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信访办接待人员的态度与上午有了很大的不同:只是冷冷的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是“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和公安局要求的,省公安厅已来人在唐山坐阵……而上午她们第一次来时,这位接待人员却很明确的表示,“不能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应该让见,我给他们(指看守所)打电话。”
象这样的反差和冷遇,孙锋利的母亲遇到了已不是第一次。老人家已去过多个单位的信访部门:在唐山市公安局信访办,她们没有找到负责人,一个年轻姑娘只是把她们的信访材料留下,什么话都没说;唐山市检察院信访办则说这种事他们不管,要找市公安局监所处;娘俩又来到市公安局,而门卫连门都不让她们进;在唐山市信访接待处,一位姓陆和一位姓李的接待人员说得更加露骨:“你们请律师也没用,也就落个多花钱罢了,特殊案件特殊处理,信访也没有用,不会给你们答复!……”
老人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整个事件除了儿子是被非法抓捕,“公检法”执法犯法之外,想不出还有什么特殊性。难道法律不是给所有公民制定的吗?难道还要区分什么特殊、什么不特殊;什么人归法律管,什么人不归法律管;不特殊的讲法律,特殊的就不讲法律吗?难道这就是中国的法律?难道就这样“依法治国”“和谐社会”吗?!
针对唐山市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孙锋利的代理律师江天勇认为,这些执法人员实际上以上级领导指示为名,破坏了中国法律的实施。他们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律师的职业权,也侵犯了当事人的辩护权,最为严重的是他们通过破坏中国法律会以釜底抽薪的方式彻底颠覆国家政权。一个国家要靠法律来运转,而这些人打着执行上级指示的幌子,颠覆国家的法律,如果这种做法持续下去,法律的权威何在?国家机器靠什么运转?社会秩序何在?真是让人不敢想象。
孙锋利是2008年7月10日被唐山路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从上班的工厂绑架的。当两位代理律师接手案子后,在会见孙锋利的问题上始终受到唐山政法部门的阻挠。
据了解,孙锋利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炼后不久,困扰他的荨麻疹不治而愈,他也改掉了抽烟、喝酒、打麻将的习惯,身心的变化有目共睹。孙锋利被绑架的当日,还有包括他的岳父何益兴、岳母张月芹、他正上班的妻子何艳等十余名法轮功修炼者同时被抓。种种迹象表明,这是奥运前夕,中共当局为打压法轮功早有蓄谋的一次抓捕行动。
由于律师无法会见当事人、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职责,原定于12月10日的庭审受到律师和家属的强烈抵制,唐山路北区法院被迫临时取消了开庭,准备推迟到12月15日。
江天勇和唐吉田两位代理律师表示:开庭前,律师没有会见当事人,无法有效完成辩护职责。当事人的法定辩护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公正审判无从谈起。鉴于对有关人员违法行为的投诉以及依法维护律师会见权的努力正在进行之中,故而请求法院延期开庭。待实现依法会见后,再确定开庭日期。
目前,律师的延期开庭申请已递交给法院,但路北法院还没作出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