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法理上帮助同修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读了十一月五日同修的交流文章《对同修的经济帮助一定要理智和慎重》,深有同感:帮助同修的出发点是什么呢?正如文中提出的“真正的帮助是从心性上帮,法理上帮”。

二零零七年,跟我非常熟悉的同修被绑架了,我们一直在一起做三件事,当时我的想法是要尽全力帮助同修。同修从看守所打过来电话,要一千元钱,说要打点看守所的干部,我当时想都没想,要从微薄的收入中拿钱送去。妻子(同修)制止了,说:“他要这么多钱,去做不在法理上的事,给狱头送礼,想少受罪,对他自己,对别人会是好事吗?能起到正面作用吗?我们给他送三百元生活费,希望他能悟一悟。”我想了想,也对,只送过去了三百元。和其他的同修切磋后,得知被绑架的同修还向其他同修也要一千元钱,还不止一次。

某市一对同修夫妇被绑架后,有一个二十多岁的独生女儿在家,没有工作,协调人把同修们自愿帮助的钱集中起来,每一个月给她两千元,结果,她不仅不找工作,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供养”,还领着男朋友在家非法同居。

结合同修文中提到的和这两件事,我悟到:帮助同修和家人一定要在法理上帮助,站在人心、人情角度上帮助,就是人与人的帮助,一定要把握好,否则会带来很多常人的麻烦事,会适得其反。

大法弟子的缘是很神圣的,同修有难,伸手帮助,义不容辞。师父在法中要求我们遇事向内找,我们在做帮助同修及家人时,一定要在法理上悟:我做事的出发点是什么?会给同修带来什么?会不会助长同修及家人的执著心?是在证实大法还是证实自己?站在法理上多想一想,就会避免好心帮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