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0月先后两次他们在接见楼二层对我实施精神与肉体的迫害,戴着戒具长达8-9天不许睡觉,用绳子吊起胳膊或者一条腿。还特制一种刑具:在一块铁板上焊上一个铁环放置地板上,把我强行用极短的绳子一头系在手铐上,一头系在铁环上,坐不直,躺不下,他们稍不称心就是拳打脚踢长达几十昼夜,就在这时我下肢出现麻木日趋严重。
2006年3月因杨晓杰的死引发我绝食抗议,其中也有对我迫害的因素。3月10日我被关在阴冷、潮湿、狭窄的禁闭室,并且在下肢麻木、双脚僵硬站立不稳的情况下给我戴着戒具,铺板上还不准有被褥。把人道主义当成了口号在喊,把监狱法当成了个人行使权力的棍棒。
2006年6月教育科“610”为了进一步迫害又把我从四监区调到教育科专门迫害大法学员的房间,几乎所有人的基本权益都被侵犯,并且制造借口对我进行暴力迫害。另外与我同时被迫害的同修李明涛的双腿由于长达一个多月的站立而肿胀。
在2007年4月底我又被分到一监区。5月11日农业部突然来人,其中有一人是原农业部“610”成员,到四监狱教育科二楼会议室与我会见,名义是来看我,在交谈中有照象的,有录象的,我想这只能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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