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益兴和妻子张月芹 |
一、便衣警察架云梯破窗入室绑架
2008 年7月10日上午,在市“610”和市公安局的授意下,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的十来个警察身着便衣,由大队长陈红带队,无端闯到何益兴、张月芹家。他们用口香糖封住门上的猫眼,强行撬门,后来又叫来两辆消防车,架升降云梯到六楼,砸碎何家南北两面玻璃窗,强行入室,绑架了两位老人。
当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还派人到唐山新区热电厂和唐钢动力能源部热电车间分别绑架了正在上班的何益兴的二女儿何艳和二女婿孙锋利。
二、恶警抢走现金六十多万,劫持汽车两辆。
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路北国保人员非法抄家,搞得满屋狼藉、连床都被掀翻,抢走家中所有贵重物品,抢走何家大女儿何丹借来的生意款六十多万元 、抢走何丹用于进货的面包车一辆,同时也将二女婿孙锋利停在厂内的轿车一辆抢走。 由于钱款被劫,何丹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扩展店面的计划泡汤,债主追着要债。她找公安局多次交涉,但路北国保东拉西扯拒不归还。一会声称怀疑是海外资金,一会又说怀疑是非法集资,国保队长陈红干脆说“钱不给你们了”。
被抄家后满目狼藉 |
2008年7月29日,路北国保副队长许来生竟将何丹骗到路北分局,把她强行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三、路北法院欲开庭,律师家属罢庭抗议
由于证据不足,路北公安分局递交的何益兴、张月芹的案卷几次被路北检察院退回。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路北公安分局就不能再进行递卷。然而他们上下串通,强行把案卷递到了路北检察院,并与路北检察院勾结,给两位老人和他们的女婿安了一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进行了非法起诉。
一家人分别请了北京律师,而在六名辩护律师多次去唐山第一看守所正常会见当事人何益兴、张月芹、孙锋利时,均遭无理拒绝。而唐山路北法院要在2008年12月10日、19日非法开庭审理此案。
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早晨,唐山路北法院门口聚集了孙锋利的家属以及很多的访民,孙锋利的母亲等家属在法院大门口被阻拦进入法庭旁听,家属们大声抗议不让见是非法的。许多访民得知后纷纷为他们抱不平,并指责警察的非法行为:“ “法轮功,支持你们”。孙锋利的工友说:“那可是我们的好班长,为什么抓人?” 法院门口几十人群情激奋,路北法院主审法官张雪峰来回踱步,不断的打电话请示。九点多钟张雪峰出来说:“开庭日期推迟,具体日期等候通知。”
12月19日,何益兴、张月芹的四位辩护律师同样罢庭抗议唐山第一看守所、路北法院的违法行为。
孙锋利的辩护律师江天勇称:“当我们的请求再次遭到拒绝后,我跟法官张雪峰非常严正地说了,现在虽说是看守所非法剥夺了我们的会见权,也进而剥夺了当事人孙锋利的辩护权,但实际上我们对这种违法的行为我们正在投诉,还在寻求解决,而你现在就这么急着开庭,你其实是配合看守所的违法行为,使得我们即便获得解决也没有机会再参加庭审的辩护,其实你是配合他们犯罪,你这样做下去,你张雪峰法官就是共谋,你跟他们一样是在违法犯罪。我们不会去充当你们违法程式中的一个道具。”
张月芹的辩护律师李苏滨介绍了当时法庭上的情况,他说:“我们去的时候看到我们的二位当事人穿着囚服,手被反铐起来,法庭很小、很简陋,大概只有十几平方米,我们看到了主审法官张雪峰之外,还有10名左右的警察在法庭里面,可能是法警和公安部门的警察,把这个法庭搞得拥挤不堪,当时我们见到二位当事人正在据理力争,他们说对他们的逮捕、关押,包括这种审判都是非法的,正在义正辞严地斥责他们。我们就跟法官讲了我们不能出庭的原因,由于司法机关不能保证我们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力,我们无法做辩护。这样的话,当事人家属就向我们提出来,不能这样做辩护,接受他们这样一个污辱,即对律师的污辱、对当事人的污辱、对国家法律的污辱,我们应该放弃这样的辩护,因此我们也是接受当事人这样一个请求,随后我们就离开了法庭。”
何益兴的辩护律师韩志广表示:“我们认为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的做法是违法的。这个看守所是我们律师从业多年最牛、也是最不讲理、不讲法的看守所,我们认为他连最起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都没有,他以领导指使为借口,严重的妨碍我们律师行使我们自己的权利,如果这种事情在社会上公开,那么对我们中国民主法制制度是一个极大的嘲讽。”
与此同时,孙锋利的母亲多次到唐山市人大信访办公室投诉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剥夺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但工作人员称找律师没用,法轮功是特殊案子。
孙锋利的母亲说:“他告诉我找律师没用,我就说为什么找律师没用呢?他说这是特案,特殊的案子,特殊的规定。后来我们又找到市人大信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也跟我们说了。说是法轮功颠覆中国共产党。当时我们就跟他讲,你们不要搞特殊情况,你们要按照法律办事,中国信访条例当中没有特殊情况,特殊案子,特殊对待,没有这一句话。”
在大陆,国人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喂养着庞大的公检法,可是他们不但不为民伸张正义,而且肆意践踏司法程序,这才是特殊的黑暗。
