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
大法弟子郭淑艳是榆树市职教中心的一名教师。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到本市公园炼功证实大法,被榆树公安局政保科几名警察绑架到拘留所,并非法罚金一千元。
在拘留所里,每天早晨,管教对炼功的大法弟子都要打骂,用白色的硬塑料管子猛抽大法弟子,“叭叭”声从一个号传到另一个号,一次,管教们对坚定的女大法弟子想出更恶毒的招,在寒冷的冬天早晨,让她们穿着内衣在外面冻,背雪。在伙食上更是苛刻,每日两顿饭,都是吃不饱的玉米面窝头和白水煮萝卜条,每日还要交十元钱的伙食费。一次,郭淑艳在提审时候说,还炼功,被政保科的姓郭的警察打了一个大嘴巴。经过四十二天的煎熬,被迫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于四月七日才被放回到家。
回到家里才知道,丈夫为了她早日出来,每天都在托人说情,七、八十岁的父母,整天为她担忧。幼小的孩子每天哭着想妈妈。最后她丈夫托人给当时的政保科长陈兴国送去一千元钱,连请人吃饭,共花去三千多元。
被迫下岗
回到家里,她找单位要上班,校长王保权说:“你不用上班了,”就这样,她被强迫下岗,从此失去了工作,家里的经济负担全都落在了她丈夫一人身上。
警察骚扰
下了岗的她满以为在家能安稳过日子,可谁知警察和街道人员还不时的上门骚扰,尤其是二零零二年“三零五”电视插播后,骚扰更是加剧。一次,站前派出所警察李建丰和另外一不知姓名的警察又登门“拜访”,询问出生年、月、日和在纸上按手印,正赶上九岁的孩子放学回来,孩子趁警察不备,一把将纸抢下用火烧掉,警察将孩子告到学校,说孩子炼法轮功。二试验小学的校长找到孩子,威胁孩子,说:“你再炼法轮功,就把你开除。”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教师,因学大法做个好人,就遭到失去工作的无理迫害,还把迫害延伸到家里,让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之家承受这不应有的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