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德,女,五十三岁,汉族,原工作单位是泸州市工商局江阳分局,于1997年5月开始炼法轮功,修“真、善、忍”做好人。在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遭迫害以后,梁文德讲法轮功真相,呼吁停止迫害,被非法开除,三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劳教。
2000年8月22日下午,国安大队大队周德华把梁文德骗到国安大队办公室逼供,用手铐把她铐在铁栏杆上直到深夜十二点,将她绑架到黄荆山拘留所非法关押。次日上午,周德华、林敏、李正辉把梁文德从拘留所劫持回家里,强行抄家。当天下午又把梁文德转送到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关押,第二天又送关口泸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直到2000年9月23日才放回家。非法抄家时,梁文德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警周德华狂笑说:“看我没遭报?”事后不久,周德华两次车祸,摔成终身残废。
2000年11月27日深夜,南城派出所周指导、杨旭等3人到梁文德家,要她在劳教书上签字,将梁文德绑架到黄荆山拘留所关押,2000年12月1日送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关押迫害。梁文德几乎每天都被强迫收看收听电视、报纸、录音、白皮书和犹大的哄骗等捏造事实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东西强行洗脑。队长张小芳说不转化,就迫害升级。2001年7月至10月的三伏炎热天气,在烈日下操练,满身汗水泡湿,几个月的折磨把梁文德整得又黑又瘦、变了人样。2001年10月下旬起,恶警把梁文德送进顶楼严管室,吃、住、屙、睡、洗全在一间屋子里,没有放风时间、不能见阳光、每天坐军姿,从早上起一直坐到晚上八点,不准说话、不准乱动、不准与外界接触、不准午休、共用一盆洗手水,让长有疥疮的互相传染,限制洗澡等,大、小便气味弥漫整个监室。梁文德满身长满了疥疮,痒痛难忍,加上坐烂了的臀部化脓流着黄水,苦不堪言。这样的迫害长达三个多月。
2001年11月29日解教的当天,梁文德被江阳区公安局、610办公室孙××等将直接送三华山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了56天。回家后,身份证被没收,每天要到社区签字报到,出外要请假,继续限制人身自由。
2002年6月11日,梁文德再次被恶警绑架、关在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遭到恶警用几十斤重的脚镣和手铐脚手铐在一起,身体铐成90度,24小时只能躬着腰,不能直立,不能上厕所,不能上、下床,不能洗澡、洗脸、穿、脱衣服吃饭、睡觉、解手都得别人帮忙,晚上只能蜷起侧睡一会儿,觉多睡一会儿全身就会疼痛难忍。当时正是夏天,不能洗澡换衣服,汗臭、尿臭冲天,监室人看到我们的惨状,给所领导要求,第四天才把工字链脱开,脚镣、手铐分开戴,一个星期后下了脚镣,一个月后才下了手铐。
2002年9月10日,梁文德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再次被送到楠木寺劳教所迫害,受尽折磨,天天罚站、面壁、限制解手、休息等等。恶警张小芳限制食量,2003年1月14日开始,不屈服的人每天只吃三分之一,实际每顿只有一、两口饭和一大碗汤,断绝其它任何食物,限制大、小便,而且还随时打、站、蹲、跪、铐、捆绑等等。2003年2月9日,队长张小芳采用了二分队包组干事毛玉坤的灌水毒计,两个小时灌一杯,每杯2斤多,不吃就强行灌,有的耳朵里、衣服上、颈子上、背心里都是水,而且灌后禁止大、小便,不准屙、不准睡,只准站着,不准乱动,屎尿屙在裤子里、棉裤、棉被上。
梁文德回家后向各级政府、公检法机构递交了申诉,控告泸州国安、610无耻迫害大法弟子,揭露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极其残酷的、惨无人道的迫害。梁文德正当、合法的申诉引起泸州市国安、610的极度恐惧,于是下手再次迫害,梁文德被迫流离失所。
2007年元宵节夜晚,流离失所两年多的梁文德回到家中,泸州市江阳区龙泉社区管段民警杨文武即刻上门骚扰,并叫来国安、610人员李正辉、姚泸敏、社区主任、保安、南街综治办主任陈兴德。杨文武对梁文德说,要管五年(从监狱回来的),不准到处走,走哪里要报告,不准宣传等。李正辉、姚泸敏声称是前来看望、关心、帮助、解决困难的,但对梁文德进行如此的询问:出生年月、姓名,这几年在外面做什么,并笔录要求签字。
2007年10月3日,梁文德在龙马潭区双加镇被人举报,被绑架关押在泸州市纳溪看守所。六一零恶警林敏、龙马潭区公安、国安、社区片警到梁文德家中强行抢走手提电脑、大法书、MP3、MP4、电话本等。举报大法弟子梁文德的人员是:谭润明,男,现年八十二岁,四川省油建公司油建三大队退休人员;胡龙涛,男,现年六十二岁,铁路部门退休人员,住居双加镇街上。
2008年2月2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邪党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梁文德进行所谓开庭,却剥夺梁文德的自我辩护权利,最终将大法弟子梁文德非法判刑。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人员:龙马潭区法院院长 柳扬
龙马潭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明贵
龙马潭区法院审判长 李志刚
龙马潭区法院院审判员 陈红利
龙马潭区法院院审判员 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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