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 刘金英遭涞水县恶党官员迫害的事实
参与迫害人员:
韩雅生:原涞水县委书记,定兴县人。
孙贵杰:原涞水县委副书记,徐水县人。
李增泉:原涞水县委常委、两办秘书长,现任涞水县副县长,涞水县王村乡北辛庄村人。
刘耀华:原涞水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涞水县涞水镇南王庄村人。
谭书评:原涞水县公安局局长。
张海利:原涞水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涞水县明义乡东官庄村人。
李增林:原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
刘卿:原涞水县看守所所长。
戴春杰:原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干事,现任股长。
梁振海:原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干事。
郭增禹:原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干事。
梁金福:原涞水县信访局局长。
董树生:原涞水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文清:原涞水县信访局办公室主任,宋各庄乡悟空寺人。
李老铁:原涞水县委书记,河北省雄县人,现任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惠欣:原涞水县县长,女,曾任涿州市委副书记。
崔纪坤:原涞水县法院副院长。
李亚民:原涞水县石亭镇镇长。
苏金生:原涞水县法院。
宋孟山:原涞水县法院书记员,涞水县涞水镇北瓦宅村人。
廖志刚:涞水县检察院,现住涞水县地税局家属院南楼三单元102室。
以江泽民为首的流氓集团的指使下,恶党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超越法律权限迫害刘金英,对刘金英非法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非法拘禁七天,勒索现金5680元,多次非法抄家,指使公安人员进行刑讯逼供,施以酷刑。尤其李老铁任涞水县委书记期间,对控告人强行定罪,非法判决,程序违法,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宪法明确规定:即使国家主席本人在处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也不能如此非法地、单方面地绕过正常程序去滥用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第二三八条、第二三九条、第二四三条、第二四七条、第二四八条、第三九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七十七条,以上参与人分别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渎职罪、徇私枉法罪”。
以下是刘金英的自述。
一、“四·二五”上访遭到李增泉、梁金福流氓威胁
“四·二五”当晚,李增泉打电话到我家,我丈夫说我去了北京,李增泉却说要到我家了解情况。见了面,他又说去地税局办公室,他说:“你们这是反动会道门”。
第二天,我照常上班,信访局局长梁金福厉声问我:“昨天你是不是去了北京?”紧接着他说秘书长要找我谈话,我去了县委院的秘书长办公室,梁金福也跟了过去,一阵暴跳式的指责后,李增泉命令我写检查交给梁金福。四月三十日晚,梁金福打电话到我家,说县政法委急于要问我几个问题,是到我家还是去他家。我说“去你家吧。进了梁金福家门,信访局副局长董树生、办公室主任王文清早已等候在那儿,叫我必须回答四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还去不去北京”,我说:“北京是首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怎么不能去?”梁金福说:“是在这个问题上,还要交上边讨论,按你回答的态度处理。”很快,我的办公地点被挪到了县政府门口警卫室对面的小房子里,那里没有水,桌椅板凳也都是淘汰的,临时凑的。
五月十七日,办公室主任王文清通知我说“下午四点县委副书记王力加要我过去谈话”。我去了政法委问常务副书记张海利:“上次梁金福已组织做了笔录,怎么过去半个多月了,还找我谈话?难道信访局没给王书记一份?你要没时间,把记录给我拿出来,我去复印一份交给他。”张海利说:“不用了,我们交吧。”下午四点,我去县委院,由于我不认识门,就去了楼梯口对面的李增泉那儿问了一下,王力加的秘书问我:“找他干啥?”我说是办公室主任通知我叫我来的。他让我先在别处等一会儿,我就又进了李增泉的办公室,说明情况,他同意让在他那儿等一会儿。他问:“你找他干什么?”我说:“我也不知道,是办公室主任通知叫我来的。”李增泉突然拉上窗帘、插上门要对我动手耍流氓,我起身往外走,他抓住了我的一只手,我费了好大劲才甩掉了他的手,头也没回开门径直去了王力加那儿。他也是问了一些“四·二五”上访的情况。在信访局办公室,梁金福很气愤的问我:“你刚才干什么去了?”我说去王书记那儿了。他当着王文清的面说:“你以后就去县委上班去算了。”我解释说:“是王文清通知我去的,如果说哪个领导找谈话,我能不去吗?你们都是领导。”
五月十八日,我把《转法轮》及教功录像带送到王力加、韩雅生手中。正赶上组织部长赵大明和王力加要去高村下乡,我说想跟他们说点事,他俩就把我叫到县委一楼的一个房间,我说明了自己的情况,表示不愿担任信访局副局长职务。赵大明说:“不想当官了?”我说:“不想当了,哪怕是教小学二年级都行。”昨天下午在李增泉那儿发生的事,实在难以启齿(他分管信访,要长期打交道)。
一天下午,天下着小雨,梁金福到我办公室的小屋说:“要不是我和韩书记说好话,你的饭碗就没了。”我说:“没了就没了。”他说:“你要这么说?!”我说:“我就这么说。”他很尴尬,气恼的出了门。
二、“七·二零”以后的政治构陷,第一次非法行政拘留就是被骗去的
1999年7月20日傍晚,梁振海、郭增禹突然闯进我家,说是问一些法轮功的情况,我说:“可以,你们想了解什么,我这儿的资料很全,没有任何怕见人的,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郭增禹说:“我们已接到了密令,要干什么不能说。”
