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根本上讲,“(总)统一协调”等这种说法、做法、或想法是偏离法的。师父在法中多次明示我们弟子们要协调好、配合好、多多沟通。我记忆中师父从没有说过要搞“总(大)协调”。其实,我们每个弟子直至整体上都是师父在管、是师父在总的安排着、协调着。大陆弟子每个人都能严格以法为师,自然就能协调一致。
二、“(总)统一协调”这种说法和做法很容易勾起各种人心、滋长执著心(崇拜、妒嫉、等级、显示……),更严重的是它会使学法不深的学员不能“以法为师”而随着人走,由此而相互产生干扰、影响做好三件事、阻碍正法修炼。我们地区一些人认为的总协调、总负责人屡屡出事的原因就与此或多或少的有关系。
三、一些同修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为使外地落后同修精進上来、帮助解决资料或设备问题等等。但是这种搞跨县、市、省之间的大协调,在实际上也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外地人不了解本地情况就会存在不知不觉乱指挥、频繁的人员来往不符合常人状态、或类似“私自组织讲法团”等不符合法的异常情况,在时间上、经济上也会造成过多的支出或浪费(这又是漏上加漏),使用车辆也有忽视安全的问题。
四、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都要走出自己的路、也都有师父法身的系统安排,每个大法弟子也都是负责人,师父在法中讲过这方面法理。“统一协调”如果形成,这种跨地区的、有形式的、固定的协调(交流)对学员就会造成一种干扰,甚至会形成越俎代庖的状况。某些派往外地的“大资料点”大多遭到了破坏是否也是存在这方面原因呢?再者,尤其是对各地资料点的单线联系会有安全方面的影响。
五、实质上,不是说不能或不应该与其它地区同修建立联系,关键是我们的基点、心态是否是以法为师、站在法上了,做事中时时处处修自己,不能掺入或助长人心。
无论哪一个大法弟子站在法上提出一项对大法有利、对证实法工作有利的、切实可行的建议,我们所有大法弟子都能积极主动的对此配合好,这不就自然能形成整体协调了吗?这种“大道无形”的协调不正是我们所最需要、最应该修出来的吗!?这不就是最大最好的协调吗!?
写出这些是希望我们所有参与的、知情的、听说过上述问题的所有同修都引起注意、重视,真正抱着为法负责、为众生负责的心、无执无我的与所有同修、包括外地同修配合好,多沟通,真正做到师父所要求的:“要经常与国外其它地区学员沟通,互相鼓励,共同精進。”(《致俄罗斯第二次大法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