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迫害 五年囹圄(图)

——甘肃金昌市陈旭中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叫陈旭中,现年三十八岁,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修大法,使我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之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然开始了一场全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这场由中共江泽民、罗干小集团发动、由中共新旧权贵维持的迫害,至今已长达十年之久。十年中,我多次被关押,两次被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中共谎言欺骗、酷刑折磨下曾违心“转化”(被迫放弃个人信仰),但“法轮大法好”在我心中扎了根,我明白“转化”错误的,从新走入修炼。在历经了魔难之后,更加坚定了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以下是我自二零零零年来被中共国安、公安、司法机关关押、劳教迫害的经历:

1.遭国安抓捕,被罚款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三日,我们在一位同修家看师父讲法录像,被该同修女同事恶意举报。金昌市国安局徐斌等人伪装成抄水表的人,敲开门,抢走了同修所有大法书籍资料,把我们六人劫持到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关在市拘留所。国安警察经常提审,强迫放弃信仰,大家都不放弃。十五天满,正好是二零零零年新年正月初三,家里人都来了,劝我们写个“保证”回家过年。信仰无罪,大家都不写。警察怕我们去北京上访,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我们关进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一进号子先脱光搜身,我身上的经文被搜出,被号子里的打手毒打,并被监视不许炼功。在看守所被关押二十多天后,经单位出面,给我办“取保候审”,罚款2000元,强迫写“保证”,才放我。


“取保候审”勒索罚款收据

2.躲公安抓捕,在外漂泊

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我去见一位同修,被蹲坑的便衣劫持,在金昌市工人新村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我挣开手铐走脱。下午工人新村派出所警察王永成、韦福林开警车去我家搜查,为此我不能回家,妻子也承受很大痛苦(我俩结婚刚两个多月)。我辗转去了兰州,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说明不是我不上班,共产党搞迫害,我不能回去。后来妻子去兰州找到了我,在外漂泊两个星期,最后只有回家。回去后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对我“治安行政管理处罚”,强迫写“保证”,才让回单位上班。

3.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我地大面积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有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被抓,后导致约五十多人被抓。三月二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政保股李国玉带人找到我单位,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就搜家、搜办公室,一无所获。然后骗我说跟他们走一趟,问个话。我信以为真,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三年,被关押、被劳教,与家人天各一方。

在县公安局,他们才给我补开“传唤通知书”,然后做笔录,采用的手段是连哄带骗、软硬兼施。然后关进县拘留所共五十二天。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体育馆召开所谓的“公捕大会”,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脖子上挂着带有污蔑性语言的牌子,在坐满了群众的体育馆被宣布“逮捕”(由武警用绳捆绑后跪下“认罪”)或“劳教”,我被宣布劳教三年。之后由武警押着“游街示众”,“游街”刚一结束,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就被强迫签字,不通知单位、家属,塞进两辆面包车押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


先诱捕后补开的“传唤通知书”

“劳教告知书”

到劳教所,把我们分散关到各大队(当时有七个大队),我被关到五大队。进去后先是强制搜身、查行李,然后专门派两名 “互监”(专门监视和限制法轮功学员自由的吸毒劳教,少则一人,多则三、四人)看死我,不许和任何人(尤其是法轮功学员)接触、说话。在指导员李振刚授意下,号子组长马进舟(回民吸毒劳教)四天四夜不让我睡觉。晚上罚站,到后半夜,困倦使身体来回摇摆,一合上眼马上被“互监”捅醒,非常痛苦。好容易熬到天亮,白天又被强迫出工干奴役活,中午也不让休息,晚上继续罚站。持续三四天剥夺睡眠后,我体力急剧下降,出现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症状。 “互监”说,这叫“熬鹰”,是从辽宁马三家劳教所(以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学来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一直熬到你精神崩溃、被迫屈服,放弃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劳教所搞集中“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春雷行动”,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队长李文辉白天奴役让我干板车拉砖头最重的活,晚上剥夺睡眠“熬鹰”,持续了四天四夜。

二零零二年至零三年,劳教所平房监牢中,红色的墙上刷着大字的标语,很多吸毒劳教穿着绿军装,喇叭里放的是七八十年代的“革命歌曲”,封闭的环境让人感觉这里与世隔绝,仿佛回到了“文革”年代,法轮功学员象“阶级敌人”一样遭受不公正对待。那两年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一个号子(二十人左右)每天只给一桶水,洗漱的水是浑的。开水烧不开,喝完肚子胀;凉水限量用,一 个月洗不上一次澡。伙食很糟糕,只能吃饱。劳役强度却是极大的,干活不让休息,出一天工,人累的直不起腰来。到农忙季节,早6:30出工,晚9:00收工,连续干十三四个小时,汗水一遍遍把衣服打湿,干后结成一圈一圈的盐粒。长期抓过铁锨把的手,早上起来指关节胀疼,手指伸不展,弯曲成握拳状。农活有种玉米、种菜、除草、翻地、打埂子等,但警察要下“任务”,要速度快,不准休息,比农民种地要辛苦多少倍;民工活有背水泥、背沙子、挖地沟、挖树苗、拉板车拉砖头、打混凝土等,但那是劳教学员极廉价的强体力劳动给劳教所警察“创收”,时间紧任务重,很多活都是民工给钱都不愿干的,却把法轮功学员当“驴”使,挖地沟(比一人深),第一天干完人感觉虚脱了,眼前发黑,第二天还得挖;拉砖头(路很远),脚打泡,腿抽筋,第二天还得拉。再怎么苦,还是熬过来了,但那都是不应该承受的。