1999年7月21日,梁金福通知我下午四点在县委六楼开会,可能是关于迫害法轮功的,这回你要明确表态了,很可能就当成靶子打了。会上,李增泉宣读了《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政策是外松内紧,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散会后没人找我,回家已是晚上七点。我伺候好年逾古稀的公婆和七岁的女儿,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开灯看表已是近十二点。我隔窗问是谁,郭增禹回答说:“是公安局的,县委孙书记(孙贵杰)找你谈话。”我答应着穿好了衣服,告诉我丈夫是领导谈话,就出了门。当我见到警车和轿车早已在门口等候时,心想他们也许在执行公务时顺便来通知我,便对干警说:“我骑自行车,一会儿回来方便。”“不要骑了,这车快,回来送你。”我就上了他们的车。没想到车进了公安局才让我下车。
先是让我去了西边的小楼上,那里是犯罪嫌疑人留置的地方,一个小警察说:“当官的别在这儿啊。”于是他把我领到了公安局办公室,等到了深夜一点半,孙贵杰和李增泉才露面,李增泉一言没发。孙贵杰说:“你还练不练哪?你这党员还要不要?你这个副局长还要不要?”我说:“看着我称职就当,看着我不称职我就不当。”孙贵杰说:“一会儿你就去拘留所呆着去吧!”这时我才发现这是绑架。
看到他们下了楼,我也下楼要回家,可是眼看着他们的车开走了,公安局的大门就关上了,一个警察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往左拐,他往左拐,我往右拐,他往右挡,我说你这是干什么?他说要上楼给我做笔录。7月22日凌晨两点半,我就被关进了拘留所,是戴春杰把我和李树清(原涞水县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送到拘留所的。
一夜没回家,第二天早晨我丈夫去信访局打听,信访局的人全躲了。他找到了政法委书记陈水,陈水说:“抓李树清我知道,抓金英我不知道。”回来我丈夫被劫持到地税局,被孙伯伦打了两个大嘴巴,用皮带抽的他耳鸣,在地税局被看管,昼夜不能回家。两位老人已无人照料,孩子只好由娘家弟媳接走。
7月22日下午,我被戴上手铐录像,还有十四名从北京截回的学员也被戴上手铐录像。7月23日,我接到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拘留证》。不准家人探视、不准送东西。过了十多天,孙贵杰到拘留所把我叫出来谈话,说“一条阳关道,一条独木桥”,刘耀华让我的父母到拘留所,威胁说:“你再不写保证,就让你妈给你跪下。”父亲出手就打我。
8月6日,我被董树生等人劫持到信访局,信访局局长梁金福说:“你再不写保证我这个局长就当不上了。”刘耀华说:“否则就还带回去。”
8月12日,我交了份《辞职报告》,给了组织部的田树江,信访局的钥匙给了李惠敏。
从拘留所回到家中,我才知道7月25日晚,在涞水县电影院召开了所谓的“公捕大会”,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会上我被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家里的大法资料全部被抄。
三、第二次行政拘留转涞水县看守所就变成刑事拘留加酷刑
在北京的日子里,1999年9月28日晚被三间房派出所留置,身份证也被扣在那里。9月29日被北京朝阳分局开了15天的行政拘留,理由:扰乱社会治安。9月30日,保定市信访局和涞水县公安局的人去接我,刚出北京城,一个姓孙的恶警(和刘耀华一起去的)用一个手铐把我的右手和于振刚(男)的右手铐在了一起,当天被送到涞水县看守所刑事拘留直至10月13日。
10月1日下午,在涞水县看守所,我被套上印有“囚犯”字样的白大褂,戴上手铐由两名警察押到公安局地下室,被锁在一个大铁椅子上。保定法院的人先自我介绍,我截断他们的话解释,孙贵杰眼看我揭穿了他,大声嚷着:“如果因为你影响了我,我饶不了你,一会儿就揍你一顿”。法院那俩人一听夹着包走了。剩下的人,一个人打开了铁链,一个耳光打在我的右脸上,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后来那人一边打一边说:“共产党对你怎么样啊?哪点儿对不起你啦?”再上来人又打,临走时,孙贵杰还说:“这是轻的”。
10月2日上午,我被戴上手铐,穿上囚服押到公安局地下审讯室被锁在铁椅子上,县委书记韩雅生在地下室亲自指挥一帮人对我大打出手,他们还命令我给县委书记跪下。一阵嘴巴打的我看不见了,一个人打累了,另一个接着打,有时还共同出击。韩雅生声嘶力竭地叫着:“臭不要脸的,拿电棍去电她!”警察拿了一个带刺的棍子重重的打在了我的后背上。公安局局长谭书评从地上把我抓起来,揪住我的衣服,左右开弓的打了我一阵耳光,翻了翻眼皮才放手。
10月2日下午,当我第三次被戴上手铐、穿上囚服押到地下室被锁在铁椅子上时,保定市委书记王廷玖参与了对我的非法审问。
10月6日上午,我又被戴上手铐、穿上囚服押到了公安局政保股,纪检书记刘耀华打了我三个耳光。打完了告诉我:“回去给我写出深层次的揭批材料,8日交给我,写出别的来我还揍你!”我非常平静的写了篇《捧给你——真诚的心》
四、非法拘禁
10月13日晚上,我被通知“释放”,实际上政保股股长李增林开公安车把我送到了民兵训练基地(王村乡辛庄头村)。刚一下车,张海利告诉我:“你是来的第五十八个”。见到那里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打的满脸是伤,还有的眼睛挂着血丝,嘴角挂着伤。打伤了,再由县医院的医生刘术明(以前住地税局家属楼北楼四楼)给药物治疗。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单位的人昼夜轮班。刘耀华瞪着眼对我说:“你先考虑一会儿,如果你再说炼,我就开始揍你,打的你说不炼了为止。看见他们了,都说不炼了。”孙贵杰把我叫进屋说:“你说那有什么,打倒了,爬起来说炼又打倒。”
五、第三次非法行政拘留
10月20日,我和其他六名法轮功学员从靶场被带进拘留所。10月22日,又发给我《拘留证》,上面写的日期是10天,实际这次拘留长达49天,直到12月7日我丈夫拿了5530元钱。5000元交到公安局政保股李增林手里,不开票据,其余交拘留所。这已超过我一年的工资收入。
说是回到家中,政保股李增林多次上门骚扰。2000年4月7日,涞水县恶党党校集中打人。那是李老铁任县委书记后、孙贵杰任县委副书记分管政法时,公开调集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各乡镇打手对法轮功群众的一次大规模的疯狂迫害。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从家中抓去,利用各种刑具进行迫害。李增林开车到我家,正赶上我父亲在北京住院,他们扑空了。
