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2003年6月22日,法轮功学员刘范钦(女,57岁,家住北碚区,是重庆光学仪器厂工人)、高婕(女,40多岁,是重庆合川区云门镇双碾完小教师)和李彰琼(女,60多岁,家住重庆江北区新建东路,退休工人),一同被重庆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进了大渡口看守所。在绑架的同时,大渡口公安分局抢走了刘范钦、高婕和李彰琼的生活费1万多元,抢走了手提式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一台,刻录机一台,大法书籍、大法资料、光碟若干,还抢走衣物等东西。

法轮功学员刘范钦被绑架进看守所时,身体完全健康。6月29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恶警用车把刘范钦拉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进到一房间里就立即将刘范钦双手反铐吊在了铁窗上,严讯逼供,突出的窗沿顶着刘范钦的腰,迫使脊柱一直弯曲着。恶警华某(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主任)和国保支队长文方红现场负责。另有恶警李轲、黄小月(女)、胡斌、谭旭等多人参与迫害,分班轮流折磨刘范钦。不准大小便,不准打瞌睡,不准吃饭喝水,吊铐折磨了三十多个小时才放下来。从此,刘范钦双手臂完全失去了知觉和一切劳动能力,只能耷拉着双手,生活不能自理。经重医、西南医院、重庆市骨科医院等五家大医院诊断,确诊为:双肩及手臂神经严重损伤,韧带严重拉伤,造成肩关节逐渐脱位。经大渡口看守所狱医治疗一段时间没有效果,至今没有好转,生活不能自理。而且,法轮功学员刘范钦在身体已被严重摧残的情况下,还被大渡口法院秘密判刑九年,多次送永川女监狱都因她身体检查不合格而拒收。过了一年后,恶警不知用了什么勾当将刘范钦送入了永川女监狱第六监区,严管封闭强迫洗脑继续迫害。刘范钦在2003年就已经被迫害致残,近两年来在狱中身体反应异常,经常出现血压突发性升高,多次昏倒在地上又爬不起来,头部受到重伤,至今不准保外就医,后果不堪设想。

高婕在刘范钦受迫害的同时,也同样遭受到大渡口公安分局、国保支队恶警残酷迫害,恶警刘光进等把高婕弄到个陌生地方,双手反背吊铐(只得脚尖挨地)三天三夜不准吃喝、不准睡觉、不准大小便。迫使她大小便、月经都流在裤裆内,事后又转入看守所审讯室继续吊铐在刑架上两天两夜。高婕的手脚都肿的很大,恶警还用竹签去刺痛高婕的手脚,并抓着高婕的头发往铁栅柱上猛撞,强拉着高婕的手在一张白纸上打指印,拿去伪造恶警们所要的伪证材料。高婕还被看守所恶警刘老太婆(外号八搭二)用三指多宽楠竹块连续抽打了八十多下,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拖回监舍内几天动弹不得,不能进食。有一个警察看不下去了,私自熬了点绿豆汤给高婕喝。由于酷刑迫害,高婕身体严重受伤,还被大渡口法院秘密判刑五年。多次送去永川女监狱都因身体检查不合格遭到拒绝。一次送她去的恶警对狱警说,我们多给你们一点钱,你们把她收了等话。最后不知用了什么勾当才将高婕送进了永川女监狱五监区,至今还在继续迫害。现在高婕也常常出现了血压突发性升高。

李彰琼也受到了大渡口公安分局的迫害后,秘密判刑四年,送到永川女监狱继续迫害,每天强迫重体力奴役,100斤重以上的货袋卸车扛上三楼,又从三楼扛100斤以上的货物袋下楼上车,每天如此。劳动完后就体罚站立三个小时,不准动,不准大小便,不准说话等。一个60多岁的老人被强迫干这么重的活,还天天被体罚,一直熬到2007年刑满释放。

这些被共产邪党精心培养的黑警察,穷凶极恶的折磨善良的修炼人,简直是罪不可赦,能不遭天惩吗?正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赶快悬崖勒马,不然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