到了二零零三年底,我们被转到新建楼房监牢关押,劳教所仍然采取高强度奴役劳动、高强度“军训” 对我们进行肉体折磨,以逼迫放弃信仰。

二零零四年三月,劳教所将非法关押在各大队法轮功学员,集中到六大队十六中队 “法轮功专管队”。 五月,中队又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个人信仰的“三书”,我不配合。副大队长王绪兴指使吸毒劳教侯俊对我体罚,走“军姿”,晚上被罚站。凌晨左右,中队长边云生在值班室滥用私刑,用土铐子将我背铐,吊起来挂在窗户铁栏杆上,脚尖刚刚点着地,身体的整个重量全部勒在手铐铐住的在两个手腕上,钻心的疼,汗水一会儿把头发打湿了,那种剧痛每分每秒都很难熬。即使这样,边云生过一会还要叫我的名字,加剧我的痛苦。我忍着剧痛,时间长了,两条胳膊失去了知觉,但疼痛没有减轻,这样吊了我一夜,早晨才放我下来。放下后,感到两条胳膊仿佛不是自己的,吊铐时手铐在手背上勒出的血印一年多才慢慢消失,而长时间吊铐造成指尖针扎般疼、手指麻木、不能拿重物持续半年多才慢慢好转。

我被吊一夜后,队长李文辉因我不放弃信仰,把我关进“小号”,剥夺睡眠六天六夜。另将我双手朝后背铐在暖气管上一夜半天,双腿蹲不下,站不起来,一会腿就麻了,非常痛苦。我不得不调整身体的重心,换一条腿支撑,来缓解另一条腿的麻木和疼痛。时间长了,两条腿全部麻木了,每分每秒都很难熬。这种刑罚往往比被毒打更令人痛苦不堪,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劳教所警察就是采用种种卑鄙的手段(如“熬鹰”、吊铐、背铐、不许上厕所等)折磨法轮功学员。

在我被劳教所关押的三年中,妻子承受不住现实压力及分离的痛苦,被迫与我离婚。第一次是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她和永昌县法院的人来,要我签字,我没签。二零零四年十月,她又和金昌市法院的人来,看她已铁了心,我签了字。她离婚后,再婚生子,生活不幸福,又离了婚,自己一人带孩子。在这场中共使用谎言抹黑、制造仇恨、株连等卑鄙手段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使许多不明真相的家人被迫与大法弟子离婚,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

4.第二次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在遭受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三年非法关押后,出狱回家,但在单位受到不公正对待,第一年每月只给生活费500元。派出所强制给我“滚手印”,建“重点人口档案”,每三个月强迫“签字”。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国保大队李国玉、片警赵吉祥又找到我单位,没有任何搜查证件,强行搜家,没找到什么东西,却扣押了单位放在我家的笔记本电脑。八月三日晚十点多,我从街上散步回来,被片警赵吉祥等人跟踪,从同事家中叫出来非常粗暴的给我戴上手铐,塞进警车,劫持到县公安局。后得知系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副局长段银祥指使。

国保大队李国玉、柴仲喜做笔录,逼我交待所谓“罪行”,威胁说要给我判重刑。到了凌晨,他们在没有任何证据、口供的情况下,将我非法“刑事拘留”,于八月四日凌晨关进县看守所。

之后国保警察还非法提审好几次,因零口供,检察院不批捕,八月十七日看守所开了释放证。但国保警察不让放,又将我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在看守所,为从我口中套出“东西”,警察唆使吸毒贩毒在押人员毒打、体罚我。在看守所关的三十五天被奴工糊火柴盒皮(永昌火柴厂“雪莲牌”火柴,《金昌日报》曾登出口到尼泊尔),从早上一直糊到晚上,中午不能休息,干不完得挨打、夜里加班干。看似简单的活,因要求手快且量大(每天一至一点五万个),时间长了,指甲盖磨掉了,手指头磨出了血。