六、第四次非法行政拘留
虽然交了《辞职报告》,一年以后我也没得到任何批复和相应待遇,至今还欠我1998年工资(因工作忙,长工资把我落下了,从1999年3月份每月倒补35元)。
2000年7月19日早晨六点,信访局梁金福、董树生到我家无理骚扰,让我保证不去北京。梁金福说,他们已经和地税局伙房联系好,让李惠敏她们每天在那儿吃饭,准备在我家轮流监视我。他说:“我们在你们家打扑克。”我说一会儿我还陪我父亲到医院复查。他说“那我就跟你去医院”。我说你家属干什么去后面跟一帮人,你愿意啊?他说也是。他们刚走,公安局戴春杰、梁振海就赶到我家,让我去拘留所。我拒绝去并和他们讲道理,他们先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又回来说交不了差,强行把我送进拘留所。至8月4日下午,我丈夫又交了170元稀粥钱后,我才第一个被释放。那时,那里共关押着10名法轮功学员。5人是先后进京上访抓回来的,另5人是从家中抓去的。
七、艰难的上访,换来五年的非法判刑
面对无休止的骚扰迫害,2000年8月10日,我带着上访信去了北京。很快被转到保定驻京办事处。涞水县石亭镇镇长李亚民脱下自己的皮鞋疯狂地抽打学员的脸,打时还骂不绝口。当他提着一只鞋打了张娥的脸后,走到我面前嬉笑我。我说:“我们对功名利禄根本就不感兴趣,都是过眼烟云。不迫害我们,怎么会这样?”那天下午,李亚民非法把我们送往涞水县恶党党校,还要了我们每人10元的车费。天黑了,孙贵杰说:“把刘金英、张娥、方永莲送到看守所去。”其他的学员都遭到了非法关押、毒打,又都被巨额敲诈才放回家(其中石亭镇43人,每人被非法欺诈4000元)。
在看守所绝食绝水7天后,刘耀华带人提审我,不知写了些什么,就把我关进了小号。那个小号的后窗紧挨着一个猪圈,是看守所警察巡视在押人员的窗口。墙上壁虎随处可见,炕上的小虫比沙子粒还小,咬的奇痒。
每天晚上值班,还要叠1500个蚊香袋。按所里的规定,从每年的10月1日到第二年的5月1日都是两顿饭,每顿只有一个玉米窝头和几片煮土豆,后来换了白菜帮,再后来就换成了很咸的一点疙瘩汤。按规定每周六、日可吃到馒头,后来也取消了。
检察院廖志刚提审我时,只有他一个人,还拿手铐铐了我。他家就住在我家前排的楼里,他答应给我丈夫捎个信请律师,结果根本就没敢登门。
(一)酷刑
2000年11月30日下午,我和陈成兰被通知去开庭。看守所所长刘卿让人给我们砸上脚镣,用一个手铐把我俩铐在一起(脚镣只有三个短环,迈不开步,上车时需要人扶,下车时两脚一齐往下蹦。直到12月22日第一次打开脚镣。)。庭上没有一个证人,证言都是在中共邪党党校刑讯逼供的结果。当听到休庭的声音后,我们还以为要再次开庭。我绝食绝水5天5夜又开始吃饭。为了不影响别人休息,每晚值班时,我两手攥住脚镣的两头挪回去。白天要做蜡纸花,从早上七点干到晚上九点,长达十四个小时。2001年1月10日,屋里还没生火,很多人冻了手。看守所警察张鹏达打了陈成兰,我去制止他,又被戴脚镣十天。
(二)徇私枉法、强行定罪
2000年12月27日,“公判大会”非法召开。在涞水县文化广场,县委书记李老铁、县长王慧欣、秘书长李增泉、公安局纪检书记刘耀华、法院副院长崔纪坤等都在场。28名法轮功学员被游街示众,有的是从家里抓去的,有的是从拘留所捆出来的,多数被五花大绑,还有的用胶带封住了嘴。我被戴着手铐、挂着牌子游街。在广场上还被一个叫刘东升的人往脖子里套了短绳,他不住的往下按我的头。法院一个姓徐的副院长宣读了我和陈成兰的判决书,并把我们诬蔑为“同案犯”。其实那天我们去北京根本没见过面,她比我进看守所晚了12天,之前受尽皮肉折磨。那天我们被非法判为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元旦,我的公公在悲愤中去世。二零零零年农历腊月二十四,孙贵杰带人去看守所,我要判决书并说要上诉。他说:“你上诉也白诉”。
2001年2月23日,涞水县法院苏金生、宋孟山到涞水县看守所发给我和陈成兰印有2001年2月21日的“判决书”。那天我们据理力争,他们硬这样做,看守所许丽梅等人在场。上面的内容与宣判那天的内容完全不一样。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十日之内为上诉期限,我接到判决书已经过了上诉期40多天。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裁定驳回我的上诉。
2001年4月10日至16日,在我绝食绝水6天后,才让我与丈夫和孩子见了一面。
2001年4月30日,看守所所长刘卿带一帮武警强行把我抬出看守所,陈成兰被毒打、捆绑、铐着也强行送到河北太行监狱。在太行监狱非法收监八天后,又被转到石家庄第二监狱遭受迫害。
第二部份: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 刘金英遭石家庄女子监狱的迫害
参与迫害人员:
以下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警察及太行监狱警察都已转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马会然:女,原太行监狱二中队指导员。
王 彬:男,原石家庄第二监狱监狱长
孙跃进:男,原石家庄监狱副监狱长,现转河北冀东监狱。
冯可庄: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副教导员,后升任教导员,又下车间,现转河北省女子监狱。
李香兰: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二中队警察。
贾凌云: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二中队警察,后转三中队。
王凤梅: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三中队警察。
李会平: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三中队警察。
张立新: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三中队警察。
李艳芳: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管教科科长。
