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抱着为法轮功和师父说句公道话的想法,石素美和功友陈玉羡(原漳州市建行干部)一同进京上访,被警察强制关进天安门派出所,后由漳州市公安局的警察带回并送进当地拘留所迫害一个月。
当时正值漳州市五十年不遇的大冷天,最低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许多植物被冻死。她俩每人只领到一张草席和一床发霉的薄棉被。水泥地上的冷气刺得骨头发疼。“呼呼”的寒风在拘室里来回穿梭,手脚上裂开一道道口子。饭菜差得难以下咽,量又少,忍饥挨冻。亲友抱来毛毯请求警察送进去,被拒绝。无奈他们只得抱着毛毯流着泪伤心地离去。每人还被拘留所扣去460元作为生活费。
被监视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五,石素美外出走亲访友,下午五点多钟回到家。七点左右,当地通北派出所庄健民(可能是副所长)、片警王清德到石素美家宣布她已被监视居住,从即日起不能走出自家门槛半步,说是“上面”的决定。
从此以后,石素美只能天天呆在自家小圈子里,不能上班、不能买菜、不能接送孩子、不能去探望年迈的父母公婆……晚上由通北办事处的联保人员在楼道口搭铺严防看守,白天则由通北办事处、通北派出所、居委会和石素美原单位等几乎所有人员近二百人轮流值班看守。
白天值班的人大多在石素美家看电视、聊天、泡茶等,严重干扰其一家人的生活秩序。母亲病了,娘家就在离家五公里处,都不允许前去探望。儿子在楼下玩耍,不能下楼叫他回家做作业……
做家务被拘
二月二十九日,石素美刚清扫完自家楼道不久,警察上门叫她到派出所走一趟,说要问个事,毫无提防的她跟他上了警车,一到派出所说清扫楼道违反了规定,要拘留,就这样又被关了一个月。
七月一天早上,石素美到小区门口为儿子买早点,晚上,派出所副所长和片警王清德要将她带去派出所,她不去,警察说配合一点只是问一问嘛。结果又被送进拘留所。三天后又将她转到条件更为恶劣的漳州市平和县拘留所关押。石素美绝食抗议,该所所长带领一班人给她强行灌食盐水,又强行按住身体静注葡萄糖水。
见功友被抓捕
从平和拘留所回家后,石素美想去看看已几个月没见面的老同学兼功友陈玉羡。刚到她家不久,就有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等十几人尾追而至,要将石素美带走。问其带走的理由,办事处领导说:我们送你回家好好休息吧,要见面有的是机会等等。而警车却直开派出所,石素美质问他们,无人回答。十一天没吃饭的她又被送进拘留所迫害。六天后,奄奄一息的她才让丈夫取保出去。
早在“监居”前,原通北办事处书记沈松青、副书记郑朝栋就经常带领一帮人到石素美家骚扰。“监居“后,更是处处为难,连剪头发、看望生病的母亲都不肯放行。
九月二十八日,芗城公安分局一科刘炜等十人到石素美家宣布对其解除监视居住,石素美拒绝签字。非法、可笑的“监视居住”得不到认可,刘炜尽显怒气威胁着,并交代居委会对石素美要如何如何的看管。完全忘了还有法律在、还有人权在呢。公安机关对石素美一共非法监居了七个月又二十天,而且还拉了三个单位、一百多人参与干这犯法的事。
遭受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八日早,石素美要给住院的二姐送饭,楼下早有一群人等着: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单位的保卫科等十几人,说不能出门,要去“学习班”。
石素美不理,一帮人就跟着她到医院,又跟着她回家。不让她去上班,软磨硬缠。中午,漳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卢坤山和警员朱加明到家威胁。看着上小学的儿子担惊受怕的样子,石素美跟他们走了,这一关又是两个月,受尽精神折磨,所在单位还被勒索几万元作为迫害经费。
讲真话被判刑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卢坤山、刘炜、王清德等十个警察闯到石素美家大肆进行搜家后,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并于当晚将她送进看守所。
