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员文静曾两次明确表示高新区检察院是李飞负责此“案”。陈昌元的家人曾多次到检察院了解情况,后通过检察院门岗处电话联系李飞时,李飞却对此矢口否认,并拒绝说出此事的相关责任人是谁。后家属经多方打听,又联系到了吴为(音),吴同样否认自己与此事有关。邪党法院欲于年后对陈昌元非法庭审,而陈昌元家属至今不知检察官是谁。
大法弟子陈昌元为人厚道、真诚,非常善良。有一次在火车上,他把身上仅有的五百元钱送给了一位受了欺负的妇女,平时也经常三百、五百元的资助别人。自己穿的T恤才几元钱。而他修炼前游手好闲,整天除了跳舞就是打麻将,还患有一种全身奇痒的怪病。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仅怪病好了,人也变得更好了。这样的好人却要面临非法审判,就因为他坚持自己的信仰,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陈昌元的老母亲已有八十高龄并双目失明,不知儿子的消息将给老人带来多大的伤害。
直接参与迫害者:
谢晓笛 15308020536,
童浩、陈亮
参与迫害单位:
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邮编611731
电话:028-87958479、028-87958478
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邮编610041
电话:028-85182000、028-85196446
成都高新区法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 邮编610041
监督电话:028-85177387
高新区法院:
院长:田林
副院长:罗为民
高新区政法委书记:张绍文
司法警察:陈康、卢洲羽、赵谦、王俊、吴广宇、刘涛、李明霄、张洁、周伟、何杰、胡亚军、何勇、肖建斌、党军、刘旭、谢朝炜(女)、洪涛、仇金玛
审判长:魏忠
法官:梁 勋、何 菲、赵 谦、徐永红、徐思恭、王卓宇、肖宏、陈晓莉、周 斌、吴晋、程为清(女)、张义(女)、李 衡
刑事审判法官:罗为民、民事、行政审判法官:龚桂莲、立案庭副庭长:党军、审判员:杨善和、执行局副局长:王戈、民事审判法官:曾耀林
法官助理:刘瀛婷
纪检监察:杨力
书记员:李伯安
计算机人员:刘 元
财务:赵婧
资料室:罗祖岷
立案信访岗位:李彤
信息宣传:曲艺
人员:张 洁、周 凯、 王 平、 陈 力、刘 旭、张薇、吴丽娟、胡晓红、王正强、罗桂林、郝静宇、杨 捷、叶丽雯、李 亚、王 戈、罗柯、刘耿义、张世熙、顾 婷、罗松林、喻建华、 曾耀林、胡 威、李降兵、陈刚、曾丽英、李红涛、王 琦、王 静、吴 晋、杜玉成、李陈抒、魏忠(女)、周永孟、王虹曦、付妮、王 俐、赵凌峰、范莉、范玉芳、杨力、张嘉庆、谢纲、熙恭、罗延、左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