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二日晚上,刘玉晶的家人们得知,兴隆村街道办事处给他们在兴隆村大队工作的亲戚打电话了,主要是说联名信的事(内容详见明慧网《检举公安法院受推诿 村民签名力保刘玉晶(图)》一文),说“联名信都上网了”。办事处的人还跟刘玉晶家的亲戚说:“联防(即所谓治保会)说你家‘半个来月了人不断啊(非法监控所得),这两天没来(人)’。”后来办事处的人还想继续问下去,但是刘玉晶家的亲戚把电话挂了。
通过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不法分子们在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是非常心虚的。不仅不敢象刘玉晶的家人一样,堂堂正正地走法律程序,甚至这个所谓的“街道办事处”连直接跟刘玉晶的家人交流、打交道都不敢,而只敢干那种偷偷摸摸的、违反法律和人权的暗中监控的事情,并且还去骚扰与刘玉晶一案毫无关系的刘玉晶的非直系亲属。这从另外一个侧面也说明:这些不法分子们对于刘玉晶的绑架、拘留、判刑,无论表面上做的多么“光鲜”,实际上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因为他们哪怕能够抓到一点点刘玉晶的“违法行为”,他们都会使劲地宣传,惟恐天下不知(这是邪党的一贯作风),而不是如此的暗地里行事。
这使我们想到了刘玉晶刚刚被绑架时,相关的知情人员说过的话:“第一,我们(迫害者)也是很为你家(刘玉晶家)考虑的,我们一年以前就想抓(实为违法绑架)刘玉晶了,但是那时你家情况不太好,现在你家大女儿也工作了,小女儿也上学了,我们才抓刘玉晶;第二,刘玉晶这个案子有好多地方都还不行呢(即用于迫害的、构陷的所谓证据不足),所以才拖了那么久;第三,你这个事(指刘玉晶的案子)谁愿意管啊,谁都不愿意管,要不是因为国家(上级迫害者假借‘国家’的名义胁迫下级)压着,谁管啊!”
对此,我们是这样看的:第一,“考虑你家的情况,等了一年再抓”,其实根本就是胡说,因为公安机关对于真正的违法犯罪是绝对不能“等”的,要尽快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否则他(她)会继续伤害别人的。说“等了一年”,其实是公安机关想等这个人把事情做得“更大”了,能判的“更重”了,他们才好下手吧!第二,“好多地方都还不行呢”,其实就是证据不足吧,没凑够证据来判人家吧。第三,“没人愿意管”,就说明这个案子很可能根本就不违法,办案子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依据证明违法,要不怎么没人愿管呢?可是,没依据他们怎么能抓人呢?应该是先有了犯罪的确切证据以后才能抓人啊!
从中国大陆民众对于办案机关的看法中,我们更加看出:邪党在迫害法轮功中所用的手法、所采用的手段都是阴险的、见不得人的。他们每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都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捏造证据。如果没能捏造出“证据”来,他们就会处于一个骑虎难下的局面,而想冠冕堂皇地收场也就更难了。所以他们也就只能够继续暗中作乱、监控民众,只能继续欺骗民众、玩弄法律的解释权来强装“依法办事”。就这样艰难地迷惑着世人来把迫害的事情干下去,干下去……而一旦遇到了象兴隆村村民这样的良心未泯、正义感强、肯说真话的群体,迫害者们就慌了手脚,打个电话吓唬吓唬群众,也已经难以挽回其丑事、败事在人民群众中的丢人现眼了。
那么怎么办呢?迫害者们唯有罢手一途:立刻停止所有的迫害、恐吓,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刘玉晶。这样才能多少挽回一点面子,并使迫害者个人不至于把自己推到那万劫不复的境地,留给自己一点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