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务员四次被非法劳教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讯员长春报导)王玮,男,1968年出生。现居住地在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社区。原工作单位是吉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后改为省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王玮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四次被非法劳教。以下是他所遭受迫害的经历:

2000年11月末,王玮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至北京天安门广场分局,当晚被劫持到怀柔看守所,被迫害至半夜2点。第二天,被长春市驻京办的长春市公安局人员带走,送回当地派出所,朝阳区清和街道派出所将他送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迫害。12月30日,被单位接出看守所。后来才知道,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刘向东勒索家人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多元)和一台空调机(5千多元),分别送给刘的主管副局长和处长。

2001年1月初,因没有配合单位主任王守臣(现任吉林省副省长)在机关会议上污蔑大法的要求,被软禁。后被劫持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2003年3月,在省直机关工委“610”,单位负责人默认下,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从王玮单位将他绑架,劫至一隐蔽迫害场所迫害后,送长春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将近三个月,被非法劳教二年。

2004年9月王玮回家,10月份去单位上班,当时的主任肖欣等不予恢复工作,工资只给基本生活费300元,到葛中玉做主任时一直参与迫害,要求写所谓的承诺、保证。

2005年4月份,单位党委一些人伙同省直机关工委“610”勾结长春市公安局绑架王玮,清和街派出所恶警荆春风等参与迫害,非法抄家。此次王玮被单位非法开除,非法劳教一年。2006年11月长春举力亚冬会前夕,清和派出所所长及恶警荆春风等人非法闯入他的家中骚扰。

2007年10月1日,恶警荆春风等人再次骚扰,被拒之门外。

2007年10月12日,恶警荆春风伙同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三处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在王玮住处外面,大庭广众之下将他强行绑架,非法拘留15天后,被劫持到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2009年4月11日冤狱期满后,又被非法加期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