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表示,王三运违反“残害人群罪”及“联合国政治及公民权利国际公约”,希望高检署不要再以无管辖权为由,驳回法轮功的提告;对此,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表示,会依法律程序处理。
法轮功资料显示,王三运是法轮功在台提告的第八位中共高干,也是第四位被告的中共省长级官员,其他被告的中共高干有:前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广东省长黄华华、陕西代理省长赵正永、中共国家宗教局长王作安、湖北省六一零办公室组长杨松、北京市副市长吉林、辽宁省长陈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