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这批活十号完成,下批活八号就下来了,而且从八号开始算下批活的劳动时间,这也就是说九号、十号两天得完成四天的活。要想节假日休息就得在十二小时以外再加班加点的把活干出来,所以说事实上根本就没有节假日。由于奴役劳动量大,每天的活十二小时都干不完也得加班加点往出赶。有一次活没干完,实在赶不出来了,大队长王丽梅拿着电棍,按的啪啪直响,连喊带骂一直看着把活干完了,才让回寝睡觉,奴役劳动不给工资,更不给加班费。
邪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在节假日原则上就地休息;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不超过六小时;第四十五条规定:发给适当工资。
二、由于每天奴役劳动时间都在十二小时以上,长期坐着干活,没有休息日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导致腿脚长期浮肿;脚长期肿痛,又怕冷又怕热;有的是从膝盖往下一直到脚不肿,就是干疼,走路时硬挺着,只能用脚跟走路,疼的整宿都睡不着觉;有的腰疼,腿象筋短一块似的,瘸着腿走路,一瘸一拐的。一天活干下来累的脸不洗,牙不刷,回寝后就躺下了,动都不想动一下。
三、五大队的厕所上锁,一天只开四次厕所,在此之外的时间需要上厕所就要到管教室去请示,不批准就得憋着。有一次,六十五岁的大法弟子李秀华(现已回家)被憋的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尿在了方便袋里,由于长时间憋尿导致全身浮肿,好几个月才消肿。还有一位大法弟子也是六十五岁,叫张元坤(现已回家),由于长期憋尿导致尿频尿急,有点尿就憋不住,马上就得上厕所。
四、五大队迫害大法弟子两例。乔红艳被大队长王丽梅、管教张丽红迫害的脸全肿起来了,耳朵象冻成的水铃铛一样,头两天都不能说话,前胸后背大腿被电的都没有好的地方,上厕所得两个人扶着。看护他的唐丽杰(普教)帮着换衣服时看到惨状,五十多岁的人跑到车间哭去了。乔红艳一听到管教张丽红的声音吓的马上就尿裤子,全身瘫软,马上就得躺下,心脏狂跳个不停。
有一次管教张丽红将她叫到管教室,叫她写“两书”,不写就说要电她,乔丽红当时就吓的从椅子上出溜到地上,后由两个人给架回了车间,随后不久又由人陪着上厕所换的内裤。大法弟子孔德梅被铐在抻床上,被大队长王丽梅和刘颖慧同时用电棍上下一起电,嘴被电的肿起老高了,都封喉了,没法吃东西,也不敢说话。
邪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准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动教养人员。
五、劳教所三百多人,一日三餐吃了很长时间的捂大米、捂面,蒸出的馒头,大米饭,闻着一股酸味、捂吧味,更何况吃了。劳教所得存多长时间才能把面捂成疙瘩、把大米存捂了呀?有人说这纯是买的陈化粮掺在好面和好大米里了。吃的菜就是酸菜汤、角瓜汤(有的皮硬得咬不动)、土豆萝卜条汤(土豆不打皮)等,水多菜少。一到饭堂门口就闻到一股猪食味,有些人一闻这味就开始反胃了。
邪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证她们吃够标准,吃熟、吃的卫生。
六、随意超期关押。劳教所“候见室”屋内墙上有一“所内公开版”,上面写着“劳教所有加期三个月的权力”。不写思想汇报的,非法加期;不写“二书”的,非法加期;看见学法、炼功、发正念的,非法加期:周六周日不干活的,非法加期;抗议劳动时间长而不干活的,非法加期;抗议不给开工资而不干活的,非法加期。
农安大法弟子刘芳因不写解除劳动教养自我鉴定,就被非法加期一个月;非法加期结束后,又因不写自我鉴定而被第二次非法加期一个月;第二次非法加期结束后,因不写自我鉴定又被第三次非法加期,第三次加期结束后,别人替写了自我鉴定,劳教所才放人。王凭睿被非法加期两个月,王为秀被非法加期三个月,牛铃被非法加期四个半月(已回家)。德惠刘芳被非法加期两个半月(已回家),孔德梅被非法加期后到期没放人,因孔德梅干的活没人会,为了让她教会别人干,又被非法加期了半个月(已回家)。总之没被非法加期的大法弟子太少了。
邪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延期和减少劳动教养期限,由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
七、不给工资、不给加班费、不给加时费。而且到期回家的人员,每人被强制勒索二十元。勒索的方法是:举例说明,假如一个人账户余钱是三百五十元,开的是三百三十元的收据,由回家人在收据上签字,实际就给三百三十元,问为什么少给二十元,回答理由是扣的衣服钱。
无法计算出劳教所到底勒索、贪污了多少钱。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电话号码
总机号:0431—85384312
分机号:五大队6015
内部举报电话:8015 8016 8014 8006
马所长:8001
田所长:8002
长春市城郊检察院驻所检查室电话
总机号:0431—85384312
分机号:8013
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电话
总机号:0431—84666751
分机号:控告科3108
申诉科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