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洋,男,40岁,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农民。妻子李凤春,38岁,农民,和于海洋是同村人。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下午三时左右,于海洋正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卜村)的固来德管桩厂干活,突然,一名身穿普通衣服的人问他的名字,接着,不由分说,把他强行推进汽车里,拉到塔山乡派出所(地点在老官卜村)。同时,警察又到他家里,把他妻子李凤春也绑架到派出所。警察在他们夫妻都不在现场、也没有亲属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警察拿走了人民币4800元,手机一个,两轮摩托车一辆,三轮摩托车一辆(已讨回),电脑一台,大法资料、打印机等物品。整个过程中,警察没有出示身份证、搜查证、拘留证、传唤证。抄家之后,没有搜查笔录,没有搜查清单、没有任何人见证。
在于海洋夫妇被抓到塔山乡派出所后,警察非法搜查的物品也拿到派出所。李凤春告诉警察:在那个笔记本电脑的兜里有4800元钱时,警察竟然矢口否认。谎称没有看到钱。李凤春要求警察把兜子拿过来自己看,遭到拒绝。当晚,于海洋夫妇被非法关进葫芦岛市看守所。
参与这次绑架的有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张军、大队长)、塔山派出所的五个警察。
案件转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五月二十日,连山区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于海洋夫妇得以回家。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于海洋夫妇去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向张军(大队长)索要警员在五月八日搜查时被扣压的钱和物品,并送去了一封信。信中依照有关法律条文指出塔山派出所的违法搜查行为,并说明事实和真相。要求归还属于他们的私有财产和4800元钱。因为那钱是他们的活命钱。
在事实面前,张军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恼怒,要扣压他们。于海洋夫妇一看无法谈下去,就往外走,准备回家。这时,张军喝令一个年轻男子截住他们,这名男子用拳掌狠狠的打于海洋,接着把他拽到屋里,不许亲友进屋看,还把亲友撵到外边。这名打人的男子大约40岁,中等个儿,不胖。他在往外撵于海洋的亲友时一边往外推一边说:“你们走吧,不然我的手重。”于海洋在非法关押了多半天后,当天下午,被非法刑拘。本来他们是来依法索要钱物的,而拘留通知单上却写着:“破坏法律实施罪。”(签字的是:连山区分局孙树森、王树民)
这次绑架,使于海洋夫妇都失去了工作。(于海洋在管桩厂开水泥搅拌机,月工资两至三千元,李凤春在猪场喂猪,月工资八百元)。于海洋的母亲因此病倒,他们的孩子(15岁)和地里桩稼无人照看。
于海洋夫妇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于海洋在炼功前曾患有蛇盘疮、体癣等病,久治不愈。修炼法轮大法后病症全部消失。特别是有一年因骑摩托车不慎摔伤,除头部以外,全身失去知觉,成了植物人。在这种严重的情况下,于海洋坚信大法。他让别人给他读大法书,听师父讲法录音。一个多月后,手能活动。三个月能站起来,四、五个月后能走动、炼功。没住医院、没吃药没打针就恢复了健康,他自己和家人以及邻里乡亲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与超常。
一九九九年七月,电视台铺天盖地的诬蔑法轮功,于海洋与八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想说明情况。走到半路,在天津被小德营子乡派出所警察截回(所长于士杰,警察马天恩、雒文广),关在乡政府三天三夜,每人罚款200元。后来又把他送到建昌县洗脑班强制洗脑,写保证书。
二零零零年十月,小德营子乡派出所为了配合所谓的“严打”凑名额,就在半夜里把于海洋和他的妻子李凤春绑架到建昌拘留所,非法关了半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末,于海洋与妻子、姐姐再次进京说明真相,走到葫芦岛火车站时,于海洋的妻子与姐姐被乡派出所劫持,非法关在建昌派出所一个多月后,绝食抗议才回家。于海洋一人来到北京,在天安门广场炼功,为大法讨回公道,为师父鸣冤。被北京便衣警察绑架,关在葫芦岛办事处,第二天,小德营子派出所警察雒文广等与乡长娄海峰把他绑架回来,警察对他进行拳打脚踢,又关进建昌拘留所。在拘留所里,因抗议非法关押,于海洋绝食九天,被拘留所所长和管教打过一回。后来,因为他不写“三书”(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在二零零一年三月末,被非法劳教三年,关进葫芦岛市劳教所。
于海洋的父亲,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原来身体很好,但是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他不理解儿女们炼功锻炼身体又做好人有什么错,有冤又无处伸,着急上火,一下子病倒了,不久离开了人世。
在劳教所被关两个月后,于海洋身体出现了很严重的病状,浑身发软、无力,躺在床上起不来,劳教所准备以保外就医的形式让让他回家。劳教所的大队长刘国华各给他家人打电话,说是不送钱还要往回抓人,刘国华勒索5000元钱后,才让于海洋回家。
二零零七年阴历四月二十九,小德营子乡派出所所长于士杰和警察马天恩、雒文广等人闯进于海洋家,抢走了笔记本电脑、两台激光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两台切纸刀、四个订书器、两箱A4纸、师父法像、大法书、手机、电子书及真相资料。当时于海洋不在家,警察抄家时没有任何证件、没有家人在场,也没有物品清单。从此,于海洋和妻子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于海洋在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二次被非法拘留,已经一个多月了。七月九日,于海洋的哥嫂共四、五个亲属去连山区国保大队,找张军问于海洋的情况,张军自知理亏,竟然把几个亲属分别单独审问,以是否炼法轮功进行威胁。直到傍晚,有家人去找,才把几个亲属陆续放回来。
迫害相关单位和个人:相关电话(区号0429 邮编125001):
葫芦岛市公安局长:潘吉春
葫芦岛市连山区国保大队 3175041
大队长: 张军 3171030 13019994567 13909899153
(张军家庭住址:滨河小区三区6号楼2单元4号,一楼是西医诊所 宅电:2160620 )
教导员: 于贵秋 3171031 2125982 13904290368
副大 队: 刘士军 3171063 2130156 13942941979
副大队: 任清泽 3171050 13898796665
副大队: 侯爱军 13942919218
连山区公安分局:孙树森、王树民等。
老官卜乡塔山派出所:4016007
所长:孙立强 指导员:刘士君
警察:王九儒及两个协警
葫芦岛市看守所 邮编125003
所长: 魏国忠 3171908 3155685 13464380008
教导员: 刘长彪 3171909 3192991 13898940991
副所长: 张力生 3902698 3171900~818 13019980118
副所长: 徐世影 3171910 3114122 13942940050
副所长: 彭效成 13898796158
女管教: 冯兵
葫芦岛市劳教所:刘国华。
小德营子乡乡长:娄海峰
小德营子乡派出所所长:于士杰,警察:马天恩、雒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