在律师、家属的强烈抗议和多方投诉中,在海内外的正义之士的大力声援下,一家人争取到了律师会见权利,而且唐山路北分局把抢劫走的六十多万元现金及两部私家车归还原主。
这是一次正义和良知的胜利。
四、六律师无罪辩护,一审、二审法官枉法诬判
12月4日,再次对孙锋利的庭审。江天勇、唐吉田两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并理据充份的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理屈词穷。
5日在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的庭审中,李和平、韩志广、李苏滨、王雅军四位律师更是义正词严的例数公、检、法办案中的种种执法犯法行为,使庭审俨然成为对法官的审判,路北区法院被迫休庭四次。
辩护律师亦提出因主审法官张雪峰无视律师提出的延期开庭请求,强行原定日期开庭已成为种种违法行为的帮凶与共谋,鉴于公正审理无从谈起要求法官张雪峰回避。法官张雪峰十分尴尬,去找院长请示,休庭一个多小时,法院没有作出答复。
6位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指出,目前为止公安部门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其中没有法轮功。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
江天勇律师特别指出:「中国没有法律规定说法轮功是邪教,因此适用刑事法第300条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在当庭上要求拿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规定,他们完全说不上来,根本没有。」
律师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立法依据。凡是与它相抵触的法律都会因违宪而失效。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并且从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上剖析法轮功修炼者的动机和行为,指出其主观上根本不具备任何危害社会和他人的犯罪动机,与社会危害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同样不具备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
面对律师铿锵有力的正义之辞,公诉人及法官自始至终都无言以对。
可路北区法院无视辩护律师要求,在短短的4天后迅速宣布判决结果,当事人分别被非法判7 年、5年、3年。当事人及其家属不服判决继续上诉唐山中级法院。
历经半年多时间后,2009年5月唐山中级法院仍做出维持原判的错误裁决。张月芹的邻居们听到这种毫无人性的判决后说:“共产党疯了吧,公检法的人都该杀!”在这期间张月芹一家人的家属、律师多次找到唐山市公安局、市人大信访办、路北分局、路北检察院、市检察院、路北法院、市中级法院等部门,多次讲清一家人的遭遇,其中有很多人不同程度的表示同情和理解,但最终还是在无奈中执行着“上面的旨意”。
在唐山新任市委书记赵勇任职的两年多来,以保奥运为名,唐山地区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四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还有六十八人被非法劳教。
五、二女儿何艳被劳教迫害致吐血、便血
何家二女儿何艳2008年8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关在唐山开平劳教所。原本身心健康的青年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得了心脏病并出现吐血、便血现象,已危及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劳教所违法接收,且恶警陆海存对其施以毒打,致使何艳两个月后仍觉胸闷,胳膊抬不起来,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未果。恶警陆海存、杨海凤等还态度蛮横的阻挠家属会见,并且不许代理律师会见何艳。现任的中队长叫闫红丽。
据知情者透露:唐山开平劳教所经常采用长时间罚站体罚、不许睡觉、甚至暴力殴打等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前些年这里经常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的消息传出。
结语:
“让真、善、忍体现出的真理光芒指引我们前行的路,让正义重现,”透过公安局、检察院到法院;从看守所到劳教所这一路执法犯法,这一路黑夜漫漫,这一家人体现出的是一种无畏、一种坚忍。是向我们每个人发出的一种召唤:善良并不是懦弱,也不是逆来顺受,更不是对横行肆虐的邪恶无动于衷。善良是对无辜受害者的无私援助,是将美好带入现实,让正义重现;是将希望留给未来,让真理永存。
美国著名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前路漫漫,但终究归于正义”(The arc of the moral universe is long but it bends toward justice)。然而,他也深知道路并不会自然通向正义。它之所以通向正义,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伸出我们的手,不断地向正义的方向拓展这条道路。它之所以通向正义,是因为有成千上万的我和你广传《九评》,力劝三退,埋葬黑暗,拓展光明。它之所以通向正义,是因为千千万万个我和你,彼此心连心,共同为我们的后代开创一个美好的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