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元光先生说:“你们在执行什么公务?既不穿警服又不出示有效证件,夜半三更私闯民宅。什么三百条?你们在盗用法律、亵渎法律,利用执法人员的身份公开违法犯罪。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告诉你们法轮功真相是在救你们的命。你们还年轻,别为了眼前的利益毁了自己生命的永远。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恶有报是天理。五十年代,在我们家乡一些中共的坏人,无辜的杀害了许多老百姓,后来这些坏人没有一个逃出恶报的。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修佛修道的,迫害修炼人,那是永刑永罪!江泽民都说他迫害法轮功是干了一件蠢事,你们还要干呀。”
这伙人根本不听劝阻,依然麻木的干着践踏法律、迫害老百姓的勾当,想拿什么就想拿什么,想翻什么就翻什么,想收什么收什么,随后在满屋子照相。就史元光先生要求叫云南大学公安处处长来,杜建荣说:“不用了,我就是公安处的,十几年来,你的情况我们百分之八十都掌握。”史元光先生的老伴看到这种架势,一个家被翻个底朝天,非常恐怖,两夜没有合眼。
这伙人折腾到晚上十点多钟才离开。他们抢走了许多法轮功真相资料,还有一些私人物品,装了五麻袋,电脑主机一个、打印机一台和MP5一个。马斌当晚就叫史元光第二天去马村派出所拿清单。临走的时候,在场的人员还恐吓史先生说:“你在家炼功可以,出了这个家门就是违法的。第二天史元光去拿清单的时候,马斌还问了些问题,做了笔录,比如资料是从哪里来的,电脑是谁给你安装的,你怎么会有那么多资料等,并叫史先生签字按手印,但是笔录没有给他一份。临走时还以儿子的前途来威胁史先生。而拿来的所谓清单,发现有些被非法抄走的东西根本就没有写在上面。
史元光,男,云南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家住龙泉路云大小区。从事体育教学多年,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体育锻炼了好多年,浑身的病一样也没有锻炼好。由于健康原因,不得不提前两年退休。一九九七年修炼了法轮功,按照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做好人,淡泊名利,做事为别人着想,三次晋级都主动让出名额,几次见义勇为、救人生命于危难之中。境界升华了,身体健康了。什么脂肪肝、血管瘤、颈、腰椎骨质增生都不治而愈了。现在,虽然年过古稀,精神头却越来越好,有时走着路或者骑着电动车都在哼着天音歌曲——法轮大法好,人家都说他是一个快乐的老头。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和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史元光先生多次被送到洗脑班迫害,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
针对所有人员的非法抄家的犯罪行为,史元光先生向五华区检察院写了申诉,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马斌、周惠和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马村派出所两名警察、云南大学公安处杜建荣、云南大学体育学院中共书记李国忠打着执行公务的幌子,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这些人均涉嫌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入室抢窃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