于福岐: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大队长。现任河北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
李 艳:女,原石家庄监狱保健站医生。
马新荣:女,原石家庄监狱保健站医生。
王美芹: 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三中队犯医。
韩小萍:女,原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二中队犯医。
河北太行监狱及河北省第二监狱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大队长于福岐等15名被告人明知判决书实体违法、程序违法,对控告人依然继续非法收监,反复戴刑具、关禁闭、强迫出工、电击、强行野蛮灌食、不准申诉。并指使被监管人员对控告人的各种人格进行侮辱及药物毒害、身体摧残,非法剥夺控告人的上诉权和亲属会见权、通信权等。把控告人置于死亡边缘而拒不释放。八年多来,控告人被迫害得家破人亡,更无能力赡养老人、抚养孩子,丈夫张东生受株连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四监狱八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以上被控告人分别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徇私枉法罪”“、渎职罪”。
对于严重的非法判决,各监狱警察视而不见,不但不给申诉的机会,而且互相包庇,利用恶犯加重迫害,陷害家人,执行江泽民流氓集团“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的政策,又施以各种药物毒害,妄图掩盖他们共同犯罪的事实。多少次生死一瞬间!就靠着对大法的正信,在师父的洪恩浩荡中,生命一次次复活。
2001年4月30日傍晚,我被包夹在河北太行监狱二大队二中队三楼教室,没有床,床板就铺在水泥地上。包夹犯人把我的衣服用臭墨全打印成“罪犯”字样,打饭也不允许下楼。
5月8日,警察马会然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看了你的上诉书,但我必须把你送走。”很显然她不敢承担责任。这样非法收监8天后,被转到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下面是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的恶毒迫害。
一、强行关禁闭:
2001年5月16日,一个姓史的、一个姓王的警察拿着电棍、带刺的警棍逼着四个犯人强行把我的衣服扒掉,套上囚服,背铐着关进了禁闭室。冯可庄当着我的面烧了我的大法书,我告诉她不能烧,会下地狱的。她说:“我们不怕,我们就是干这个的。”
那里四面无窗,只有铁门上拳头大小的方口。每天上午、下午各一个馒头、一片咸菜,一天只许去两次厕所。从早上六点一直到晚上九点才能睡觉,一直铐了我13个昼夜。后来我绝食绝水6天6夜。5月28日被贾凌云、李香兰送至二中队车间。
在车间,我一盘腿,李香兰就踢开我的双腿。2001年6月25日至7月4日,我被李香兰、冯可庄强行戴手铐关禁闭10天。往禁闭室走时,李香兰给我脖子里挂了一个辱骂师父的牌子。 在禁闭室,我抗议非法虐待而绝食绝水六天六夜。
二、强行灌食
李香兰叫来四名犯人,捏着我的鼻子强行灌食,又送到保健站。恶警马新荣拿着竹板撬我的牙,一边踢我的腿一边骂:“贱货,再不张嘴就撬掉你的牙”。冯可庄在一边喊着:“给她打一针。”黄色的药水已吸入注射器在旁边放好。后来用胶皮管子插进我的鼻孔,插了几次才灌成。马新荣喊着:“不配合,一分钟就憋死你!”每一次刺激的眼泪就往出流。每天上午十点、下午四点被犯人们抬着灌两次。李艳芳喊着:“两天不吃就灌(刑事罪犯七天不吃饭开始灌食)。”
三、强迫出工
她们强迫我出工时,就从楼道往下拖,到台阶上,蹭的我每个脊椎骨上都蹭破了一片肉皮,裤子磨成碎片,象穿着树叶,鞋子都磨烂,肩膀、脚趾、膝盖都蹭破了皮,流着血,灌完食就把我扔在二中队车间的水泥地上(那时,二中队车间的136名犯人正在包装用于出口的一次性筷子“元禄割箸”)。李香兰说:“去,挪远点,别在门口堵着,跟个死尸似的。”姜连凤(河北辛集人,杀人犯)打我的脸,李翠琴(河北魏县人,杀人犯)打我的手。后来就用尼龙匹子吊上我一只脚,一动姜连凤就拉那尼龙匹子,越拉越紧,勒到肉里,时间长了再放开、再勒。犯医韩小萍不时的量血压、听心跳。
四、电击
2001年6月3日早晨,李香兰又强迫我出工。她让犯人们把我拖到楼下,把楼门关上,她就拿电棍电击我的左胳膊。然后命令犯人开门把我拖走。一出门,犯人就把我放在台阶上,大队长于福岐问:“这是怎么了?”包夹说:“不出工。”她反问道:“不出工,精神病!抬着她。”就这样拉来扯去的折磨着。后来,贾凌云强迫我到电视房参加政治学习。我说:“我们不参与政治,不学习那些”。她就让田俊丽等几名犯人把我拖到电视房,用电棍电我的左腿。
五、药物毒害
包夹姜连凤摸摸我的胳膊,就说:“哎呀,你发烧吧?给你量量。”拿个体温计强行夹在我的腋下,按住我的胳膊,一会儿拿出说:“37.5℃。”再一会儿又夹进去,编造说:“38.4℃。”其实我根本不发烧,韩小萍就强行给我打了一针。
六、不准申诉
在二中队车间,李香兰强行没收了我的纸笔、日记本、申诉书、非法判决书。不知多少次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对外宣称我是精神病。
2002年10月1日前夕,三中队的恶警张立新在半路非法搜身,夺走我写的半篇日记。
2003年夏天,我向三中队指导员李会平要我的非法判决书,她说都给我“处理”了。
七、非法剥夺亲属会见权、窃听诬陷、迫害家人
2001年7月12号是二中队的接见日,我眼看我的母亲领着我的女儿,还有我丈夫抱着被子从大门进来了。我就在接见室等了半天,隔窗看见李香兰在威胁、哄骗我女儿。好大一会儿,我孩子一个人进来了。我把她抱起来,问怎么回事。她说:“我爸爸被她们扣那儿了。”我的母亲在远处站着,一直也不让和我说话,冯可庄对我喊着:“瞧你跟大烟鬼似的。”过了几天,李香兰当着我的面说:“行啊,冯可庄。”我问她是否监听了我第一次接见和丈夫的谈话。她说:“这是什么地方,能让你们随便说吗?”看来,扣留我丈夫是她俩合谋。