九月八日,国保队长李国玉又来提审,我提出抗议:看守所开释放证不放人,这是对我超期非法关押。第二天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了拘留所,国保说是暂押,要非法劳教我。九月十二日,金昌市劳教委进行所谓开庭 “聆讯”,其实金昌市劳教委就是金昌市公安局的法制科,本来是一家,自己抓人,自己定罪。正如《邪恶的劳教制度 邪恶的劳教所》一文所言:“这种无法无天的专制劳教制度,由于不需要经过任何司法程序,仅由公安系统就可以任意将公民剥夺自由长达四年,因而成为公安系统的私家刑法。”开庭后,金昌市劳教委对我的决定是“所外执行”。但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等人在市上召开秘密会议,要对法轮功学员从严从重判,九月二十八日金昌市劳教委第二次对我党定非法劳教二年,还有两名法轮功学员李元基、祁满俊也被定劳教。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第二次被关押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因我不配合迫害,十一月初被关”小号”八至九天,剥夺睡觉,“谎言洗脑”,迫害责任人是指导员李文辉(警号:6222238)。二零零七年五月,因“互监”张红牛(盗窃类劳教)给警察“告黑状”,我被每晚罚站、“学习”,半夜一点后才让睡觉,持续一周。还有两名法轮功学员李元基、曹强也被牵连罚站,责任人是中队长韩喜明(警号:6222219)。

二零零七年以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劳役强度大大缓解,有些警察也在转变对大法、大法弟子的态度。劳教所打出所谓“文明管理”的幌子,这也是法轮功学员通过明慧网不断曝光被迫害的事实,使得行恶者迫害行径有所收敛。但是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信仰迫害的本质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式,而且越来越“精致”、“伪装”。一是表现为逐渐减少使用暴力迫害,更多使用“谎言洗脑”。 如不出工时,安排各种名目的讲课、看“教学片”、写“体会”,不断灌输中共那一套,诋毁大法。定期开“揭批会”,强迫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与“信仰决裂”。 怕法轮功学员“反弹”(声明“三书”作废),定期写“思想汇报”、“学习心得”,逼迫法轮功学员表态。对新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单独隔离,高压恐吓,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法轮功的保证)。二是整体大面上看比以前“文明”了,没有重体力劳役、警察打、骂、侮辱、体罚学员的现象大大减少,监牢的风气、“以强凌弱”、“敲诈勒索”等也大大收敛。但对于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则“关小号”、窗子糊上纸,在一个封闭的小房子秘密迫害,撕下“文明”的幌子了。采用的手段:恐吓威逼、“谎言洗脑”、“熬鹰”、体罚、毒打、电棍电等。被警察使唤的得心应手的那些 “互监”(多为多次劳教劳改过的吸毒人员),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帮凶。在封闭的“小号”中,在警察的唆使下,这些人的魔性被放大,在迫害实施中为所欲为。对于违心“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暂时可以得到“文明”对待,在失去自由的关押中少承受一些痛苦,甚至得到点“小恩小惠”。但是,一旦“反弹”,马上就是“关小号”,承受精神与肉体双重折磨。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长期系统的迫害中,撕下“文明管理”、“教育、感化、挽救”等幌子,看到的都是残酷的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八月,结束了两年的劳教关押,我重获自由。回到单位仍受到不公正对待和经济迫害,每月只给生活费600元。

以上是我九年来遭受迫害的经历和事实。实际上,明慧网上每天都有大陆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判刑、劳教甚至迫害致死的案例。据不完全统计,中共对法轮功的十年迫害中,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超过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在中共 “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下,至少有3297位(截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能核实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最残忍的是对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还有无法统计的法轮功学员家庭妻离子散、被开除工作、流离失所。

法轮功学员十年来在遭受暴力迫害下坚持不懈、和平理性的讲真相是为了维护自己神圣的信仰,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法轮功学员十年来历尽苦难、付出生命而无怨无悔,就是要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让世人在善恶面前自己选择。而中共用恶法打压好人,用谎言给全民洗脑,以国家恐怖主义的行径对善良的老百姓进行群体灭绝,这种颠倒善恶的倒行逆施造成的是全社会道德崩溃,唯利是图,假货横行,天怒人怨,天灾人祸不断。

法轮功在长达十年的高压迫害下不但没有消亡,中国大陆数千万的法轮功学员依然践行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法轮大法已洪传世界一百一十四个国家,“真、善、忍”的传统价值得到普世的认同。而中共却在这场荒唐的镇压中大泄元气,摇摇欲坠。二零零四年底出版的《九评共产党》,彻底撕开了中共的“画皮”,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目前已有五千七百多万名勇士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现在还在协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610、国安、公检法司人员,更应该读读《九评共产党》,听听法轮功学员的肺腑之言,清醒的为自己选择未来。想想六十多年前纽伦堡大审判,协同作恶的纳粹集中营看守、护士,同样被送上了绞刑架;三十多年前文革结束时七百多名血债累累的北京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枪毙。现在,全世界更大规模的历史性审判即将开始,不要再以“执行命令”而丧失善恶的标准,不要为眼前的利益、权位而出卖自己的良心,需知暗室之中神目如电,每个人所干的一切自己都得负责。反省自己,退出中共,才能在历史性的审判前重新摆放生命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