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罗民湖女士被警察绑架 孝子为母申冤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罗民湖,于去年六月被当地国保警察绑架,后又被非法批捕。罗民湖的儿子认为母亲修炼法轮功没有错,警察抓人没有法律依据,决定为母亲申诉。

罗民湖,女,四十九岁,昆明市新科软件有限公司保洁工人,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被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从该公司带走。当天上午九点,警察带着罗民湖到她家里抄家。罗民湖的儿子邓俊当时也在场,亲眼见到警察抢走法轮大法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光碟、电脑、打印机等。最后,警察以邓俊不签字为由,不给扣押物品清单。抄家后警察把罗民湖带到金碧派出所,并叫邓俊随后也到派出所。

邓俊到金碧派出所后,警察将他母亲罗民湖的手表、MP3和项链交给他,随后就在派出所对邓俊进行非法审讯并录口供,问他在家有没有看到他母亲用打印机打印法轮功真相资料、有没有刻录光盘,家里有哪些法轮功学员来过,有没有把真相资料拿给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这类问题,最后还叫邓俊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一个星期后的六月三十日上午,邓俊到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回母亲,得知母亲竟被警察非法批捕。一参与绑架的警察叫邓俊在对罗民湖的非法拘留通知书及逮捕通知书上签字。邓俊拒绝签字,他对警察说:“我不承认我母亲犯罪,这个字我不签。”

作为大学生,邓俊查阅中国现行法律,得出结论: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真正犯罪的是中共。邓俊已就母亲遭非法逮捕一事进行申诉,要求警察立即释放他的母亲。

邓俊在申诉书中说:“我的母亲是个好人,她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她将法轮功的美好传播给其他的人这更没有错,是因为她修炼了法轮大法,做事情都为别人考虑,她才能有这样大善的举动。”

邓俊回忆说:“我母亲年轻时就患有乙肝、轻微肝腹水等多种疾病,身体很不好,那时候我还小,父亲为了给母亲看病,连自己抽的烟都拿去卖了,但依旧没治好母亲的病。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母亲的病都不治而愈,十多年来没吃过一颗药,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母亲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在单位里,她是一个勤勤恳恳的员工,在家里,她是一个细心负责的母亲。我知道,是法轮大法救了我母亲的命,给了我一位善良、体贴的母亲。”

邓俊要求中共警察立即释放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