我丈夫被涞水县地税局接回后,被当地610指使地税局恶人跟踪监视。2001年8月19日,我丈夫在单位被涞水公安非法抓捕。8月21日送易县看守所迫害,被戴36天脚镣,捆在铁椅子上折磨三天。后被非法判刑十五年,送保定一监迫害,又转石家庄第四监狱八大队继续迫害。与他在易县法院被非法判刑,据说是保定专案组所为。其中有涞水5人(易检刑诉字(2002)第49号,是涞水5人被判刑的起诉书),张东生:15年,张长生:10年,现被关押在石家庄第四监狱八大队迫害;曹小刚:13年,缓刑3年,闫和泉:11年,现被关押在保定监狱迫害;石文水:9年,现被关押在冀东监狱迫害;李桂敏在易县看守所灌食致死。
但是后来,涞水迫害者和监狱冯可庄、李香兰等人都不敢公开此事,扬言我丈夫去易县发传单被抓。实际是地税局原副局长刘景春(家住地税局家属楼北楼二单元301室)、高振忠(家住地税局家属楼北楼三单元402室)、张磊(家住地税局家属楼南楼一单元302室。办公电话:0312-4523934,宅电:0312-4525900,手机:13933221505)伙同“610”积极配合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恶警同伙作案。之后,高振忠、张磊带人到高碑店我大姑姐家抄走了她们从我家搬去的夏普FS1116型复印机,价值两万元。地税局张磊说:“这机子比咱们局里的还好。”他们有什么权利去抄走复印机、协同作案?就是真正的刑事犯罪,也得当地公安参与办案侦查呀!
八、非法剥夺通信权
我被非法关进石家庄监狱后,就给家里写信,都被那里的警察扣留了。2001年7月14日至8月18日绝食期间,在这期间都是用胶皮管子从鼻孔里插着强行灌食。警察贾凌云给我一封我小弟弟的来信,没有信封,那封敞开的信也被别人冒充了字体,面目皆非。我把信尾部份的姓名和时间扯了一小条卷成特别细的纸卷,捅到了我的短袖囚服底围里,那件衣服就不敢再洗。好不容易等到父亲带着女儿来接见。我告诉他这件事,并告诉他私拆他人信件要被判刑的。大队长于福岐问:“你有证据吗?”我就用手拆衣服的底围,她递给我一个指甲刀,我取出了那个纸卷。信上最明显的是,把我弟弟的名字写成“刘新华”后,又把“新”字圈上改为“辛”。我小弟弟是属猪的,自从上学就叫“刘辛华”,一直都用“辛”字,合着眼睛也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成“新”字再改回来吧?!父亲怕我再额外受苦,拿过纸条说:“我看看。”为了给她们掩盖犯罪证据,说:“这要不是我儿子的笔体,我这个‘刘’字倒着写。”大弟弟拿过去看了看就撕了它。那天冯可庄对我的孩子叫嚷着:“你爸、你妈都不要你了吧!”惊吓中,孩子不说话。那天中午监狱出面请父亲、弟弟和我女儿吃饭。但对我却开始了更加阴毒的迫害。冯可庄回去恶狠狠的对包夹我的犯人陈秀兰说:“陈秀兰!好好伺候着,别忘了这里有监规监纪。”从此,不允许我和任何人说话。包夹犯人对其他犯人就说我是精神病。
九 、警察、犯医合谋加重药物毒害
长期的绝食绝水,在师父的呵护下,天天洗冷水澡、洗衣服,除了身体消瘦外,行动自如。李香兰故意对着监控镜头编造说:“让人给你接屎接尿的,非得白发人送黑发人啊!”用胶皮管子强行灌食一个多月,有时犯医韩小萍就故意用胶布粘在我脸上,说:“这样下次省得插了。”后期就强行输液。韩用腰带把我的两只手捆在床上,一动不能动,让李香兰看着,把针扎到我小臂的中间向着各个方向乱剜。有时输一次液就得扎九次,扎上去故意让针欠着一半,跑了液再扎。到第23天时,听不着心跳了,女犯医说每分钟30下。男医生带着男犯抱来了心电图仪。我盘着腿告诉他们:“我没事,我们修炼人新陈代谢缓慢。”冯可庄也站在一边听着,男医生就带着男犯医走了。犯医韩小萍随即往输液瓶里放了什么,我的心跳立刻上升到了一百多下,心慌的我稳不住。警察贾凌云叫嚷着:“你得写下个字据,你死了与我们没关系,你在这里什么目的也达不到!”狱医李艳说:“你最多也活不过年底,就象华子良装疯卖傻也得想法活出去呀。”李香兰也问我:“你为什么非让她们这样折磨你?”我说:“我没让她们折磨我,她们非要这么干。我是在证实大法。”李香兰连续问:“你证实给谁呀?证实给谁呀?”那时我真觉得这些生命也该知道大法是什么,可她一再讲着“天安门自焚”的事,我怎么解释也不听,“中央电视台”让她毫不怀疑。我说那是编造的,自杀是有罪的,炼法轮功的人不能杀生,更不会自杀,那是栽赃法轮功。
2001年8月初的一天,贾凌云突然告诉陈秀兰:“找块布,拿上点卫生纸,带她参加八项体检,是监狱里交钱,车在外面等着。”我不知道她们要耍什么花招,只听口气不对劲,也想象不出来法轮功学员会被活摘器官之类的。我说:“我什么病都没有,不体检。”但是在监狱里的体检都是强迫性的。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给我做了两次X光透视、经常抽血化验、做心电图。包夹犯人强行把我拉来扯去的,抬到病床上,撩起我的衣服,故意亮出乳房什么的。男犯医用仪器在我身上操作。回来的路上,李香兰还骂我不要脸,还说血还有两克,再不吃就死了。一天下小雨时,我被灌完食扔在了二中队车间的水泥地上,李香兰又接到电话说让我去体检。她很不耐烦的对着电话说:“下雨怎么去呀?”那边传过音来:“怎么,你不执行?”李香兰无奈的说:“不执行怎么办。”她让陈秀兰、姜连凤等犯人用小拉车把我拉到了北病区医院,又是抽血化验。要做X光时,我对医生说:“不到一个月就做了两次X光了。”他才免去了这一项。
每一次接见都是杀机的预演
绝食绝水一个月以后,她们叫去了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同学王丽君。她走后,就开始给我输“氨基酸”,每天250毫升及50%的高糖,然后化验尿,说我血糖高。是狱医马新荣指使犯医韩小萍干的,记录随便写。我不能就这样让她们害死呀,8月18日,我开始吃饭,一个半馒头、米粥、咸菜。
2001年8月21日上午,李香兰买来豆腐脑和汉堡包给我。我说吃过饭了,她一愣,告诉犯医韩小萍:“给她理发,叫她睡觉。”我的头发被理的很短,象男人的寸头。姜连凤告诉我:“这些你要吃就一下吃了,别一会儿吃几口一会儿吃几口的。”我看里面有韭菜花,天热又怕坏了,理完发我就挑了几口,剩下的就给了一个送水的老太太,她喝了眼睛就发木,睁着眼费劲。那个汉堡包给谁,谁也不吃。我躺在了床上。下午两、三点钟左右,听见贾凌云小声说:“她动了吗?”又问了一句:“车来了吗?”打晚饭时,李翠芹她们叫我,扶着我坐起来,我一直没睁眼。李香兰就命令犯人把那个汉堡包强行往我嘴里塞。我不张嘴。陈秀兰(邢台人,杀人犯)说:“给安心贤吃吧。”李香兰赶紧说:“坏了就别吃了,扔了吧。”陈秀兰听懂了她的话,赶紧就扔到垃圾里。到晚上,我上厕所,小便很困难,只能一滴一滴地下来。约半个小时左右,陈秀兰几个硬把我拉回去了,说一会儿再解。我一直躺在床上。晚上犯人收工了,王颖(浙江人,曾任中央美院会计)就通知所有犯人不许脱衣服睡觉。大队长于福岐就带几个人到我床边观察(第二天韩小萍告诉我有外边的医生)。王颖用手给我捋下了很多脱掉的头发。沈殿莲(华北制药厂贪污犯)擦了我的腋下、胸前。于福岐问:“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点了点头。她说:“你没事,睡觉吧。这可能是鬼剃头。”那一夜,我平平的躺着,一动没动。第二天上班,二中队一个小李队长翻我的眼皮说:“瞳孔散了。”10点多钟我起来后,我说中毒了,要法医鉴定。包夹犯人说:“这是什么地方,你想出去就出去呀?”
