江苏连云港大法弟子陈光辉,2002年被南京白下区法院非法判处8年有期徒刑,非法关押在江苏苏州监狱,2004年7月29日,陈光辉因不接受所谓的转化而被恶警打成颅骨粉碎性骨折,后成为植物人,一直被监狱控制在苏州一零零医院,直到2006年12月12日突然去世。

陈光辉去世的当天,江苏省610及邪党不法人员为了封锁消息,连夜通知连云港市610、淮安市610、涟水县610、高沟镇公安局(陈光辉祖籍是涟水县高沟镇),苏州市610、苏州市公、检、法、苏州武警,还有涟水县的一位县委副书记,全部紧急到位,严密监控陈光辉丧事的全过程,确保“万无一失”,加上国安便衣,监狱自身系统内部的警察,有一、二百人,是陈光辉家人的几倍。不法人员到处安插摄像头,全方位监控到陈光辉家去的每一个人。

尤其在陈光辉骨灰盒运回家的路上,灵车后更是跟着长长的一个邪党人员车队。从邪党不法官员这种兴师动众、不正常的行为,足以证明邪恶做贼心虚的刽子手身份了。

在这两年多内,陈光辉家人一直坚持向江苏监狱管理局要人,邪党人员都以“绝不可能”回绝。并且在陈光辉病危时,监狱负责人还给医院施加压力说:我们不是防他家的,主要是防那些法轮功的和国外要来调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