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清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八被劫持到福建女监十一中队后,坚定信仰,拒绝所谓的“转化”,受尽恶警折磨。恶警李队长强迫其看污蔑大法的电视录像,随后罚站四十五天。开始罚站其六天六夜,接着罚站三十九天,每天站到下半夜两点,其中一个星期连吃中饭都是站着。后来强迫李清清参加奴役劳动,每天凌晨四点就要起床,缝鞋到深夜十二点。
为了逼迫李清清放弃信仰,恶警想出更狠毒的方法:一次把清清叫到办公室,两女恶警轮番用电警棍电其脚板。连续两次的折磨,都没能动摇她对大法坚定的正信,于是邪恶之徒就更疯狂了。一次把李清清叫到一间黑暗的屋子里把她双手向上伸直铐住,只双脚脚尖点地,就这样六天六夜。接着双手向左右横铐四天四夜,双手向左右横铐二十天,横铐二十天间晚上只睡几小时,左手单铐五天,晚上只有睡几小时。在被残酷的折磨三十五天间,李清清绝食反迫害十天。
因为她坚决不向邪恶妥协,十一中队的恶警完成不了上级下达的转化指标,拿不到奖金,怀恨在心,指使即将出狱的犯人彭木英毒打李清清。一次,彭木英在李清清洗澡、毫无防备之时冲进去,当时就打的李清清倒在地上起不来。
不断的迫害,导致李清清精神恍惚,直至身体状况危急后,福建女监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家属把她接回家,李清清不久后就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