过了24小时,我吃了点东西,见到了大队长于福岐。她说:“要去不能喊、不能叫。”我说找个石家庄的亲戚陪我去,于福岐说:“不行,不是直系亲属。”可是我家里的人她们又不给联系。8月22日下午,七个警察(于福岐、冯可庄、贾凌云、吴涛、外号“老虎”的特警队张姓警察等)及保健站医生带我去了省三院。冯可庄先进去了,让我在车上等了好长时间才进去。到了化验室,一个医生对另一个医生说:“这就是谁谁说的那个。”问我化验什么,我说可能是麻醉剂。抽了一大针管动脉血,又化验大小便。取大便时非常困难,呈黑绿色。化验结果出来后,到他们提前约好的专家门诊。一个男医生问我怎么化验,我说:“她们经常用胶皮管子从鼻孔强行给我灌食,还用胶皮管子插进去取点胃液不就化验出来了?”他刚要说话,于福岐说:“我介绍一下我们监狱的情况。我们对药品管理很严格,一般犯人手里没有药。我们害她干什么?”医生听懂了她的话,立即转移话题:“兴奋剂才掉头发呢……你回去后先吃流食,再吃半流食,再吃固体食物。”化验单上的vt及红白血球等数据我也记不清了。他只说我血糖高,那是三天前强行给我输了50%高糖。医生在于福岐的授意下,含糊其辞、避重就轻。回到监狱,李香兰在于福岐的办公室等着,神情很不自然,当听到“没事”时,她得意的笑了。
我莫名其妙地睡了两天两夜(不知她们在饭里放了什么)。到了8月24日上午,就听见贾凌云对包夹犯人说:“她爸爸来了,你让她解小手再去接见。”我躺在床上,听见她们这样说。过了一会儿,我去厕所。李翠芹跟了过去,我蹲在那儿没解,就起来了,又回去躺着。一个犯人去问李翠芹:“解了吗?”她摇摇头。直到我实在憋不住了,解了小手才让我去接见。那次我见到了父亲亲自递给我的2001年8月23日的亲笔信,才知道自己在床上已躺了两天两夜。那天我见到父亲、女儿,还有地税局的高振忠、李涛,只是看不清,眼睛瞪的大大的也看不清。冯可庄喊着:“别把你女儿吓着。”父亲数落着说:“以后咱们看病不要花监狱的钱。”她们把去省医院的事说成是给我看病,我哪来的病啊?从1999年修炼法轮功,连感冒都没得过,在看守所关了八个半月体检时一切正常。我解释说:“大法……”父亲一拳打在了我的右眼上,更看不见了。临别时,给我拿出二、三斤蛋糕,我跪在地上说:“爸爸,我孝敬不了你了,你拿回去吃吧。”
从那以后,药物迫害更加剧了。包夹沈殿莲值班时,晚上刚一点钟就编造了三点钟关于我的身体的记录:血压、心跳,明明是在给死亡造假证。我质问她为什么这么做?她说:“跟政府作对你还想活着出去呀。”李香兰对我说:“你还炼哪,你不想活了?”我说:“就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从那以后,每次打的饭一小时之内不吃,包夹就全给我倒掉,说是警察让这么做的。一天晚上,我突然心跳得特别厉害,有些稳不住,就到楼道里按了警铃。姓王的和姓安的两个警察(就是第一次把我关进禁闭室的那两个)赶到了,问:“干什么?”我说:“我中毒了,要法医鉴定。”“你不是不怕死吗?”她们叫来韩小萍量了血压、听心跳,告诉我:“你先躺下,从现在开始你别说话。明天上班带你去医院,得请示。”楼道里出来很多犯人围观,王颖说:“看什么看。她是精神病,都回去睡觉。”从那儿,我绝食绝水六天六夜也没有警察过问。从窗户看见于福岐在院里打羽毛球,我就叫她,把写的《用生命在诉说》交给了她。她伪善的说:“你是用命在说话,我们是用心在说。”又问:“你怎么样才吃饭?”我说:“调个中队,或者我自己去打饭。”她们商量了一下,同意我给我换一个中队。于是,三中队的王凤梅说接我过去。没想到,我从此陷入了绝境。
那是南楼最东头的一个小屋第八组,共四对上下铺。安排六个包夹和我同住,不准外人进去,更不许我和别人说话。王凤梅找我谈话:“我不会动你一个手指头的,给你找个小屋安静。”她安排的六个包夹,个个凶神恶煞。她向我介绍着:“这个人(指汪术芹)脾气不好。以后她们六个就负责伺候你,解决不了了再找我。”让我每天到最西头的一组去,那几个人换着给我打饭,晚上回八组睡觉。我想躺,包夹们就叫我坐起来;我想坐她们就把我按倒在床,不让去厕所。汪术芹掐破了我的人中,王喜芹(大名人,容留犯)抓破了我的脖子,一把把的把我的头发往地上揪,还有侯红霞(邢台人,杀人犯)也拽掉了我很多头发,抓着上铺的栏杆踩我的双腿;杨俊菊(隆尧人,杀人犯,因折磨我立功2001年底回家探亲)块头大,一屁股坐在我的腿上,憋的我喘不过气来。她们几个把我打倒在地,穿着鞋踩我的头,用脚碾;我盘上腿,她们就把我抬起来往地上摔,摔开后往床上扔,朝着上下铺的铁管梯子上摔,头上连包带血的,没法儿洗头。
过了两天,一觉醒来,我发现身上呈绿色,我知道仍然是毒药中毒。她们往下撕我的头发时,只听到咝咝的响,比平时容易的多,头发被扫起来一堆扔进垃圾。很快我的头发变的稀疏,都立着,站在我对面就能看见头皮。去洗衣服时,王建荣问我:“你胸前疼吗?两肋疼吗?”可能就是问我药物反应。我端盆都很费劲,是她说得那种感觉,体力不及绝食绝水六天六夜后去三中队时了。晚上去厕所,我就觉得头晕,血液往头上一冲一冲的,蹲在楼道里轻松一会儿再往前走。杨俊菊叫着我的名字:“别装蒜,放明白点。”一天夜里,我被刺鼻的味道惊醒,侯红霞正在楼道里用输液瓶兑药。她看见我醒了,眼神不对劲。别人问她;“你干什么呢?”她说:“刷个瓶子温脚用。”一般从医院要来温脚用的瓶子都是装盐水葡萄糖的,哪来这么刺激味儿的东西,象硫酸。我睡着后,不知她们往我耳朵里滴了什么,醒来后,左耳朵里总有蚊子叮,还化了脓。好长时间也不好。每天犯医王美芹(鸡泽县人,毁容罪)都要把包夹汪术芹叫出去嘀咕什么,我几点钟干什么,包夹都记录着内容,真假只有她们知道。我吃了东西胃里就有烧灼感,常常解不了大便;有时又腹泻,有一天达八次。王美芹问我:“吃药不?”我没说话。
由于吃了东西就有烧灼感,那个冬天,晚上睡觉我只能盖一个毛巾被。有一天晚上,我朦胧中听见汪术芹对另一个人说:“这好好一个人被整成精神病怪可惜的。”到年底,我被迫害的成了残废人。我喊着:“太卑鄙了,杀人不见血!”很多犯人冲过来,连骂带打。刘小梅用扫帚把子(高粱秆)戳破我的脸,用非常下流的言语叫骂着。我买的花生两天生了芽,方便面变了色,她们只允许我四小时吃一次。一次不到四小时泡了方便面,杨俊菊夺过去倒了,带着嘲笑说:“你吃什么给你扔什么。”晚上,我发现表面皮肤呈绿色,心律过速,就按了警铃。还是那个严管队的姓安的和姓王的警察,姓王的说:“你少叫我。”第二天,王凤梅把我叫到办公室说:“从今以后不准你按警铃!”
