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栖霞市大法弟子王旭梅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山东省栖霞市南岩子口村大法弟子王旭梅,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给栖霞市郝家楼村杜富春讲真相,被她诬告,被栖霞市松山派出所邴秀江为首的三个警察绑架到栖霞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在看守所,不法警察李进文对她拳打脚踢,抓住她的头发从床上拖倒在地;警察李永基曾在她脸上狠狠的打了一巴掌。

王旭梅由于向人说明法轮功真相,曾经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五年秋季的一天,她到栖霞市北七里庄村讲真相,被该村的恶人举报。在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午,她刚下班回家,庄园区派出所的警察王军(他是栖霞市亭口镇下门楼村人)和三四个警察就闯入家中,翻走二本《转法轮》和许多大法书,把她拉到栖霞白洋河酒厂大院警察值班室非法关押。下午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党机构“610”和这几个警察又非法到她家翻走一本《转法轮》,把她绑架到栖霞市看守所迫害了一个月,十二月十五日才放回。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王旭梅坐车去桃村,在车上给栖霞市苏家店镇林家村林立军讲真相,被他打了黑报告,桃村派出所的几个警察将她绑架到栖霞看守所。栖霞“610”的警察到她家抢去了录音机、录像机等私人财物,并在五月三十日开车把她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她被迫在地上睡觉二个多月,八月二十四日放回。家里亲人给的一千元钱都被劳教所贪去了。


李永基:警服上的编号047729
李进文:警服上的编号04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