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海毅,三十八岁,司机,家住佳木斯。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我以前脾气特别暴躁,抽烟喝酒,不但骂人还打过人。修炼法轮功后,努力遵照“真善忍”修炼我的心性,脾气变得随和,平易近人。
一、遭绑架、毒打
为了向不明法轮功真相的世人讲明真相,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我利用和两位同事在饶河出差之机,在饶河县公安局附近发《九评共产党》光碟,被一个便衣警察看见,他追赶我时,我被另一名便衣警察截住,他们俩将我按倒在地,把我绑架到饶河县某派出所。派出所的恶警将我铐在束缚椅上,非法审问我:“你家住在哪,叫什么名字?”我拒绝回答他们。其中一人说:“你连名都不敢说,我叫刘立新,你们都把我上恶人榜了。”
半夜他们把我劫持到了饶河看守所,我不配合他们,大声喊“法轮大法好”。我拒绝进看守所,五、六个犯人强行把我拉进去。五、六个犯人一起对我拳打脚踢,一个犯人一拳打在我的左眼上,一下子,我的左眼红肿充血,睁不开眼了。从派出所到看守所他们一直强迫我戴着手铐,睡觉时也不给我拿下来。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
十二月十四日,看守所所长贾未上班时,我对他说:“昨晚犯人打我,我要求上医院检查。”上午,他们开车将我拉到医院,在医院我碰到人就讲:“我是炼法轮功的,他们迫害我,给我打成这样,法轮功在全世界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唯独中国不让炼。”他们怕我与更多人讲真相,就让我在一楼就诊,没有任何检查的仪器,只让一个医生给我随便看看,而眼科是在楼上。我说头痛,他们给我做了CT,检查完后,所长贾未说没事,就把我劫持回看守所,并给我调到别的监室里。
与我一同出差的同事见我一夜未归,第二天,便找到派出所询问,得知我被绑架。派出所恶警到我住的旅店非法搜查,抢走了我的两本电子书,两个小音箱,价值八百多元钱。
二、劫持到秘密地非法提审
十二月十七日早八点多,饶河国保大队的队长刘立新和几个恶警把我叫出监室,给我戴上手铐和头套,强行给我推上车。不知到了什么地方,才把我拽下车来,我被带到大概是三楼的一个房间,才把头套摘下来。我巡视屋内环境:为了掩人耳目,大白天窗户是用窗帘挡着的,屋里有三张床象个旅店。他们用手铐把我靠在暖气管子上。
一个恶警问我,《九评》光碟、传单是从哪来。我不回答。他们经常换人非法审问我,还拿着电棍在我的眼前晃,威胁恐吓我说,你不说我们有的是办法。还欺骗我说,快说吧,说完就不用在这呆了。到了晚上,他们给我戴上脚镣。直到第二天上午,又给我戴上头套劫持回看守所。
我在饶河县看守所共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十二月二十八日八点多,我被劫持到饶河县公安局,他们强迫我照相、按手印、量身高、量鞋的尺寸,拿着一个棉签在我嘴里搅和,不知干什么用。上午,亲属把我接回家中。
三、社区骚扰
回家后,社区给我父亲打电话,让我上社区写所谓“保证书”,我到社区给他们将法轮功真相,社区工作人员说,你不写就是没转化,我们得把你报上去(指“六一零”),以后由他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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