从2002年正月,我又被强迫出工。我走不了路,小弟弟接见时把我背回去的。正月十一(那时候早已打乱了时间差,就是犯人、警察说得日期和我记得总差两天),狱医马新荣以体检为名,戴上塑料手套捣烂了我的子宫。包夹恶意地说:“你来例假了。”在那以前,我已经九个月没有月经了。那天,王凤梅让谷林娜和我一起去北病区体检。我走不了路,谷林娜就背着我。开始说拍一个侧面的、一个正面的,刚拍完一个,王凤梅就让我回去了。后来她拿来化验单,说我是骨质增生。从那天起,这种粉红的东西好长时间一直在流,肚子隐隐地疼。马新荣说我得了附件炎。犯医王美芹用半斤盐水加了十支青霉素,不到半小时就让包夹们帮着给我输进去了。我从来没有过妇女病,她们在拿我做人体实验,以达到名誉上搞臭。究竟输的是什么,只有王美芹知道。从那以后,半个多月就流几天血,别人看见就说是例假。王凤梅问我:“你来例假了?”我说,和以前的不一样。她说当然不一样。
三中队车间在石家庄监狱的中门,接见室附近,是离监室最远的车间。每次我被强迫出工,都得歇好几次才能到达。犯人们把我从楼上拖到楼下来,楼道里的门就锁上了,大院里不让停留,就被抬着、拖着走。春夏秋冬,被折磨的不成人样,九个月洗不了澡。2002年第一场雨,就被四个包夹犯人抬下来扔在水坑里,上面下着雨,我坐在水坑里,警察方芳打着伞还说是在等着我。到了车间,我的衣服全是泥水,只好到厕所脱下秋衣、裤晾上。身上衣服少了,冻的我缩成一团。没有衣服更换,手脚及各个关节的骨缝就象开着一样,寒风刺骨、疼痛难忍。犯人们把我的棉袄铺在地上,把吃剩的饭菜倒上去,让警察养的猫趴在上面吃食。我拖着很疲惫的身体进了办公室告诉王凤梅,她说:“猫也欺负你呀,是谁?”我行动迟缓的走过去看了一下,犯人牌叫曹玉芹。回去告诉王凤梅,她一动不动,一声不吭。那个棉袄我洗不了,脱了也没的穿,只好又穿在身上。犯人们从我身边过,就骂死尸味儿,太臊气了;警察从身边过也用鄙视的目光,扭着脸,捂着鼻子,冯可庄从我身边过就吐唾沫……吃包子的时候,分给我的那两个经常是加了机油的,吃进去难以下咽;我汤碗里漂着苍蝇蚊子,水里漂着白灰面儿;什么我都无能力去做,褂子上也被抹了机油,沾上很多土,头发蓬乱着,头颈疼的低不下,手疼的不能洗。
我的棉裤在地上被蹭破了,露着棉花,又转到太行监狱时,被包夹方吉红(秦皇岛人)连包一块儿藏了。那磨破的秋衣裤,我给了一个叫刘贵荣(东北人)的,还有一部份被左毛毛、王福玉拿走。
王凤梅是衡水人(她的丈夫叫闫胜利,在第二监狱的教育科),非常会伪装,蒙骗我的家人。2002年初,我丈夫被关押在易县看守所,孩子只能由我娘家抚养。她和冯可庄以“家访”为名,和涞水“610”一伙勾结,回去时,把我的父亲、女儿骗到石家庄监狱,说是为了用亲情感化我,把孩子接到她家与她的女儿一起吃了顿饭。2002年10月31日(农历九月二十六)是我的生日,刚吃过午饭,就让我洗头。不到两点时,李会平突然通知让我和她去四楼,还有李平芬、王云霄两个包夹跟着,我歇了好几次才到四楼。进门时,李会平、张立新假装左右各一个搀着我,录像机、照相机对着我,桌子上摆满了水果、花生、瓜子,还有一个生日蛋糕。那些犹大谷林娜、周月平、冯彩丽在那儿逗我笑。我笑不出来,也不说话,不吃她们的东西。犯人们唱了两遍“祝你生日快乐”,谷林娜就把奶油抹了我一脸,我转过脸擦了。主持的闫胜利、王凤梅(那时她因迫害法轮功已从三中队升任管教科科长)很生气、很扫兴,他们背地里干得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想用过生日掩盖,没达到目的。
2002年冬天,我的棉袄已经不保暖了。三中队的恶警马江红限我三分钟用冷水洗头。寒风刺骨,手指疼痛,每次用冷水洗碗对我来说,都很困难了。上一层楼的台阶我都得歇好几次。过年的时候,连剥花生的力气都没有,用脚踩个口再剥,放到嘴里嚼不动,牙齿松动,连小米粥里的绿豆都嚼不动,牙碰咸菜就疼。晚上,犯人们把我的鞋里灌上水,到外面冻的透心凉。
2003年春天,非典期间,加重了对我的迫害。犯人们把被褥搬到外边晒,没有人帮我。一次,我把被子抱了下来,没有人给我往杆上搭,也没有人给我往车间拉,我很难有力气再把它抱上二楼,只好坐在被子上靠着墙根。好不容易弄回去了,被犯医王美芹弄的又湿又潮,说是为了打药消毒。
在强迫出工的时候,警察有时让犯人们用小拉车拉着我。她们不躲石头,拉着就跑,颠的我随时都能咽了气。到了三中队院里就象倒垃圾一样往那儿一倒,地上又湿又潮,我躺在那里动不了,半天才能挪到墙根去歇着。送水的来了,离一步之遥我够不着,这一天就别喝了。回去时,扶着墙根,走几步坐下,再起来挪。包夹梁美英(邯郸人,她丈夫在邯郸三中任校长)说:“这是监狱里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一次,我躺在半路上,口吐白沫。我知道是中毒了,周日平使劲骑在我身上做人工呼吸,差点把我窒息了。犯医王美芹赶到时又活过来了。强迫出工时,王美芹用十几厘米的医用针扎在我的小腿处,一边扎还说:“哪里都是穴位,扎哪儿哪是穴位。”疼的我惨叫。用短粗针扎了我的头顶,三天三夜合不上眼。从此很难说话。
三中队车间的楼很陡,每次到那儿我都没力气上楼了。下雨天,只好在三中队屋檐底下避雨,时间长了,雨溅在身上,鞋、衣服全湿了。一个穿白色警服的,包夹们喊他“王狱长”,并叫我站起来和他说话。我没听她的。那个王狱长说:“干点活儿吧,不然就成精神病了。”
一天队里吃“改善”,每人发了鸡肉。我不想吃,就把自己的一份给了一个叫刘朋英的犯人。晚上,刘朋英就被送了医院抢救了一宿,说是食物中毒。
2003年7月12日,是我丈夫被扣在那儿两周年的日子,我就抗议虐待再次绝食。第四天又被胶皮管子强行灌食。这其中的灌食没有警察跟着,都是犯人们任意的蹂躏。王美芹把胶皮管子抹上汽油,在鼻孔里来回的插,有时把胶皮管子倒过来插,就是用粗头插,往死里折磨我。身体和头被四、五个犯人按在那儿,还没灌就要窒息。王美芹拿着胶皮管子插在我的鼻孔里喊着数来回穿八下再插进去。她用手腕让胶皮管子从嘴里露出来,说:“她会吐。哈哈!刘局长,比你当局长的滋味怎么样?你怎么当上的那个局长?是和人家靠上了吧。”我说:“我早就辞职了。”心软的犯人扭过脸,不再敢看。不知多少生死一瞬间。她们从鼻子里灌了食,不知灌进去的是什么,灌完了就吐出来。
回去后,给我从嘴里灌药。李平芬喊着:“不喝水,明天给她灌黄连。”她们几个捏住我的鼻子,用勺子撬开我的牙往里灌药,开始说是增效联磺片、大白药片,后来灌在嘴里的就是黄粉末,苦涩难耐。又过了两天两夜,我想找点儿水漱漱口,她们不让我碰水管,我只好从厕所捧起水漱口。灌到三个多月的时候,拖着我的毛巾被早已被她们蹭破,买个新的又蹭的没了模样。抬回去把我扔在床上还是吐,我只好吐在脸盆里。去往厕所倒时,我端不动,只好爬在地上往前推那盆子(瓷盆早已换成塑料的),里面放上很多卫生纸,怕涌出来。到厕所要坐在地上歇四次,回来时身子扶着墙。包夹人换了又换,侯爱芹告诉我:“我们这是一个明线、一个暗线。”刘永翠当着我的面说:“你是要钱还是要命吧?”炎热的夏天,我身体虚弱得穿两件毛衣,盖上厚被子都冷的发抖,身体呈黑紫色。包夹闫敬棉故意对着镜头说:“你吃饭就不用输去了。”其实她说的“输”就是用胶皮管子从鼻孔里往里灌。那时,专门负责我的已是一个部队调过去的姓胡的医生。她让王美芹给输了两次液,用小拉车拉去体检。排队时,我站不住,只好随地而坐,在X光室里,灯亮后,一站起来,我眼前就黑了。我知道很难活出来了,就想着:“师父救我。”眼前又亮了,又活过来了。