同年十一月,芗城区人民法院对石素美进行所谓的开庭审理,石素美作无罪辩护:印制法轮功宣传品是为了讲真话、揭露谎言,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最后法院非法判她六年刑期。石素美上诉,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石素美在漳州市看守所呆了十个多月的时间,睡在水泥板上,插冰棍似的,难以翻身。饭菜极差,到后来闻到味道就作呕,无法下咽。再冷的天都是冷水澡,一天只有两杯开水。每天干活到深夜十一、二点,没有午休,有时半夜还要值两个小时的班。经常又饥又困,甚至于累得躺在水泥板上一动也不能动。因成天坐在水泥板上干活,夏天气温高,水泥板发烫,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不敢起身,臀部被烫成紫黑色。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石素美被送往福建女子监狱。在监狱里同样遭受种种迫害。
精神迫害
在女监七中队,队长林翠红、副队长黄玉瑄让石素美面壁而站,一天只睡四个小时左右。面壁时要背监规、看她们安排的污蔑法轮功的书。身边有犯人(抢劫犯黄玉萍,福州人,当年二十岁出头)严厉看管。只要石素美一坐下,她就立即报告警察,警察就过来大叫一通。
石素美的脚肿得象面包似的,八天后到车间参加奴役劳动。黄玉瑄安排抢劫、盗窃、吸毒犯吕前禄(重庆人,六零年生)对她进行严密监视。吕前禄处处给石素美找茬,限制她的自由、打小报告。石素美白天做小工活,夜间要面壁“学习”到下半夜。警察天天逼其写心得体会和所谓的转化。施以强大的压力:不“转化”(放弃信仰)不能购买生活用品、不能接见。监狱还将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与其他犯人的减刑相挂钩:不“转化”整个中队的嘉奖将被下调,没有嘉奖或嘉奖少就不能减刑。所以,一些大法学员因此而成为犯人们拳打脚踢的对象。
超强度劳役
面壁时由于太困,打瞌睡时两腿发软造成两膝盖头轮番在墙壁上撞,青一块,紫一块,双脚肿到小腿上。三个月后,石素美不站,那就做小工活,车工们都去睡了,她却要干到半夜一、二点钟。每天奴役劳动至少十七个小时。除了过年放假三天,其它的节假日基本上都要加班,这还是不赶货的正常情况。
几个月后,石素美被队长安排去做服装检验。到了赶货的时候,晚上要干到下半夜,早上四点多又要起床,甚至于干通宵。有一次连干三个通宵,队长林翠红吩咐大家轮流到一边去趴半个小时,就算休息完了。
日复一日,石素美有时累得连上楼的力气都没有。要用全力才能撑开千斤重的眼皮,看一眼台阶,就合上了,再撑、再合。摸索到了号房,往床上一栽,马上就迷糊过去了,什么脏啊、臭啊、洗澡啊,此时太不重要了。就这样,她经常累倒,有一次发烧到40度以上,两次烧到近40度。稍微好转就要参加全日奴役劳动。她日渐消瘦、头发半白、弯着背、面容憔悴。一个实习警察猜她有六十岁左右,可她那年(二零零五年)才四十二岁。
二零零六年,石素美的身体越来越差。赶完一单货出完仓后几乎都是趴着不动,慢慢的才恢复过来。退货给组长连话都不会说,只得拿着小册子让组长自己看退货记录。八月底,她住进了专门收治犯人的福州建新医院。住院期间,曾出现生命危险。熬过了近四个月的阴森恐怖的更加封闭的住院生活,命是保住了,可她再也没有体力参加生产了,成了中队的累赘。二零零七年一月底,石素美保外就医回到家中。
生活上的迫害
与生产强度形成不平衡的对比, 就是很差的伙食、很短的吃饭时间。经常出现刚分好饭菜吃不到一半,犯人头大叫:洗碗啦,马上出工!大家就都端起饭碗边往嘴里边塞饭边往水池边跑。人到了车间感觉那饭还卡在喉咙口,堵得难受。有时石素美实在困得无法吃饭,往床上一歪就睡过去了,听到出工的哨子声,才蹦起来胡乱的扒几口,一餐就算解决了。
洗澡时,夏天三桶水,冬天四桶(可提水的小号塑料桶)。这些水要洗头、洗澡、洗衣服,从喊洗澡算起十五分钟时间。通常不到时间就被犯人头清出去了。所以每次洗澡都跟打仗一样,衣服晾好了心还在“怦怦”的跳个不停,而且从未洗干净过。
上厕所是大便五分钟、小便三分钟。而且限制时间段、限制次数。不是上厕所的时间,即使肚子痛也得警察批准后才能上。曾有一人在出狱的前一天晚上在走廊上大叫:明天我不用洗澡三桶水啦!明天我不用大便五分钟啦!让人心酸落泪。
长年的经济迫害
早在二零零二年上半年,石素美要依照单位政策买断工龄自己干别的,漳州市“六一零”指示她单位领导:不能让她买断,单位要管着她。而今她多次找“六一零”任吴两同、副主任赖金荣解决工作问题,他俩却极力应付着,连一个想不想解决的答复都不给;到政府找市长,秘书科挡着不让见;到信访局找,信访局写信给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说是按上面的政策办事。
从石素美进京上访以来,被非法拘留、监居、“学习班”、等等都被扣发所有工资等待遇。而且每被拘留一个月都要被勒索460元作为“生活费”。被非法判刑后,单位将她除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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