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到场人士回忆:当朱律师为高焕莲做完无罪辩护后,法庭出现了戏剧性的画面:审判官、法官等个个哑口无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了。他们都知道朱律师的辩护是以中国相关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是最正确的辩护,没有反驳的理由,因此谁都不知道怎样应答。
半晌,指控人突然不知所措的说了这样的话:“觉的好,就在家炼功吧!不要出来。”
后来,朱律师又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魏应新、宋虹峰立案,出庭辩护。为阻止朱律师在广州中级法院为宋虹峰的辩护,法院刁难朱律师,同一时间安排开两个庭。
朱律师立案三起,在为以上三人的辩护中,警察如临大敌,场面一次比一次恐怖,街道戒严,对参加出庭的人,一改常态,要出示身份证,非法搜身,检查,询问,非法在法庭内外用摄象机、照象机拍照,过后就骚扰现场旁听的正义人士。
事后,司法厅有关人员向广大律师所诬蔑朱律师为“反革命”。幸好,该单位领导水平高,驳斥了投诉人:“法庭上的辩护词,不能追究。”但也告诫朱律师,不要再介入此事。
不久,从侧面得知,朱律师被公安局监控,恶人真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二零零六年约十月份,朱律师主动向广大律师所提出调入恒益律师所。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月,又有受害法轮功学员请朱律师依法伸张正义,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又介入此事的调查。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朱律师到林志勇家,被恶人绑架。三月二日,被非法搜家,从朱律师本人到他的家里,都没有任何“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所希望的“疑点”,但却无辜非法羁押朱律师已达四个多月,至今也不通知家属。
经多方查询,得知朱律师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广州花都第三劳教所。
朱律师依据法律,有理有据的辩护词痛击了“610”一伙非法的所作所为,为什么不能胜诉呢?大家都知道,由于中共邪党的控制,公、检、法一片黑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毁法。这种知法犯法,盗用法律名义打击正义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为,只能在中共邪党控制的邪恶政权下发生。它多行不义必自毙!
广州花都区赤坭镇广州第三劳教所:
值班室电话:(020)86841850
办公室电话:(020)86841589(提醒开始打电话者:如以家属名义或更智慧一些)
第三大队大队长李国明、教导员毕德军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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