2003年10月16日(我记得日前是10月20日)下午,突然通知我收拾东西,我问去哪儿她们也不说。我的一只手被吊铐着转到了太行监狱。
第三部份: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五年 刘金英遭太行监狱迫害
参与迫害人员:
葛曙光:原太行监狱教导员,现已调入河北省女子监狱。
祝小红:原太行监狱三中队指导员,现已调入河北省女子监狱。
杜立静:原太行监狱三中队警察,现已调入河北省女子监狱。
刘 璟:原太行监狱三中队警察,现已调入河北省女子监狱。
董 雪:原太行监狱三中队警察,现已调入河北省女子监狱。
在太行监狱,在葛曙光、祝小红指使下,犯人们对我进行非人的折磨。
一到三中队,就被关进了四面无窗的禁闭室。打饭都是包夹给打,不让出门,对外就说我是精神病。在那儿不许我睡觉、不许去厕所,被包夹任意的折磨,打来的饭吃了就闹肚子、瞳孔发散。早晨四点就开始洗漱,犯人们起床之前就得收拾完。左毛毛(诈骗犯,被判刑十二年,北京昌平回龙观人。宅电:010-64501812)用胶布把我的眼皮翻上去粘上;踩掉我的脚趾甲盖;经常揪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用拳头击打我的心脏部位;把我的两个乳头都拧出了血,刚长好又拧出了血;穿着鞋踢的两腿肿的不能穿秋裤,后来又找来贾惠君用红花油给我擦,两腿都掉了大层皮;用皮带抽我的臀部,肿起很长时间;还经常用鞋打我的眼睛,打的冒血,嘴流血,满脸青紫;站板凳,“开飞机”,达不到她的标准就猛打。
一个叫冯军的,(左毛毛有时叫她郭军),王文英告诉我说是警察布艳丽的表姐,她自己说是经济犯,从石家庄监狱过来的。一天,我从电视房出来,她跟在后面,进了禁闭室,出手就打:“我叫你走这么快了吗?你为什么不等我?”她自己拽掉了棉袄的扣子,当着人说是我打了她。开会时,张坤霞指出了这件事情,可是没有任何收敛。左毛毛离开时,换上了包夹方吉红。左毛毛取走了我买的所有日用品:洗衣粉、香皂、肥皂、牙膏。一个月我才能刷一次牙,冬天不给棉衣、棉鞋。
2003年腊月二十五晚上,五组组长丛亚芹带吴小弟、郎桂玉等人对我拳打脚踢后,拖进了电视房,用脚踢我的小肚子、头,掐住我的脖子不撒手,看着快咽气了,松开、再掐,折磨了一个多小时。
刘芳从台阶上把我推下去正好后脑勺着地,摔的我头晕好几天。
为了掩盖犯罪事实,2004年春天,祝小红、刘璟给我戴上手铐送保定第六人民医院作造假证明,谎称我是精神病。医生问了我一些情况,问我需不需要回避?我说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不回避。从那儿回来后,继续把我关在三中队禁闭室任犯人折磨,方吉红也掐我的乳头,用竹板拍我的脸和肩,我的脸上经常挂着伤。
从2004年夏天,她们开始明着强行给我灌不明药物。灌完后,丧失语言功能,身体不能站立行走。一直灌到头释放的那天晚上。2004年秋、冬,苏连凤、宋玉梅(王梦鸾以后的六组组长)每天睡前都要给我灌药,不许去厕所、不许说话。
2004年冬天,监狱通知我父亲去监狱,说“开了精神病证明到涞水签字就能保外就医”。实际上她们是承担不了非法收监及迫害残酷的一切后果,想把我送精神病院。家人不知她们的阴谋,年迈的父亲找到了涞水县政保股。股长戴春杰说:“这事我得请示。”他们这是推卸责任。后来请示结果说不行,上面说“她回来我们这官就当不上了”。
冬天我被挪到电视房里,那里没有暖气,双手铐在床棱上。
2005年春天,太行监狱警察董雪指使犯人给我戴上手铐、脚镣送保定第六人民医院。这次一个医生也没见到。回来后被宋玉梅用四棱凳子腿打的断了又打,再断了又打,剩的几寸长了还在身上划。她撕烂了我的秋衣。把我铐在床上18天站不起来,坐不下;把我的左脚泡在药水里一直到回来还溃烂。2005年8月9日,我被释放的当天,还被铐在床上。
第四部份: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七年 刘金英涞水县遭恶人、恶警骚扰
王福才:涞水县南义安村人,“610”主任。
周永生:石家庄第四监狱八大队警察。
由于长期吊铐,回到家中,我的左胳膊抬不起来。丈夫被非法关押的监狱-石家庄第四监狱八大队打来电话让我去接见。2005年11月15日,我带着孩子去了。孩子含泪告诉他的爸爸,家中一切都好,显然是为了给他减轻压力。她揪住我的衣服,唯恐我说了什么,像她爸爸一样被扣下。2006年1月,我第二次去接见,走到保定就虚弱的很难支撑了。2006年3月去了,他们根本就不让见。2006年11月我再次见到丈夫时,发现他的牙齿掉了好几颗。丈夫说是被警察指使犯人打掉的。他那里以前是每两个月接见一次。可是从2007年7月至10月就一律不让见了,2007年11月我按以前抄的接见日去接见,还是不让见。烟摊上的小贩告诉我,监狱的狱政科长姓边,可那个人说:“这有两个姓边的,我不是科长”。第二天我只好找到了监狱长,才由教育科推到狱政科,又推到副监狱长,才让匆匆见了一面。他说好往家写信,可现在一直没见回信,孩子给她爸爸写了信也没有回音。现在我的婆婆已经近七年没有见过儿子,可怜她只有一个儿子,时常以泪洗面,唯恐有生之年见不到儿子了。孩子也两年多没见过自己的爸爸。新年前,我打电话问周永生接见日,他说不知道。
2006年7月27日,王福才指使三名恶警突然闯到我家乱翻,还说:“上边让翻细致点!”母亲又一次大病,后来含冤离世。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以来,至今洪传世界八十多个国家。然而在中共邪党统治的中国,八年多对坚信“真、善、忍”善良民众的镇压,千万个家庭被逼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在利益诱惑和高压欺骗中,多少生命迷失了本性、失去了善良?这是中华民族之大不幸、亘古未有的悲哀!文革当中是明目张胆的喊着砸烂公、检、法,而在当今“法制健全”的中国,却用“和谐”掩盖着一桩桩草菅人命。发动迫害者江泽民及追随者罪责难逃,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否则,中国的法律将是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