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著名“劳模” 如今被恶党害惨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六日】河南项城新桥镇大法学员丁国旺曾是闻名全国的“劳动模范”。然而,由于他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恶警绑架、劳教、开除,造成精神失常、瘫痪、大小便失禁,景况十分悲惨。

丁国旺于一九六五年应征入伍,因受恶党的欺骗洗脑,误以为中共是“大救星”,发誓为邪党“奋斗终身”。在部队服役期间,因特别忠诚能干,连年被评为“五好战士”,文革时毛党魁在天安门城楼八次接见红卫兵,他七次直接在保护岗值勤。由于长期卖命苦干,落下个半身麻木的病根。

一九六八年丁国旺转业回原籍之后,又到项城化肥厂上班(该厂后来被莲花味精集团兼并)。他干起工作不要命,年年当“先进”,先后担任过造汽车间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人事科长、机修车间支书等职务。他一腔热血扑到厂里,哪里最苦、最累、最难搞,主动要求到那里去,自己家里的事很少过问,新桥的家离厂几十来里路,他一年也难得回去两次。一九七四年四月份《河南日报》以《强大的动力,光辉的榜样》为题,报道他的“先进事迹”;接着,他又被恶党利用到天津、上海、郑州、辽宁等地报告演讲;后来,他的“典型事迹”又上了中共最高喉舌之一的《人民日报》。当年的丁国旺,头上戴满了中共加封的一顶顶“桂冠”。

由于长年累月的过度劳累,丁国旺又患上了脑血管硬化、高血压等病,吃药无效,求医无门。一九九七年十月,他喜得法轮大法以后,才真正明白了做人的根本。从此他事事按宇宙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体现出一个大法学员的风范,修炼不到半年时间,身上的病状就一扫而光,满面红光,走路生风,各方面跟年轻人一样。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风云突变,魔头江泽民与中共邪党相互勾结,疯狂打压法轮功,编造欺世谎言污蔑大法,对敢于走出来为大法喊冤的大法学员大肆绑架、监禁、劳教、判刑。为了揭露邪恶的欺世谎言,还大法本来面目,救度被毒害的民众,丁国旺决定行使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赴京和平上访。

二零零一年九月八号,丁国旺来到首都,九月十一号上午十点左右,他在天安门前的金水桥上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高高举起,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正义之声直贯苍穹!恶警们蜂拥而上,将他劫持,囚禁。被非法拘留期间,他一直戴着手铐、脚镣,每天被恶警无休止的毒打刑讯。但他坚定正念,心如磐石,不配合邪恶,不报姓名、地址,一句话不说。北京某区中级法院践踏法律,构陷罪名,将他判一年半有期徒刑,投进北京团河劳教一大队所加重迫害

一大队大队长姓许,此人阴毒险恶。许某知道丁国旺不怕动刑,不怕死,就变换了损招,禁止狱警、牢头、犯人与丁国旺说话,以此孤立、冷落他,消磨他的意志,然后逼他“转化”。为抗议邪恶的无理迫害,丁国旺开始绝食,坚持了整整八个月。许某派了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犯看着他,还给两人下了死命令,必须让丁国旺吃饭,完不成任务就挨揍。一连数天,恶人们都是当着丁国旺的面把两人打的哭爹喊娘,死去活来。他实在不忍心两个年轻人再无故遭受毒打,就违心的向恶警妥协了,痛苦的写下了 “三书”。

丁国旺妥协后,恶警得寸进尺,步步紧逼,每天从早到晚强迫他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听大喇叭里诬陷大法的无耻谎言,至于饭,他爱吃不吃,再也没有谁问一声。冬天不给棉衣、被褥,一直到滴水成冰的数九寒天,他身上穿的还是到北京上访时穿的秋衣秋裤,他穿着单衣在劳教所熬过了两个冬季。晚上睡觉时,挤到两个有被子的犯人中间(被子外面)蜷曲着躺下,冻的是死是活,狱警从来不闻不问。在团河不到一年他浑身长疮,没有一块好地方,实在说不过去了,许某每天指使几个壮汉,粗暴的把他按倒在地,往身上打针,打的什么针,恶人从不告诉。三、四个月以后丁国旺身上的疮才结痂消退,留下了青一块、紫一块的满身疮疤。

二零零三年丁国旺刑满获释,劳教所恶警押车直接把他送到项城莲花味精集团,并贪婪的向味精厂敲诈一万元现金,说是丁国旺在劳教所一年半的“生活费”。莲花味精厂恶人为了保住自己头上的官帽,助恶为虐,根本不顾丁国旺的死活,把他为厂里出力拼命的“辉煌历史”忘的一干二净,公然宣布把他“双开除”,一脚踢出厂子,截绝了他的生活来源,在他流血的伤口上又狠狠的捅了一刀。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上午,丁国旺回到了新桥镇自己的家。回家后,他表现出精神失常,无缘无故的哭,无缘无故的笑,说话语无伦次,生活不能自理。到零四年更为严重,无故骂人,摔东西。零五年以来,病情又进一步恶化,偏瘫,不会说话,大小便失禁,春秋天还好点,尤其是到了冷天,大白天尿棉裤,四、五条棉裤都换不过来。一夜解小溲三十多次,屙床上,尿床上。

很多熟悉丁国旺的人都纷纷为他鸣冤叫屈:老丁象条黄牛一样,为共产党拉了一辈子套,把套都拉断了。用着他的时候,共产党把他捧到天上。现在用不着他了,就因为身体不好炼炼功,身体炼好了,为法轮功说几句公道话,就被共产党往死里整,整的这么惨,真是叫人寒心!丁国旺真冤啊!

现在,遭中共恶党残酷迫害的丁国旺精神失常、偏瘫、语言功能丧失、大小便失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